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鎔基一去世,歷史似乎就忽然變得寬容起來。那些當年爭得面紅耳赤的賬,可以暫時不算;那些被時代碾過的人,也可以先往後站一站。於是,改革者成了英雄,改革成了壯舉,數字變成勳章,至於數字背後那些失業的人、被低價轉手的國有資產、銀行賬上被搬走而非消失的壞賬,以及後來越滾越大的土地、債務和權力尋租,則最好統稱為一句輕飄飄的「改革代價」。
何清漣女士當然有權向朱鎔基致敬,朱鎔基他敢於任事,也確實在中國經濟最危險的年代處理過許多別人未必敢碰的難題。但歷史評價最諷刺的地方就在這裏:一個人越是被稱為制度的奠基者,就越不能在制度成功時記他的功,在制度失敗時卻說「這不是他能改變的」。
不能一邊說《現代化的陷阱》已經被歷史全部驗證,一邊又把親手參與構建那套制度的人稱為「時代偉人」;不能一邊承認國家壟斷資源配置必然滋生權貴私有化,一邊又把國有資產流失解釋成改革過程中不可避免的灰塵;更不能把數千萬人的下崗稱為「歷史的陣痛」,仿佛曆史這個病人做完手術之後,總得找一些人來替它疼。
悼念一個人,是人之常情;但如果悼詞最終把歷史寫成了個人傳奇,把制度寫成了天災,把代價寫成了必然,把受害者寫成了「不適應時代的人」,那就不再是紀念,而是一種對歷史賬本的選擇性註銷。
朱鎔基已經離開了,悼詞可以寫得很長;但那些賬,並不會因為寫了悼詞,就自動勾銷。
囉里囉唆了一大段,現在言歸正傳。
一、對所謂「三大核心貢獻」的經濟學批駁
1.宏觀調控、「軟着陸」與人民幣不貶值
何女士說:有效扭轉經濟過熱、抑制通脹,實現「軟着陸」;在亞洲金融危機中堅持人民幣不貶值,更體現了朱鎔基的責任擔當和決斷力。
問題是:所謂「軟着陸」,究竟是誰軟着陸了?
1993年至1996年的宏觀調控,確實成功遏制了此前的高通脹。朱鎔基採取了壓縮信貸、控制貨幣供應、清理開發區、壓縮固定資產投資等一系列強力措施。從物價和宏觀增長指標來看,中國經濟確實實現了由高通脹向相對穩定的轉變。
但宏觀經濟意義上的「軟着陸」,並不意味着社會意義上的無痛調整。
緊縮政策並沒有消滅調整成本,而是在相當程度上將成本從價格體系轉移到了企業部門、銀行體系和就業體系。企業資金緊張、相互拖欠和債務鏈條問題長期累積,國企虧損和銀行不良資產問題也在這一時期不斷暴露。到了1990年代末,這些此前被延後和積累的成本,最終以國企重組、企業破產和大規模下崗的方式集中釋放。
因此,更準確的說法應該是:中國完成的是宏觀價格體系的「軟着陸」,但並非整個社會經濟體系的軟着陸。部分調整成本後來由國企、銀行和普通勞動者承擔了。
至於1997年亞洲金融危機中的「人民幣不貶值」,何清漣的敘事同樣過於英雄化。
中國當時當然並非沒有金融風險,但與泰國、印尼、韓國等遭受嚴重衝擊的經濟體相比,存在一個根本性的制度差異:中國實行嚴格的資本管制,人民幣資本項目並未自由兌換,跨境短期資本無法像攻擊泰銖那樣直接、迅速地衝擊人民幣。中國銀行體系又主要由國家控制,外債和短期資本流動結構也與東南亞國家不同。
這意味着,中國之所以沒有成為國際投機資本的主要攻擊對象,並不僅僅是因為朱鎔基個人「敢於決戰」,更重要的是中國當時相對封閉的金融體系形成了一道制度性防火牆。
索羅斯後來關於中國能夠相對平穩渡過亞洲金融危機的分析,也正指出了這一點:當時中國金融體系的相對封閉,反而成為抵禦外部金融衝擊的重要因素。
因此,把「人民幣不貶值」描述成朱鎔基以1300多億美元外匯儲備進行「國運豪賭」,並不符合當時的實際金融條件。
人民幣不貶值當然有代價,也是一項重要決策。但其邏輯並不只是「賭上國家全部家底」。一方面,中國需要維持國內宏觀穩定,避免貶值重新點燃通脹和貶值預期;另一方面,香港剛剛回歸,香港的金融穩定具有極高的政治意義。在這樣的背景下,堅持人民幣匯率穩定,既有經濟考量,也有香港和區域金融穩定的考量。
這是一項困難的政策選擇,但不是一個孤立的個人英雄故事。
關於所謂「秘密協同方案」的歷史演義。何清漣文章中最戲劇化的一段,是所謂「國務院召開長達十多個小時會議,討論是否把中國僅有的1300多億美元外匯儲備全部壓上,支援香港與索羅斯決戰」。
問題在於,這種敘事目前缺乏可供獨立驗證的公開檔案。
