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止而定」出自《禮記·大學》:「知止而後有定,定而後能靜,靜而後能安,安而後能慮,慮而後能得。」意思是,能夠知其所止,止於至善,然後意志才有定力。
定,會意兼形聲字,字形外部為「宀」,像房屋的側視形,內部為「正」字,其字形像一隻腳(止)走向城池,兩相會意,表示一人戰爭結束回到家中安頓下來。本義為安定、安寧。《說文》:「定,安也,從宀,從正。」《詩經·小雅》:「亂靡有定」,意為戰亂還未平定。安定又引申出固定、確定、堅定、定力等意義。總之,凡是定下來不再改動、變動或移動等都可為定。
對於個人而言,如何保持定力,值得深思。歷史上,許多清官廉吏在金錢財富、名利誘惑面前,始終定力如磐,做到臨財不苟取,守節不動搖,從而名垂青史,功業有成。清代王志圻為官清廉,一次有人將珍貴的宋拓名碑用錦盒裝好呈送到他案前,王志圻即刻命人將其退回。身邊人就好奇地問道:「您對此素有研究,看看又何妨?」王志圻堅定地拒絕:「這種稀罕古物,一旦看過就難以割捨,之後就會被送禮人所利用。」
如何修煉定力?古人認為可以先從身體入手,讓人的身體能夠定得住,坐得住,站如松,坐如鐘,磨礪「板凳甘坐十年冷」的靜心和耐力。明代呂坤《呻吟語》曰:「心平氣和,此四字非涵養不能做,工夫只在個定火。火定則百物兼照,萬事得理……惟君子善處火,故身安而德滋。」認為只有協調、平衡好人體中的「火性」,戒除躁動、浮躁之氣,方能心定平和,德業雙進。
當然,定火不僅指從生理的角度去調節、祛除人體的身體之「火」,從而讓人的身心平和、中正和穩定,更重要的還是要克制人心中的貪慾之「火」。清代陳榕門曰:「定火功夫,不外以理制欲,理勝則氣自平矣。」可見,修煉定火之功,就是要用天理、天道、公義、良知等克制人的貪慾、貪念,正如王陽明所言「減得一分人慾,便是復得一分天理。」只有讓天理、正念和正氣充盈心間,方能不被外物所役,不為名利所誘,保持抵禦各色誘惑的強大定力。若心中欲望、執著太多,雜念、邪念叢生,人心就易被其所擾、所牽,也就難以做到定。
知止常止,終身不殆。修煉定力,關鍵還是要深悟「止」字要核,學會知止,做到當止應止。要牢固樹立底線思維和意識,時刻保持對規矩、制度和紀法的敬畏之心,不被歪風、暗流和邪氣所誘,堅守正道而行。那些廉者智士正是懂得知止,展現出堅強的意志力、忍耐力和自制力,從而能夠一心為公,身懷正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