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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公民記者黃雪琴因「顛覆罪」被判處五年有期徒刑

中國「#MeToo」運動領袖、獨立調查記者和女性主義活動人士黃雪琴,因「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星期五(6月14日)被廣州中級法院判處五年有期徒刑,而與黃雪琴一起受審的勞工活動人士王建兵則被判處三年六個月有期徒刑。

黃雪琴被捕前積極參與女權和MeToo運動。(被訪者提供)

據「釋放黃雪琴和王建兵」組織的發言人表示,黃雪琴已當庭表明將上訴,目前尚未得知王建兵是否上訴。該組織認為中共當局以國家安全為藉口壓制為社會爭取福利的活動人士。

出於安全考慮要求匿名的該組織發言人表示:「這是對社會正義價值的否定和抹煞,也是對公民社會中溫和聲音的否定。這是一個非常不好的跡象。」

黃雪琴和王建兵自2021年9月以來一直被中共當局拘留,星期六將是他們被捕後的第1000天。支持者表示,他們在去年的閉門審判中否認有任何不當行為。

根據2022年3月廣州市人民檢察院的起訴書,黃雪琴自2019年起,多次在境內外網絡社交平台發表歪曲、詆毀或攻擊政府的言論。起訴書還稱,2020年11月起,黃雪琴、王建兵定期召集多人在王建兵的廣州租屋處等地組織聚會,「借討論社會話題之機,煽動參加人員對中國政權的不滿」。

國際特赦組織中國事務主管薩拉·布魯克斯(Sarah Brooks)在一份聲明中表示:「這些定罪將延長他們極不公正的拘留,並進一步對人權和社會倡導產生寒蟬效應,在這個活動人士面臨日益嚴厲鎮壓的國家尤為如此。

「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是中國政府經常用來對付異議人士的罪名,最高刑期為五年,但如果嫌疑人被視為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刑期可能會更長。判決會考慮已經服刑的時間。

路透社所獲得的判決書副本稱,黃雪琴和王建兵的行為性質以及「對社會造成的危害程度」決定了他們的刑期。

中共外交部發言人林劍表示,中國是一個法治國家,任何違法的人都會受到懲罰。他說:「中國堅決反對任何國家或組織挑戰中國的司法主權。」

據了解,黃雪琴在2021年9月19日被捕的前一天原定飛往英國,以英國政府資助的獎學金在薩塞克斯大學(University of Sussex)攻讀碩士學位。黃雪琴曾報道過中國的#MeToo指控和2019年香港反政府抗議活動,2019年底她曾被中國警方拘留了三個月。

今年二月,中國女權及勞工活動人士李翹楚也因「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被判刑三年八個月,剝奪政治權利兩年。目前被羈押在山東省臨沂市看守所的李翹楚因已被關押三年,因此她到今年8月3日就可獲釋。

據無國界記者組織(RSF)五月所發佈的2024年度《世界新聞自由指數》(World Press Freedom Index),中國在180個國家和地區中排名第173位,關押記者人數依然位居全球第一。

(此文參考了路透社的報道。)

阿波羅網責任編輯:李華

來源:美國之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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