何清漣自己提供的依據,是她「聽參加會議的人講述」。這當然可以作為個人回憶和歷史線索,但不能因此自動升級為已經得到證實的歷史事實,更不能據此重構整個危機決策過程。
1998年8月香港金融保衛戰中,直接入市操作的主體是香港特區政府,動用的是香港自己的外匯基金。公開資料顯示,香港特區政府最終投入約1200億港元買入股票和相關金融資產。香港財政司和金融管理機構是直接的決策與執行主體。
中央政府當然給予了堅定的政治支持,並以國家信用成為香港穩定金融市場的重要後盾。但至少從公開可核實的史料來看,並沒有證據證明中國中央政府直接動用1300多億美元的內地外匯儲備進入香港股票市場。
因此,問題不在於否認中央支持香港,而在於不能把一個「香港政府直接操作、中央政府提供政治支持和國家信用背書」的複雜過程,簡化成:
「朱鎔基個人拍板,押上全部國家家底,與索羅斯進行國運決戰。」
這種寫法更像歷史小說,而不是歷史分析。
二、體制搭建:分稅制、金融改革、國企改制與住房貨幣化
何女士說:朱鎔基構建了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基本框架。
我認為,真正的問題恰恰在於:這個框架究竟是什麼性質的框架?
它當然建立了市場機制,但同時也保留和強化了國家對關鍵資源的控制。市場被引入了,但國家並沒有真正退到規則制定者的位置。
政府仍然掌握:
財政資源;
金融資源;
土地資源;
大型國有企業;
關鍵行業准入;
行政審批權。
於是就形成了一種特殊的結構:國家既制定規則,又控制關鍵資源;既是裁判,又在重要領域親自下場。
而這恰恰與何清漣在《現代化的陷阱》中所批判的制度邏輯高度一致。
1)分稅制:解決了中央財政危機,也重塑了地方的扭曲激勵
1994年分稅制改革之後,增值稅收入按照中央75%、地方25%的比例分享。改革顯著增強了中央財政能力,解決了此前中央財政收入佔全國財政收入比例不斷下降的問題。
從國家能力建設的角度看,這當然是一次成功的改革。但問題是,財政收入和支出責任並沒有同步調整。
大量公共服務、基礎設施建設和地方治理責任仍然主要由地方承擔。由此形成了一個長期存在的矛盾:地方承擔大量事權和支出責任,卻缺乏與之相匹配的穩定收入來源。
土地財政並不是由分稅制單獨造成的,但分稅制無疑是重要的制度背景之一。
此後,住房市場化、城市土地出讓制度、地方城市化競爭、基礎設施建設壓力和地方融資平台相互疊加,共同形成了中國獨特的土地財政模式。
所以不能簡單地說「分稅制等於土地財政」,但也不能只看到分稅制拯救了中央財政,而忽略它重新塑造了地方政府的激勵結構。
中央財政強大了,地方卻越來越需要尋找自己的錢袋子。土地最終成為最重要的錢袋子之一。
今天中國的地方債、土地依賴和房地產危機,當然不能全部歸咎於1994年的分稅制,但分稅制無疑是理解這一制度演變的重要起點。
2)四大AMC與1.4萬億壞賬:解決了銀行的賬面問題,卻沒有徹底解決壞賬產生機制
1999年前後,中國成立四大資產管理公司,對四大國有銀行的大規模不良資產進行政策性剝離,初始剝離規模通常概括為約1.4萬億元人民幣。
這當然是一項重要的金融改革。但必須弄清楚:壞賬被從銀行賬面上搬走,並不意味着經濟損失消失。
銀行的資產負債表變得更加乾淨,是因為大量歷史損失被轉移到了資產管理公司以及國家資產負債表的其他部分。財政、中央銀行、政策性融資和國家信用共同承擔了過去國企軟預算約束所積累的損失。
從這個意義上說,這並不是「消滅壞賬」,而是:
將銀行體系無法承受的損失社會化、國家化和長期化。
真正的問題還在於,改革主要解決了「誰來承擔已經形成的壞賬」,卻沒有從根本上解決「為什麼壞賬不斷產生」。
只要國有銀行仍然承擔政策性融資功能,只要國企仍然可以獲得軟預算約束,只要政治目標能夠壓倒商業風險評估,新的壞賬就仍然可能產生。
此後中國又經歷了大規模投資擴張和地方融資平台的發展,銀行體系繼續承擔了大量政策性和准政策性融資任務。
因此,把四大AMC簡單描述成朱鎔基「大智大勇地建立了中國金融最堅實基礎」,顯然過於樂觀。
更準確的評價應該是:
朱鎔基完成了一次必要而成功的銀行體系緊急救援,但這次救援更多是對舊問題的出清,而不是對壞賬生成機制的根本性改革。
3)「抓大放小」:市場化退出,還是不透明的財富再分配?
