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完美國學者傑克•羅森菲爾德所著的《工資真相》(作者在2020年完稿,中文版是浙江人民出版社2025年10月版),我覺得作者的觀點有點左。
左和右概念的混亂
我對左並沒有成見,正像我對右也沒有成見。然而,當前流行的左右之說有點混亂,常常讓人摸不着頭腦,
左和右,有兩個層面的意義。
在政治層面新聞層面上往往是相對的經常變化的。它是相對於周邊的即時的大環境大形勢而言。
譬如,蘇聯解體前後,以薩哈羅夫為精神領袖的自由民主派-反對派(反對蘇共和蘇聯政府)-大多數民眾,被全世界輿論稱之為左派,而蘇共頑固分子被稱為右派,八一九政變則被稱為蘇共右派發動的反革命政變,
再譬如,中共元老陳雲在上世紀八十年代中後期說,過去(指毛澤東時代)說我是右派,現在又說我左。其實我還是我。陳雲沒有說錯自己,別人其實也沒有說錯他。
在思想和學術的層面上,左和右的概念相對穩定些。
左,主張公平公正,同情弱者,看重共情,強調進步,看重結果平等多於機會平等。右,通常說的是保守主義。
保守主義也有兩個含義。
一個是相對激進的保守、守舊。
我們現在說的是保守自由主義。即,保守舊有的原則,崇尚個人自由,人權,崇尚私有財產神聖不可侵犯,主張市場經濟法則,強調機會平等而容許結果不可能完全一律,認為那是更準確的公平公正。
我現在偏向於保守自由主義。我承認,左和右都有合理、良好的初衷,但一旦過頭都是可怕的,
權力與工資
好像大多數薪酬工作者對自己的薪酬都不太滿意。那麼,工資到底是什麼呢?
「從根本上說,工資反映了我們的績效。另一個被普遍接受的看法是,工資差異是由不同職業造成的。」「勞動力的價格與其他商品和服務的價格一樣,由供求關係決定。」(第29頁)
我認為,本質上這是對的。但這個前提是有真正的而不是扭曲的市場。
「工資取決於個人績效,即從廣義上來說,我們的工資水平反映了我們為組織創造的價值。……另一種觀點強調職業在決定工資時的重要性。職業,即所做工作的類型,以及為獲得和從事該工資所需要的培訓、教育和資格認證。相對而言,工程師的工資比快餐店職員工資通常較高。可以說是職業差異,也可以說前者對組織的貢獻比後者大。」(第19頁)
我們可以認定個人績效是衡量工資薪酬合理與否的標準,可問題是這單個的個人績效常常是難以被認定的。在現代企業中常常無法精確劃定某個個人的工作績效,他們的結果往往是合作的結果。這不僅表現在基層員工之間,也表現在高管與高管之間及高管與基層員工之間的合作。現代企業各崗位的工作通常是需要合作才能體現出效果。
就工資的直接產生來看,工資「由四個關鍵因素動態塑造,即權力、慣性、模仿和公平。」(第5頁)
毫無疑問,那個權力因素往往是主要因素。當這個權力因素摻進了政治權力國家權力暴力權力,那麼勞動力市場就不會存在,或者被嚴重扭曲。在這種情況下,勞動力作為市場交易的一方也無從談起。勞動力的價格——工資薪酬可以由權力單方面決定,可以僅讓勞動力能夠苟活為底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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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書作者生活在自由市場之中,他認為美國零售、快餐、肉類加工、保潔、家政業員工工資過低的原因是,這些行業的工會不完善或者力量過弱。
當然,這個原因是存在的。然而工會力量過強的國家,強大的工會也摻進了政治權力。國家與資方不斷向工會、工資妥協,致使整個國家整體經濟不斷下滑,這樣的例子很多,最典型最過分莫過於二十世紀的阿根廷。
四個因素是互相影響的,幾乎所有員工和所有社會輿論都把公平作為第一訴求,然而實際上都是權力起着決定性作用。
讓我們看看市場能否制約權力?
