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群眾的壓力之下,深圳方面終於給到了結果:
「北極鲶魚」的爺爺——深圳市原交通局貨運管理分局局長鍾庚賜,被開除黨籍。
通報中是如此描述的:
「鍾庚賜對黨不忠誠不老實,多次串供對抗組織審查;藉機斂財,違規從事營利活動;未經批准,違規兼職取酬;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
「經深圳市紀委常委會會議審議,決定給予鍾庚賜開除黨籍處分,按二級科員確定其退休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
怎麼看待這個處理法呢?
我的感覺是:算是從輕處理了。
而且公告已經給出了答案。
「違規從事營利活動;未經批准,違規兼職取酬;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
從《公務員法》來看,前半段已經是明顯違反組織紀律,理應給予記過以上的處罰,甚至撤職也不為過。
而從刑法而言,以上行為分別可能觸及到了:
貪污罪(藉機斂財、違規從事營利活動)
受賄罪(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
這兩個都是重罪,理應接受刑法的審判。
但最後的處理結果是什麼呢?
前者,只是「開除黨籍「。
後者,只是「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
最關鍵的是:依然「按二級科員確定其退休待遇」。
也就是說,我們的這位鍾老,依然有退休金拿,依然在納稅人的供養範圍內。
所以說,對於鍾老的處理,是非常從寬,且屬於法外開恩的。
至於為什麼這樣,我覺得電影《堅如磐石》裏的一個台詞就說得非常到位:
「錢上有錢,官……」
如果對鍾老採取刑事調查,刑事審判,那麼勢必要揪出不少上下游犯罪,影響深遠且在現實條件下,不方便這樣做。
而且「北極鲶魚」已經潤了。
所以對於這個通報,和可能的終局性結果,我個人表示非常遺憾。
甚至有一點無可奈何的憤怒。
但,憤怒是解決不了這個問題的。
悲劇的內核,往往要通過喜劇的形式表達出來。
在官方通報中,我看到了鍾庚賜老局長的簡介:
鍾庚賜,男,漢族,1947年11月生,深圳寶安人,大專學歷。
這個就挺滑稽的。
那個年代,大專學歷的含金量雖然比較高,但是在他孫女「北極鲶魚」的描述下,爺爺可是個大大的知識分子,是專家,是到處學習考察的「華爾街之狼」。
這說明什麼呢?
「北極鲶魚」吹牛了,或者說,他的爺爺把自己包裝地過於「知識分子」了。
但「北極鲶魚」的直覺是很對的,他爺爺確實貪了。
這說明在澳洲這些年,她的書沒有白讀,知道一個人賺錢的速度,是很難那麼快的。
這世上,有些人其實並不那麼高大上,脫開虛假的宣傳之後,靈魂還是那麼的猥瑣渺小。
有些財富的來歷,也不是那麼艱苦奮鬥,一細查都是髒的。
但往往在名利的包裹下,那馬戶,還真把自己當成了驢。
大家就勉強笑一吧,生活還要繼續。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