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 > 言論 > 正文

和信價值: 建設「全國大市場」,加速葬送大市場

3月25日,中共以「中共中央國務院」名義出台文件「關於加快建設全國統一大市場的意見」,4月10日以新華社名義對外公佈後,當即引起輿論熱議,其中有一種「倒退說」,指「全國統一大市場」開倒車,倒退到毛時代以「統購統銷」為模式的權力主導型計劃經濟,或打造「計劃經濟2.0」版,因為毛澤東版的「人民公社」制度和「供銷合作社」模式,正是集體化計劃經濟的頂峰。

「人民公社」乃是用強權捆綁一切經濟,計劃一切經濟,建立中央集權的產供銷於一體的消費合作社、供銷合作社、信用合作社、專業合作社等等集體商業、集體經濟,屬於極端無情的統購統銷模式,隨之而來的是消滅一切私有經濟、民間經濟。

供銷合作社的模式,原本是人人自願入股成為社員,最後卻在權力主導下淪為只見紅旗飄飄不見如實分紅的「紙面股東」,是一種極端剝奪社員的「公有制」。1958年「大躍進」之後三年,是當代歷史上餓死人最多的時代,又是禁止逃荒要飯、畫地為牢、憑票供應、忍飢挨餓的紅色恐怖時代,三年饑荒為後來的供銷社「大市場」鋪平了道路,因為人要想活命,就必須屈從於這個統購統銷的「大市場」,為獲得維持生命的糧票、布票、煤票、油票等票證,而終生獻身為奴。

正如「全過程民主」等於沒有民主一樣,此次加快建設「全國大市場」之舉,如果真正能夠推行的話,其作用莫過於用強權捆綁大市場,進一步消滅大市場——或倒退到四十多年前的物資匱乏時期,用王岐山的話講,「中國人吃草都能活一年」,並將導致百業凋敝,民不聊生,生不如死——今天被極端清零政策封城之下的上海饑民已經開始嘗到「大市場」的苦頭。

「倒退說」又令人想起華國鋒的「兩個凡是」說,這是指1977年2月7日《人民日報》、《紅旗》雜誌、《解放軍報》社論《學好文件抓住綱》中提出的「凡是毛主席作出的決策,我們都堅決維護,凡是毛主席的指示,我們都始終不渝地遵循」。按照今天的倒退,也可以說是「凡是黨中央總書記作出的決策,我們都堅決維護,凡是黨中央總書記的指示,我們都始終不渝地遵循」,因為雄安新區一帶一路、親自指揮和親自部署的防疫動態清零政策和大市場一樣,明明是一條路上走到黑、馬上就要拉清單,明明是爛尾樓製造模式,他們還是要加速往南牆上撞。

這次的所謂「加快建設全國統一大市場」運動,由國家發展改革委員會牽頭,由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配合。這兩個機構,前者是原國家計劃委員會前身,又稱「小國務院」,中共老版本的「第一個五年計劃」和「二五計劃」「三五計劃」乃至今天的「十四五計劃」之類,正是國家計委所打造,學的是蘇聯那一套;後者是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前身,從上到下都有腿,最基層的機構就是鄉鎮工商所,和最基層的稅務所一樣,所作所為就是面對產供銷各業進行「薅羊毛」、「割韭菜」,讓底層每一根毛細血管都逃不過計劃經濟「大市場」的過濾、約束和榨乾。

毛時代照抄蘇聯模式,蘇聯的集體化,今日中共照搬抄作業,昔日的人民公社、供銷社,都是計劃經濟下的蛋;今天提出要建設的「大市場」,是不是又要回到以前統購統銷的供銷合作社的老路上去呢?

統購統銷,就是 「國家本位」制,反市場經濟。一旦倒退到以前的「大市場」,結果就是連一盒小小火柴的生產計劃,都要報計劃委員會的審批;甚至一盒火柴提價兩分錢,都要經過省委常委會討論,前廣東省委書記任仲夷說過這一例子,他說,「計劃經濟就是這樣,黨管一切,雞毛蒜皮,什麼都管,不可能管好。」該管的管不好,不該管的更管不好,一旦恢復供銷社,勢必破產、倒閉一大批私營商店、網店等經營實體,合併或兼併收購一大批商店、網店等經營實體,一夜回到四十年前。

而歷史上的真正供銷合作社又是怎麼一回事呢?

查資料得知,早在1906年,清末農工商部在北京出版的一期光緒《商務官報》第十五期上,有一篇《論組合》的文章介紹日本的「組合」,組合即合作社的早期譯名。民國初年,《民立報》發表《論消費組合》,宣傳組織消費合作社,以避免社會交易壟斷於豪商之手,而增加消費者的特別負擔。

早期倡導合作運動的中國人名叫薛仙舟,清末他在德國實習時,認為德國的合作銀行制度足以解救平民經濟。他任復旦公學(即復旦大學前身)教授後,即宣傳合作知識,培養合作人才。1919年10月,他在復旦大學創辦上海國民合作儲蓄銀行;1920年又創立平民周刊和上海合作同志社,宣傳合作思想,推動合作運動。

薛仙舟提倡合作社的主要思想是設計按照「合作共和」來改造社會,在資本主義和共產主義之間尋找第三條道路。他認為:「唯有合作主義,始能防止資本主義;唯有合作主義,始能打倒共產主義;有了合作運動,社會革命始能實現。」當初的合作社,是民間自由經濟的一種,由社員自己成立的經濟互利組織,即經濟上的平民和專業工作者保護和發展自己的組織。當時的民間合作社呈現三種類型:產業合作社(包括信用、購買、販賣、生產、利用合作社),職工合作社(包括製造、工藝、住宅合作社),消費合作社,包括打通產供銷領域,減少中間環節,降低交易成本。