這是評價朱鎔基改革最不能迴避的問題。1990年代末的國企改革,確實推動了大量企業退出市場,也確實為民營經濟在一般競爭性行業的發展騰出了空間。
但「騰出生態位」並不能概括全部事實。國企改制過程中,確實存在大量程序不透明、內部人控制和國有資產低價轉移的問題。管理層、企業負責人及其關係網絡在部分改制中成為最重要的受益者,普通職工卻往往是改革成本的主要承擔者。
這正是何清漣自己在《現代化的陷阱》中曾經重點批判的問題。
因此,她今天說:
「國有資產流失是體製造成的難題,並非作為總理的人能夠解決。」
這實際上迴避了一個最重要的問題:
如果明知現有制度環境容易產生內部人控制和權力尋租,那麼改革的設計者和最高執行者,是否有責任考慮如何降低這種風險?
不能一方面承認:「這種制度必然產生權貴私有化。」
另一方面又說:「資產流失只是體制問題,朱鎔基不應承擔責任。」
改革者當然不可能控制所有地方的違法行為,但制度設計者至少應當對改革的激勵機制、程序透明度、產權交易規則和監督機制承擔責任。
真正的問題不是「朱鎔基是否親自貪腐」,而是:
他所推動的改革,是否建立了足夠的制度約束,防止公共資產在改革過程中被權力和關係網絡攫取?
如果答案是否定的,那麼就不能只把改革的效率收益記在朱鎔基的功勞簿上,卻把改革中的資產掠奪全部推給抽象的「體制」。
4)下崗潮:改革可以必要,但不能因此否認改革成本
何清漣說,國企工人已經「不配做改革時代的領導階級」。這是她文章中最令人不安和最不可思議的一句話。
一個工人是否適應新的市場經濟,並不等於他是否應該承擔改革成本。
國企工人的技能結構、企業管理方式和市場競爭能力當然可以討論。但國企長期積累的問題,並不是普通工人自己製造的。
計劃經濟時代的投資決策、企業管理、銀行信貸和產業政策,大量是由國家和企業管理層決定的。
那麼,當這些錯誤集中爆發時,為什麼承擔最大代價的往往是最沒有決策權的普通工人?這才是問題的核心。
官方不同統計口徑顯示,1990年代末至21世紀初,中國累計下崗的國企職工規模達到數千萬。不同年份和統計方法存在差異,但累計總規模大致在2700萬至2800萬人左右。
這當然不是說所有人都完全沒有得到保障。當時已經建立了再就業服務中心、基本生活保障、失業保險、養老保險統籌等制度,許多下崗人員通過再就業、內部退養和其他方式得到安置。
但問題在於,這套社會保障體系本身尚未成熟,覆蓋範圍和保障能力有限,許多制度恰恰是在下崗潮衝擊之下倉促建立和不斷補課的。
所以更準確的說法是:
這不是一次毫無社會保障的「自由落體」,但也絕不是一場有成熟福利國家體系托底的產業重組。
它是中國現代史上規模空前的城市產業工人就業重組之一。
評價改革不能只說:「企業活下來了。」
還必須問:誰失去了工作?誰失去了養老金和醫療保障?誰承擔了過渡期的收入損失?誰從企業改制中獲得了資產?
