已解散的香港支聯會及其三名領袖李卓人、鄒幸彤與何俊仁,上周被香港法院裁定,因「結束一黨專政」的口號違反中共憲法,「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名成立。法院今天(28日)早上就量刑輕重聽取三人陳情,但鄒幸彤在庭上陳情時多次遭打斷。鄒幸彤在網上公佈的陳情書中表明,「結束一黨專政」是責任,寧願做「罪犯」、不背叛良知。
鄒幸彤庭上陳情多次遭打斷
據大紀元香港消息,支聯會及其前主席李卓人、前副主席何俊仁和鄒幸彤被控「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支聯會、李卓人、鄒幸彤不認罪,但上周五(21日)被裁定罪成。包括早前認罪的何俊仁在內的全部被告今天在庭上陳情,不少市民在庭外等候旁聽,多國領事館代表亦到場。法官聽完陳情後表示將於兩星期內宣判。
鄒幸彤陳詞時重申不認為自己有錯,並強調追求民主無罪,但多次遭法官打斷。鄒幸彤直言本案判詞就是要說「追求民主有罪」,她不認同任何政黨將國家的主權私相授受及自稱是唯一的領導者。法官李運騰隨即打斷鄒的陳情,稱應在「第二個場合」發表此言論。
鄒幸彤回應說,希望法庭理解被告的理念,但李運騰表示法庭不能偏離裁決,重申應在「第二個場合」發表。鄒則說,她相信專政是錯、民主是對。
李運騰反駁稱,若停留在信念,沒有付諸行動,就不會構成「煽惑」,又問鄒是否不認為自己有錯及是否仍打算求情。鄒回應稱不會用「求情」這個字眼。
鄒幸彤的陳情書:結束一黨專政是責任
鄒幸彤的「陳情書」全文,已於當地時間今天中午在網上完整公開發布。(連結)
鄒幸彤在陳情書中表示,「相信民主、反對一黨專政」是自己的信念,認為即使法院及政府強調案件並非審判思想,但判決實際上令持有「結束一黨專政」理念的人受到法律制裁。
鄒幸彤指出,法律無法控制人的思想,如果法律與良知對立,最終失去認受性的會是法律。她認為,民主與專政之間涉及重要的價值底線,法律不應只強調政權意志及服從義務,而忽略相關政治主張背後的是非問題。
談及「結束一黨專政」的理念時,她表示,這是她真誠相信的,且不只是她個人的信念。她提到支聯會過去多年在維園舉行的悼念活動,認為「結束一黨專政」一直有人支持。
她又反駁控方及法庭將相關言論理解為「散播敵意」的說法,認為爭取民主不需要靠仇恨或敵我思維,而是可以通過事實及道理爭取支持。
對於今天在庭上的陳情是否需要為過往行為求情或道歉,鄒幸彤表示拒絕。她說,為自己相信的事情求情、道歉,是對自身信念及同樣持有相關信念的人不負責任,「我不會這樣做」。
她表示,連「六四屠城」的劊子手都沒出來道歉,更何況她自己?即使世道顛倒,她也不應該為政權所做的錯事道歉——令自己成為顛倒的一部分。
她表示,自己不會以「犯罪」的語言及概念重新評價其過去所做的事情。如果法院最終認定案件「情節嚴重」,她甚至會視之為某種肯定,因為這代表她確實曾經作出行動。
鄒幸彤表示,對自己與支聯會及香港人走過的路「一點都不後悔」,唯一希望獲得原諒的是對家人及愛她的人,因為真正承受影響的是他們。
她表示,未來無論身在獄中或獄外,她都會繼續為釋放民運人士、平反八九民運、追究相關責任以及「結束一黨專政、建設民主香港與中國」而努力,並稱這是自己過去多次公開作出的承諾。
她最後表示,如果堅持相關信念會令自己成為「永遠的罪犯」,而法律又容不下這些信念,她「寧願做一個罪犯,都不要做一個背叛良知的人」。陳情書最後以「燭光如海、人心成濤、粉身拍岸、不平不休」作結。
支聯會全稱「香港市民支援愛國民主運動聯合會」,於1989年5月21日在香港支持八九民運的百萬人大遊行中正式成立,首屆主席由司徒華擔任。支聯會一直主辦悼念1989年「六四」中共鎮壓事件遇難者的活動,直到2020年被港府以新冠疫情為由禁止。
2021年9月,李卓人、鄒幸彤與何俊仁三人被正式起訴,支聯會在同月底通過解散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