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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下說法:六盤水案全案不起訴,法律的勝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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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2月底,我就貴州六盤水女民營企業家因討債被抓事件寫過一篇《六盤水事件:「以刑化債」還是「惡意討債」?》,其中提到當時《中國經營報》的報道稱,當地民營企業家馬藝珈伊是為了討回自己2.2億的工程款才涉刑的,而地方政府闢謠說,工程款已經還了近90%。我當時的疑問就是,如果債務是真實存在的,政府欠錢也是事實,那馬某等人編造了什麼虛假信息?這答案一等就是三個多月。

6月6日貴州省聯合調查組通報了六盤水市水城區馬某某伊案的調查結果,五名被認定構成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的嫌疑人以及十名被認定構成尋釁滋事罪的嫌疑人均因情節輕微而不起訴。同時,通報還稱,欠付的3056.35萬元已於2024年5月17日支付完畢,其他的還在民事訴訟程序依法審理之中。言下之意,就是媒體曝光後,不起訴之前,又支付了三千多萬且還沒全部付清!那當初政府信誓旦旦闢謠的底氣何來?

我當時曾撰文指出,這個案件是把地方政府的信任危機和司法的信任危機集中暴露了。欠債還錢原本天經地義,地方有財政困難也可以理解,但在地方政府干預下的公安司法機關,直接動用刑事措施「以刑化債」,也將有損公信力。現在這個結果,固然有律師努力的作用,但更多的可能是輿論的影響,是多方博弈後妥協的結果:你們認罪,給我面子,我放你們一馬!可是,當初各執一詞,到底誰在說謊呢?黑不提白不提了!

貴州省聯合調查組的通報中說:「法治是最好的營商環境」,還說要「依法平等保護各類經營主體的合法權益,依法打擊侵害各類經營主體合法權益的行為」。這個我舉雙手贊成。但是,這個案件早就發生了。2022年7月討債,討了一年多,2023年10月24日案發,一個多月後被批捕。周筱贇律師會見她時已經是12月。此後又經歷了一個多月的波折,周律師才於2024年2月6日第一次在看守所會見到馬某某伊。媒體報道之前,討債多不易,法治多艱難啊!

如果沒有今年2月底的媒體報道,該案大概率會經過檢察院的審查起訴,已經提起公訴。如果快的話,現在已經經過庭審判有罪了。以我近二十年的刑辯經驗,2023年12月1日左右批捕,然後2024年2月1日移送檢察院審查起訴。由於是捕訴一體,起訴是大概率的,而且負責起訴的就是批准逮捕的檢察官。在快則一個多月,慢則兩三個月的審查期內,或許不退補,或者退補一次,然後會有公訴人和當地律師都勸被告人認罪認罰,水到渠成判有罪。

有人會覺得,馬某某伊不一定會認罪,她有着堅毅不屈的性格。但別忘了,這個案件還有14名被告人,基本上都處於被羈押狀態,信息都不對稱,排名靠後的被告人被安排的可能都是法律援助律師,他們為了早點出去,幾乎都會選擇認罪認罰。而一旦大部分人認罪認罰,排名靠前的被告人無罪辯護的空間就被壓縮,哪怕屆時北京律師介入再做無罪辯護可能也是徒勞!而這是大多數沒有得到媒體曝光的案件的宿命!

可是能有幾個案件有馬某某伊案這麼幸運呢?她委託的律師,是前知名媒體人,有着豐富的媒體資源和輿論動員能力,參與報道該案的媒體又有着廣泛的影響力,再加上當地政府隊伍中的豬隊友威脅記者的騷操作神助攻,讓這個案件獲得了足夠的媒體曝光度。而輿情的影響又帶來了貴州省聯合調查組,以及省檢察院的指定管轄,把案件移出了原利益糾葛之地。這種綜合力量最終促成了該案15名涉案人員的不起訴!

但同樣進行討債維權的周祿寶就沒有那麼幸運了。作為民間維權人士,周祿寶多年以前就曾因在維權過程中舉報江蘇某領導而被報復性地刑拘,變換罪名後追訴。這次周祿寶等十幾人身限囹圄則是跟馬某某伊很相似的討債,所不同的是他是幫一些農民工向欠薪的企業討要工程款和血汗錢。由於他在舉報、投訴的同時也撰文發帖,引發輿情,終被被蘭州市公安局城關分局跨省刑拘,隨後被批捕。何其相似!

我清楚地知道,所謂的利用信息網絡尋釁滋事,一方面行為人在網絡上編造、散佈的必須是「虛假信息」,而且不是針對特定的自然人而捏造的虛假事實,而是針對不特定的自然人或者單位、公共事件而編造的虛假信息。如果欠薪等事實存在,僅僅是網絡發文向特定的欠薪企業維權,不存在構成尋釁滋事的問題。另一方面,入罪還要求「造成公共秩序嚴重混亂」,主要是指導致現實社會公共秩序嚴重混亂,甚至引發群體性事件等等。就算這個案件中沒有上述情形,但作為口袋罪的「尋釁滋事」還是張開了大口。

當所有人在歡呼六盤水的全案不起訴是法律的勝利時,我卻覺得有點悲哀。如果撇開媒體報道的影響力,這些人能獲得不起訴嗎?如果按照正常的法律流程,他們最終被定罪的概率是多大?因為沒有媒體關注的同樣是討債維權的周祿寶,也以同樣的罪名被羈押,他又能不能等到屬於他的公正?難道類似的案件只有輿論的加持,才能避免冤錯案的發生?那又有多少陽光之外的角落中,被口袋罪桎梏的維權者在苦苦期盼神跡?

阿波羅網責任編輯:李廣松

來源:鳳凰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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