經濟效率從來不是唯一的評價標準。改革收益歸誰,改革成本由誰承擔,同樣是制度問題。
5)住房貨幣化:市場化改革成為後來房地產金融化的制度起點之一
1998年住房制度改革結束了福利分房,推動住房市場化。從改善住房供給、促進勞動力流動和刺激經濟增長的角度來看,這具有明顯的歷史合理性。
但問題同樣在於:
住房市場化之後,中國建立的究竟是一個正常的住房市場,還是一個與土地財政、銀行信貸和地方融資高度捆綁的房地產體系?
分稅制之後的地方財政壓力、地方政府對土地出讓收入的依賴、銀行信貸擴張以及住房按揭制度的發展,共同推動了房地產成為中國經濟最重要的資產和融資體系之一。
因此,今天中國的高房價、居民部門高槓桿、地方土地依賴和房地產債務問題,當然不能全部追溯到1998年。
但住房貨幣化無疑是這一制度演變的重要起點之一。
問題不在於「市場化是否錯誤」,而在於:當住房被市場化之後,政府是否建立了足夠的制度來防止住房進一步金融化、投機化和財政化?
事實證明,並沒有。
三、何女士文章最大的邏輯矛盾:既批判制度,又為制度奠基人辯護
這是何清漣這篇文章最根本的問題。《現代化的陷阱》的核心分析之一,就是中國在市場化過程中形成了一種特殊的制度結構:
國家掌握資源配置權力;政府既制定規則,又直接參與資源分配;公共權力與市場資本結合;於是制度性腐敗和權貴資本主義具有內生性。
而何清漣今天高度讚揚朱鎔基,恰恰因為朱:
建立了分稅制;
重組了金融體系;
重組了國有企業;
強化了中央對關鍵資源的控制;
建立了新的國家資本主義經濟框架。
那麼問題來了:
你過去批判的制度陷阱,究竟是誰建立和鞏固的?
當然,一個制度完全可以同時產生經濟增長和制度性腐敗。這並不存在絕對的邏輯矛盾。
真正的邏輯矛盾在於:不能把制度帶來的經濟增長全部歸功於朱鎔基個人的能力,卻把制度帶來的腐敗、資產流失和權力尋租全部歸咎於抽象的「體制」。
如果朱鎔基只是一個在既定製度下無法改變政治框架的技術官僚,那麼可以說:他在既有政治體制約束下,儘可能推動了市場化改革。
但如果進一步說:他是「中國現代經濟制度的構造者」。
那麼,他就不能對這個制度的先天缺陷完全免責。制度的奠基者不必為幾十年後的所有後果負責,但至少必須對自己所建立制度的基本激勵結構承擔歷史責任。
何清漣最大的敘事問題,正在於把「朱鎔基個人」與「朱鎔基改革所建立的制度」進行了人為切割。
制度產生增長,是朱的功勞。
制度產生腐敗,是體制的問題。
國企改革提高效率,是朱的功勞。
國有資產流失,是地方的問題。
金融改革拯救銀行,是朱的功勞。
國家信用承擔損失,是歷史代價。
這樣的算法,顯然過於方便。
四、對「狙擊索羅斯」與「會見索羅斯」的歷史敘事批駁
1997年至1998年,國際投機資本對香港金融市場的衝擊,確實是亞洲金融危機中的重要事件。
但何清漣的敘事仍然存在嚴重的個人英雄化傾向。香港金融保衛戰不是「朱鎔基一個人的戰爭」。直接的市場操作主體是香港特區政府和香港金融管理機構。香港政府動用外匯基金直接進入股票市場,是整個事件最關鍵的市場行動。
中央政府的重要作用則是政治支持和國家信用背書。
因此,更準確的歷史敘事應該是:香港政府負責直接作戰,中央政府提供戰略支持和政治後盾。
把一個複雜的政府間協調、金融市場操作和國際環境共同作用的事件,濃縮成「朱鎔基與索羅斯隔空決戰」,當然很適合寫悼詞,卻不適合寫歷史。
至於2001年朱鎔基會見索羅斯,這確實是一件值得肯定的事情。一個國家領導人與曾經的國際金融投機者討論金融改革,本身可以說明朱鎔基的務實和開放。但一次重要會談,不應該被無限上升為「勝而不驕」「宰相胸懷」的人格神話。
尤其是索羅斯關於中國金融體系相對封閉、資本管制在危機中形成保護的判斷,本身也不是什麼神秘的金融智慧,而是理解亞洲金融危機基本機制的常識。
更值得反思的是:
