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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打人事件,不要用來規訓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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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關於唐山打人的新聞,應該很多人都看到了。

這裏有視頻:

監控錄像其實已經顯示得很清楚了。

CDT編輯註:警告:本視頻含有血腥暴力畫面及聲音,可能引起不適,請謹慎觀看

在唐山的一家燒烤店,一個男人把手放在女生的背部,不斷摩挲,這已經是騷擾行為了。

被女生拒絕後,男子感到不滿,對其大打出手。其同行者不但不阻止,反而還對前來阻止暴行的人動手,拽起來推倒在旁邊的桌子上,拳打腳踢。

男子先是跑去摸女子的背,被拒絕後還繼續去摸,這已經構成騷擾了。當再次被拒絕後,他不以為恥,反而惱羞成怒,扇了被騷擾者一巴掌:

女子用酒瓶反擊後,男人對其大打出手。其同行者不但不阻止,反而還對前來阻止暴行的人動手,拽起來推倒在旁邊的桌子上,拳打腳踢,甚至用椅子去砸。

當女孩被拖到室外,被打倒在地,完全沒有還手能力時,這男的不依不饒,毆打女孩,繼續對其實施暴行,刻意用腳踢打頭部,還有人拿起了玻璃酒瓶,當做施暴的武器。

在長達五分鐘的監控視頻里,幾個女生輪番被這群腰肥體胖、體重足有她們兩倍的男子進行毆打。

最殘酷的時候,女生毫無反抗之力地躺在地上,身體蜷縮着,抱成一團,卻還是被這些「陽剛」的男人們圍在中間瘋狂踢踹,從頭到腳都沒有被放過。

這已經不是打人了,簡直就是在謀殺;這也不僅僅是暴力,更是一種恐怖主義。

被打女生的朋友上前阻止,反而被直接推倒,後腦勺重重地磕在門口的台階上,磕出了好響一聲。

施暴者的同行者上前勸阻,施暴者看都看一眼,直接一巴掌打了過去,打完才反應過來是自己的朋友,諷刺地把人抱進懷裏進行安慰。

後來有消息說,受害女生被送入醫院了,傷勢不輕,身上幾乎沒有一塊是完好的,尤其是臉部。

現場是有人報警的。經過一天一夜的追捕,就在剛剛,唐山當地警方通報表示已經將犯罪嫌疑人捉拿歸案。

希望可以嚴懲。

讓我們記住這幾張面孔:

(原視頻過於暴力,就不放了)

02

看完這麼一件事,你覺得新聞應該怎麼寫?

《眾惡徒燒烤店暴打女子,犯罪嫌疑人已被控制》?

《耍流氓不成惱羞成怒,眾惡徒圍毆女子》?

《眾目睽睽之下,唐山一女子被惡徒暴打》?

最客觀也應該是《多名男子燒烤店圍毆女子》吧。

然而打開某些媒體,他們的用詞讓人無比迷惑。

「一名男子靠近幾名女子餐桌後與對方交談。」

「幾秒鐘後雙方開始由推搡直至爆發肢體衝突。」

「雙方扭打到一起後,幾名男子從店外沖了進來加入戰局,對抗幾名女子。」

要不是看了視頻,我還以為這是幾名巾幗英雄,在和一群男的互毆呢。

如果這事最後被定性成互毆,那可就離了大譜了。

[page]

看了這個新聞口吻,也可以理解為啥會有一些讓我們感到迷惑的量刑標準了。因為同樣的事情,某些人看到的事實和我們完全不同。

03

我讓公司的一位女性編輯談談對這事怎麼看,以下是她的看法:

視頻我完全沒辦法看第二遍,不僅是憤怒,更是恐懼。

她們原本只是和朋友一起吃吃飯、聊聊天,僅僅因為坐在自己的位置前,拒絕了不懷好意的性騷擾,就莫名其妙在眾目睽睽之下被打到奄奄一息。

很難想像這是21世紀的現代社會會發生的事情。

她們做錯了什麼嗎?

