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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國安法近三年拘250人 入罪率百分百

中國為香港訂定的《港區國安法》,實施至今近三年,當局至上月底共拘捕250名涉嫌從事危害國家安全行為者,有約150人和5間公司被檢控,當中71人的案件已經審結,入罪率為百分百。有關比率不單遠高於本地不同級別法院逾五成至近八成的定罪率,連日本被質疑的99%刑事案件定罪率亦自嘆不如;但保安局長鄧炳強以相關人數指出,顯見國安法只針對一小撮人,且每宗拘捕和檢控都很認真。

香港各級法院的定罪率多年來均介乎五成至八成之間,以當局本月初回復立法會議員書面質詢時為例,2022年處於五級法院最低的裁判法院和第三級的高等法院原訟庭,經審訊後的被定罪率相若,分別是54%和54.2%,而第二級的區域法院,其被告經審訊後被定罪率卻達到78.8%。若單以區院計算,其去年的定罪率卻較2020年高了11.2個百分點。當局未有解釋原因,未知是否與較多2019年反修例運動或國安罪行案件被裁定罪名成立有關。

而在昨(13日)天一個宣傳國安教育節目的啟播禮上,保安局長鄧炳強表示,國安法截至上月共拘捕約250人,151人及5間公司被檢控,當中,已經審結的71人全部入罪,其中29人涉及《港區國安法》被定罪或等候判刑。他認為,這反映國安法只針對一小撮人,重申國安法四類罪行清晰,一般市民不會誤墮法網。

港府所指的國安法案件,是指涉及《港區國安法》及煽動等其他危害國家安全罪行的案件。

不理聯合國專家建議 港府首季再以國安法拘14人

警務處長蕭澤頤2月回顧去年的罪案情況時,曾公佈國安法的執行情況,將該組數字與保安局昨天公佈的數字相比,可見當局今年首季便因國安法拘捕14人丶檢控11人。反映港府未有聽取聯合國人權事務委員會和聯合國高級人權專員辦事處的呼籲,廢除或停止使用國安法或煽動等刑事罪行作出拘控行動。

出席同一啟播禮的律政司長林定國繼續為備受歐美政府和人權專家的國安法辯護,指國安法案例已經體現被告人有充分辯護的權利,得到公平公開審訊,法官亦有解釋判案理由等的法治原則,重申國安法在維護國家安全及尊重人權自由之間已取得平衡,而被定罪人士是超越了人權自由的界線,希望對國安法提出質疑的人摒棄主觀情緒,細讀國安法,再撫心自問國安法有否違反法治原則及人權自由。

對於有外國媒體指律政司的檢控工作另有目的,律政司刑事檢控專員楊美琪回應指,有關言論是完全失實丶毫無根據,強調律政司的檢控工作不受外部干涉,亦不會看被告人的背景丶政治理念和職業;對被告有利的證據亦會向法庭及辯方披露。她重申,控方有責任毫無疑點地證明被告有罪,強調捍衛法治丶秉行公義是律政司的初心,會公平對待每個被告人,保障香港市民。

阿波羅網責任編輯:李華

來源:RFI 麥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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