朱鎔基確實意識到了中國金融體系的風險,也進行了大規模改革;但二十多年之後,中國股市仍然長期在「政策市」與市場化之間搖擺,銀行體系仍然與國家信用和政策目標深度綁定。
因此,不能因為朱鎔基曾經向索羅斯請教,就自動得出:「他找到了金融改革的正確道路。」
請教值得尊敬,制度結果才值得評價。
五、關於加入WTO:這是朱鎔基最值得肯定的成就,但也不應神話
加入WTO,確實是朱鎔基任內最重要、最具世界歷史意義的成就之一。這一點沒有必要否認。
中國通過加入全球貿易體系,獲得了巨大的市場機會、資本流入、技術擴散和出口增長。此後的經濟高速增長,與入世密切相關。
但加入WTO也不是一個單純的個人功勞故事。
中國改革開放二十多年的積累、沿海地區的製造業基礎、人口紅利、全球產業鏈轉移以及美國和西方國家當時的戰略選擇,共同構成了中國加入WTO並獲得巨大收益的條件。
朱鎔基的重要性,在於他完成了關鍵時期的政治協調和艱苦談判。
這應該被承認。
至於所謂:「可以妥協,先談下來。簽訂協定之後,我們如何做,決定權在我們手裏。」
何清漣自己都承認這是一種「傳說中的指示」。
在沒有可靠原始史料之前,不能把它當成朱鎔基本人的確定政策主張。
但這句話之所以長期流傳,確實反映出一種值得警惕的思維方式:把國際規則首先視為獲取市場准入的談判工具,而不是一種需要長期接受的制度約束。
中國入世之後確實履行了大量明確的、可量化的承諾,包括關稅減讓和市場開放等。
但圍繞國企補貼、產業政策、市場准入、知識產權等問題,中國長期與歐美存在嚴重爭議。
不過,也不能因此簡單地說:今天WTO的困境完全是中國「先上車再變通」造成的。
WTO今天的危機還與全球貿易保護主義上升、中美戰略競爭、國家安全概念擴張等因素密切相關。
真正的問題是:中國當然從WTO獲得了巨大紅利,但中國是否真正完成了從「利用國際規則發展自己」到「接受國際規則約束自己」的制度轉變?
這才是值得討論的問題。
不是結束語的結束語:悼詞不能代替歷史
朱鎔基當然是一位能力極強、執行力極強的技術官僚。
在1990年代最危險的窗口期,他確實完成了幾項極其困難的任務:
控制高通脹;
增強中央財政能力;
推動銀行體系不良資產出清;
推動國企重組;
完成加入WTO的關鍵談判。
這些歷史功績沒有必要否認。
但同樣不能否認:
朱鎔基解決問題的方式,也在相當程度上決定了後來問題的形態。
中央財政能力增強了,但地方財權與事權失衡的問題長期存在;
銀行壞賬被剝離了,但國家信用繼續承擔金融體系的最終風險;
國企效率提高了,但數千萬產業工人承擔了巨大的轉型成本;
住房市場化了,但住房、土地財政和金融體系最終高度捆綁;
市場機制被引入了,但國家並沒有真正退出關鍵資源配置。
因此,朱鎔基真正的歷史定位,或許既不是何清漣筆下近乎「張居正再世」的時代偉人,也不是某些人筆下造成一切苦難的「下崗總理」。
他是一個在計劃經濟廢墟上進行強制性制度重組的技術官僚。
他的歷史功績,在於完成了舊制度無法繼續維持之後必須完成的改革。
他的歷史局限,也在於他沒有或者說在當時的政治條件下根本不可能,建立一個權力真正受到約束、政府真正退回規則制定者位置的市場經濟。
他拆掉了一部分計劃經濟,但沒有拆掉支配計劃經濟的權力結構。
於是,中國最終形成的並不是一個完整意義上的市場經濟,而是一種國家掌握關鍵資源、市場承擔效率功能、國家信用承擔最終風險的混合體系。
這個體系後來創造了高速增長,也創造了何清漣當年在《現代化的陷阱》中所批判的制度性腐敗、權力尋租和財富再分配問題。
所以,評價朱鎔基,不能只算他拆掉了什麼。
更要問:他用什麼代替了舊制度?這個新制度由誰獲益?誰承擔代價?又為後來埋下了什麼?
如果只計算改革帶來的增長,而不計算改革的成本;只計算朱鎔基拆除了什麼,而不計算他建立了什麼;只把成功歸功於個人,把失敗歸咎於體制。
那不是歷史評價,而只是悼詞文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