沒有。

她們沒有主動和人對話,沒有引發衝突;更「苛刻」地講,她們沒有選擇什麼偏僻的場所,也沒有刻意打扮過;她們僅僅做了一件,我們每天都可能去做的事情,——走進一家飯店,然後坐下吃飯。

那麼,今天是她們,明天會變成我們嗎?

今天是在飯店,明天會不會就是地鐵、公司、甚至來來往往的馬路上?

今天是性騷擾、是毆打,明天會不會變成更直接的公然強暴,與惡意謀殺?

這就是讓人恐懼的地方。

在人群密佈的公共區域,在那麼多雙眼睛的注視之下,這樣惡劣的暴行依舊能夠堂而皇之地上演,沒有及時得到制止和處罰。

我看了監控全程,旁邊吃飯的食客甚至都沒拿出電話報警。

你說打人者人多勢眾,路人害怕,不敢見義勇為,這是人之常情完全可以理解,但打個電話報警總能做到的吧?

也別怪張雨綺吐槽(雖然有點引申過頭了):

這就是讓人恐懼的地方。

04

我們都知道,女生們從小到大都在接受各種被規勸的教育。

從小被教育要溫順要乖巧要聽話,被提醒不要一個人到處亂跑、不要去娛樂場所、深夜不要出門、不要穿着暴露、不要喝酒、不要紋身、不要抽身、不要吸煙、不要和看起來奇怪的人交朋友……

現在,這些惡劣的暴力事情似乎同樣在用另外的方式規勸他們,不要出門、不要拒絕被騷擾、不要試圖反抗、不要有自己的思想。

包括這件事發生後,群里有人第一時間得出的結論是:

其他群友都在問他:

「憑什麼?」

是啊,憑什么女性總要為這些事情買單呢?

一開始說女生不要一個人走夜路,容易被侵犯。

後來說女生出門要結伴出行,這樣安全。

又說女生出門別帶看起來太貴重的東西,容易被搶。

現在這女孩,在人流密集的地方結伴吃飯,也沒做啥,還是遇到這種倒霉事。

然後依然有一群人,還在試圖用這件事作為例子,繼續規訓她們。

憑什麼呢?

在上個世紀,很多國家的女性出門都是需要男性陪同的。如果她們單獨進入公共空間,很容易遭受侵害;那麼現在,是不是有人希望用暴力、用侵犯,重新把女性關回家庭那個小小的屋子,讓她們永遠做柔弱的菟絲花,做男人的附庸呢?

所以,我非常非常希望人們能站出來能夠站出來發聲。

如果你不願發言,害怕發言,或許以後就再也不會有發言的機會了。

我們要說出自己的憤怒,說出自己的恐懼,也要說出自己的要求,說出自己的期望。

就像這一次,我希望作惡的人能夠付出足夠沉重的代價、嚴格的懲罰,只有這樣才能提到警示的作用,才能讓人在作惡之前進行三思。

畢竟人性是不能靠自覺來維護的。

05

說到這裏,我又有了一個很悲觀的猜想,覺得很快網絡上一定會出現受害者的桃色新聞,一定會有人編纂着各種下流的謠言試圖為加害者的行為找到藉口。

但不該是這樣的。

污名化受害者並不能夠改變任何真相和事實,而所有的污名也不應該成為施暴的理由。

這種滅絕人性的暴力不該得到任何的體諒。

06

無論如何,希望早點看到加害者付出代價、獲得懲罰的消息。

凌晨兩點在路邊擼串、半夜獨自外出的安全感一直是我們引以為傲的地方,官媒自豪到會一而再再而三拿出來宣傳。

希望這個社會的每一分子,這個系統的每一環節,都可以維護住這份安全感。

一個不需要處處防着陌生人的社會,一個不需要考慮自己能不能打過別人,能不能從危險中逃離的社會,符合99%人的利益。

不是嗎?

阿波羅網責任編輯:李廣松

來源:為你寫一個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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