企業高管過高薪酬的不合理
現在全世界好像都在抱怨貧富差距太大,而且有越來越大的趨勢。
中國大陸的基尼係數就不多說了。在2020年之前看到某大陸高校做的調查報告,竟達到7.5。
在全球各發達經濟體中,台灣、日本、韓國、以色列以及北歐國家的收入差距是比較小的。總體來說,歐洲比美國小。
美國當然有比歐洲貧富差距大的理由,美國是個移民國家,種族信仰習俗各不相同,白人頂尖科學家群與不識任何文字的沒有任何技能的有色人群相比,收入差距是明顯的也是自然的。
需要說明,我們這裏談的是薪酬收入工資收入不是全部收入,不包含資產資本收入。
今天的貧富差距過大不在有否資產資本收入,因為現在有資產資本收入的人越來越多,世紀之交已有數據顯示,美國的養老基金已經買下了美國。
這個差距除了一般的體現在員工受教育程度、實際能力、職業、文化背景與法律身份背景的差異,更直接更具體的表現在同一企業中各員工薪酬收入的差異,尤其是企業中高管收入與普通員工收入之間的差異,可以達到成百上千倍,即使在工資薪酬收入低於中位數的零售、快遞、肉類加工、家政、保潔行業,只要是大型企業,其高管收入仍然不亞於那些高收入的金融企業高管多少。
為什麼會造成這樣的局面?高管對企業的貢獻當然高於普通員工,有些傑出的企業的一把手的素質、舉措,甚至是決定性的。但是,長年累月中再傑出的高管的貢獻也不可能等於或替代千百個普通員工,沒有那千百個普通員工的努力,傑出的高管的傑出決策和舉措或許都不能在企業行為和企業產品或服務中顯示出來。
這不僅被現代企業史屢屢證明,而且我們每一個稍有社會閱歷的人都心知肚明。
在一個合規的現代企業中,高管的工資由董事會決定,而董事會的決定取決於高管對董事、股東、投資者的回報。換句話說,高管不僅把企業的一般利潤歸於股東,而且把企業增加的利潤也全部歸於股東。
股東手裏的股票升值與否,決定因素很多,常常是企業外部的因素多於企業本身的經營狀況。
但企業股票的根本還是在企業。
這就決定了,企業一旦因生產經營得法、因勞動生產率提高,而獲得更多利潤時,這部分利潤應歸誰所有呢?
企業的產權當然是投資者的,將本求利是投資者的初衷。企業的員工包括高管都無權更改或者擅自作主。
企業正常的利潤當然應該歸投資者所有。因為員工包括高管的薪酬收入都打在企業的成本里。許多企業初創時並沒有利潤,甚至常常是虧損的,那時企業-企業投資方仍然要付給企業員工的工資薪酬。
問題是在企業獲得正常利潤之後,那部分增加的利潤是否應該全部歸投資方?
勞動力市場和股權市場
這裏牽涉到企業的根本問題:企業究竟是為了「實現利潤和投資者回報最大化」,還是」為了所有利益相關者的利益「?(第127頁)
本書作者理所當然的認為是後者,他是為了提高企業員工的工資薪酬。
我卻認為,企業是為了利潤而存在,如果沒有利潤,企業便不復存在。這是市場經濟社會的事實,也是市場經濟的基本法則。如果違背這些基本法則,難免會落入「左「箍之中,為了所謂公平卻毀壞了市場法則,最後連起碼的市場公平也沒有了。
我要補充的是,企業的經營生產的確是為了利潤,但這個利潤不完全等於投資者的回報。投資者的回報,對於上市企業來說,更多的是自股權交易市場中體現出來,而其虧盈常常是企業外的因素決定的。其大賺特賺與企業員工無關,其巨虧大損也不能影響企業員工的正常工資薪酬。
然而,在通過企業本身努力而增加的那塊利潤,股東投資者當然有權享受,企業員工包括高管也應該有份,畢竟他們也作出了貢獻。而股東的每一分利潤都需付出相應的成本。那部分增加的利潤同樣需付出成本,不能之前付了之後就可以不付了。
本書作者提出:「提高最低工資,擴大中產階級,降低高管工資。「(第243頁)我很同意。
只要不把企業增加的利潤全部歸於股東投資者,董事會也就沒有理由規定給予高管高得離譜的工資薪酬。規定高管的工資薪酬不得高於企業員工工資薪酬中位數五十倍,符合市場規則的,或許也是能夠辦得到的。
只要我們遵守市場的基本法則,在各個市場都遵守市場法則,譬如股東的股票既在股市上,又在企業的上下游市場中,包括在勞動力市場,不能混淆,各自遵守市場基本法則。
不被混淆不被扭曲的市場大致還是公平的,普通員工拿到的工資薪酬還是會公平的,中產階級也是會慢慢壯大。而中產階級隊伍的擴大,社會中會有更多的人不光有工資薪酬收入,還會有資產資本收入。
市場的法則是通用的,各個市場不能混淆。通用而嚴格區別的市場必定也是公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