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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立文:中國懲治台獨法律意見的悲哀與可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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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當局於6月21日下午突然發佈《關於依法懲治"台獨"頑固分子分裂國家、煽動分裂國家犯罪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而且自發佈之日起就開始施行。

圖片來源:翻攝自華視新聞YouTube頻道

從時機來看,這是中共刻意選在賴清德總統就職一個月所做的突襲,但為什麼晚一天故意在21日下午發佈?中共當然是等待立法院覆議表決結果民進黨失敗,於是,在客觀上對民進黨政府形成一種內外夾擊的情勢。

《意見》的直接意涵

這部法律的直接意涵有三:

一、能執行法律的不是國台辦,代表國台辦的權力萎縮,中國國安部與公安部的權力擴展到兩岸關係與對台政策領域,其實,國安部早就把權力伸進外交與軍事領域。

二、這部法律前面引述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刑法與刑事訴訟法,並且反對兩個中國、一中一台與台灣獨立,其實就是指,主張中華民國者也等同於台灣獨立。

三、中國把台灣獨立的定義無限擴張,除了政治與法律的定義外,還包括外交、教育、文化、歷史與新聞傳播等領域等,這真的很荒謬。所謂的缺席審判,就是政治宣傳與恐嚇。

賴總統直接回答:「民主不是犯罪,專制才是罪惡。中國沒有任何權力可以制裁台灣人民」。的確,我們台灣不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管轄,中國訂立一部類似香港的台灣版國家安全法恐嚇台灣,只能讓兩岸關係更加疏遠,更重要的是,這部法律會讓兩岸之間未來的交流、溝通與談判更加困難。不論黨派,未來所有台灣人民要進入中國前,都要好好看看這個《意見》,因為台灣人民自己進入中國司法的管轄地區,都要明哲保身。

但是,如果從更深刻與廣泛的意涵來看這份《意見》,不免覺得是中國共產黨的悲哀與中國人民的可憐。其實,北京早在今年1月台灣總統大選結束後就設定對台政策目標是「二年癱瘓賴政府,四年下架民進黨」,於是一如往常軍事侵擾、外交打壓、法律宣傳、輿論認知戰、經濟制裁等綜合擠壓賴政府。但是中共的悲哀在於一方面打壓台灣,一方面又要兩岸交流與融合,這二者矛盾、作用相互抵銷,而中共工具箱內的工具已不多,且邊際效用遞減,於是連這種丟人現眼的法律也敢拿出來。

把法律當政治工具的蠻橫心態

這個《意見》跟香港版國安法的立法一樣,違反所有的立法原則:包括不溯及既往、符合信賴保護原則、比例原則及平等原則、法律明確性、法律安定性、正當法律程序…。中共主張立法的人似乎都不懂法律,而習慣性的把法律當成政治工具,其立法理由可笑到「為台灣、美國與國際社會劃紅線」,中共只想把法律武器化,對內利用法律執行限制人民自由,壓制異議者;對外設立長臂管轄條款對抗西方國家。

其實,中國所有的法律直接管轄到中國人民,這就是中國人民的可憐。看看中國專家學者對這份《意見》的一般評論,認為是對賴清德總統與民進黨政府的震懾。其實,台灣人民冷漠以對,倒是中國人民要小心這個震懾。如果說這份《意見》22條想震懾台灣,那麼在中國人民身上至少有成千上萬條法律壓在他們身上。

從國家安全最小範圍而言,中共2015年開始,就不斷增(修)訂相關國安法令或部門規章,包含《國家安全法》、《境外非政府組織境內活動管理法》、《網絡安全法》、《反間諜安全防範工作規定》、《公民舉報危害國家安全行為獎勵辦法》、《反間諜法》、《愛國主義教育法》、《保守國家秘密法》、《治安管理處罰法》、7月1日起施行之《國家安全機關行政執法程序規定》和《國家安全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等。

這些國安法令規章不但震懾中國人民,中共還把國安執法深入各階層,要求全民要保密與舉報間諜;甚至將長臂管轄伸向境外,變相監控於海外批評中共言論人士,於人員前往中國即進行逮捕調查。

顯然,習近平認為威脅他的人無所不在,中國政府認為想削弱它的勢力無處不在,因此中共正在動員全社會防範國家所面臨的威脅,反間諜舉措在規模和普及程度方面,是史無前例的。中國全民保密反諜,讓即便與外國人的聯繫再微小都可能受懷疑。這種趨勢已擴展到交流最盛行的教育、文化、歷史與新聞傳播領域。一些中國學者已經停止與外國人見面,全國各地的場館也開始取消外國音樂家的表演。

在中國的法治下,中國的所有人都沒有人權,中共的幹部是有特權,但一樣沒有人權,要不被「雙規」,要不就直接失蹤。中共所有執法與司法過程,全部與三權分立與司法獨力的要求與程序背道而馳。

中國的懲治台獨法律意見不可怕,可怕的是不能讓中共的手伸進台灣,我們要更堅定地捍衛台灣的民主自由。

作者為台灣智庫諮詢委員

阿波羅網責任編輯:李廣松

來源:思想坦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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