後來還有孫中山,對合作運動也有高見。1919年,他在《地方自治實行法》中提出:地方團體所應辦的要事有農業合作、工業合作、交易合作、銀行合作、保險合作。其後,他又進一步設想用合作社來代替商人分配貨物,實行貨物分配的社會化。他認為可以由社會組織團體來分配,或者是由政府來分配。英國的消費合作社,就是由社會組織團體分配貨物。採用這種分配的新方法,便可以省去商人所賺的佣錢,減少消費者所付出的費用,也可以叫雙贏。

1918年3月30日,中國第一個真正的消費合作社——北京大學消費公社在故宮附近的景山東街42號成立。該社有資金1萬元,專備教職員及學生日常消費物品,因為減少了中間環節,自然價廉物美。北京大學消費公社存在的時間很短,作為中國第一個合作社,在初期合作運動中,尤其是在消費合作社方面,據說在歷史上有一定影響。

1919年10月成立的上海國民合作儲蓄銀行(簡稱合作銀行),是中國第一個城市信用合作社。它的宗旨是以合作精神,謀平等利益,實行借貸合作。

1923年6月,河北省香河縣城福音堂誕生了中國第一個農村信用合作社——香河縣第一信用合作社。它是中國華洋義賑救災總會輔導組設的,社員均為香河縣城內的農民,主要業務是發放貸款,幫助農民生產。

初期的合作運動,是自由經濟的嘗試,初期的合作社,主要包括信用、生產、消費、運銷、利用、購買和兼營合作社等。其中,數量最多的是信用合作社,解決農民、專業生產戶的資金問題。一些農會和社會全體推行的合作社運動,確實為農民解決了一定困難,激活了民間資本,帶動農村商業,穩定了鄉村經濟。

中共在抗戰後,也曾在最早控制的東北地區嘗試過供銷社,華北人民日報記者劉白羽在1946年5月15日的華北人民日報提到了東北的四平街,當時為了解決大家的吃菜,各區都組織了臨時合作社,用大豆生豆芽制豆腐,區幹部調查全市各商店儲蓄的豆和油,徵得商人同意,代為賣給需要的人家,把賣得的錢再轉給商店。這就是統購統銷的雛形,說是徵得商人資本家的同意,讓人家賒賬,然後再把賣掉的錢給商人資本家。問題是,商人資本家完全可以按照市場規律自售,自由交易,為什麼要加入這樣被權力干涉、被賒賬的合作社呢?

到了1949年後中共建政,合作經濟被管控為官辦經濟,合作社成為中央權力控制的計劃經濟條件下的各級合作社,全國變成了一盤棋,即實行「統購統銷」的「國家本位」制。

1949年11月1日,中央合作事業管理局成立,主管全國合作事業,大區和省、市設立管理機構。1950年7月,中華全國合作社工作者第一屆代表會議在北京召開,成立中華全國合作社聯合總社,實行配售制,配售糧食和棉花、烤煙、黃麻、茶葉、油料等土產。1951年,肥料貸款和經營由農業部移交合作社辦理。農村基層供銷合作社改變以村建社為按集鎮建社,城市消費合作社也要按區組織混合性合作社,使原本商家要獲得的利潤改為合作社獲取,換句話說就是一切經營都改為公有制。1954年7月,中華全國合作社第一次代表大會在北京召開,決定將「中華全國合作社聯合總社」改名為「中華全國供銷合作總社」,這個名字一直使用至今,從中央到縣區都設有健全的機構。

1954年9月,中共第一部《憲法》規定,「合作社經濟是勞動群眾集體所有制的社會主義經濟,或者是勞動群眾部分集體所有制的半社會主義經濟」。1958年2月,國務院決定,全國供銷合作總社與城市服務部合併,改稱第二商業部,掛第二商業部和全國供銷合作總社兩個牌子。1959年1月16日,全國各省、市、自治區的農業部門和商業部門負責人在北京簽訂一九五九年糧食、油料、棉花、烤煙、麻類、蠶絲、肉食和鮮蛋等21種主要農副產品的生產和收購協議書,進一步把人民公社的各項生產納入國家計劃經濟的軌道。

1962年5月,中共中央、國務院發出《關於供銷合作社幾個問題的通知》,決定全國供銷合作總社自7月1日起,同商業部分開辦公。10月9日,國務院批轉財政部報告,規定供銷合作社的所得稅率由全國平均累進稅率55%改為比例稅率39%,基層供銷合作社自1962年起實行,縣以上供銷合作社從1963年起由上繳利潤改為新的比例稅率徵收所得稅。

1969年9月,「文革」中的商業部、糧食部、全國供銷合作總社和中央工商行政管理局合署辦公。1970年7月,商業部、糧食部、全國供銷合作總社和中央工商行政管理局正式合併,組成商業部。 1975年3月,全國供銷合作總社恢復成立,發出通知啟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供銷合作總社」印章。

「文革」後,1982年12月,新一部《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八條,將合作經濟性質規定為「社會主義勞動群眾集體所有制經濟」。1983年1月,中共中央以一號文件發出《當前農村經濟政策的若干問題》,其中指出,基層供銷合作社應恢復合作商業性質,逐步辦成供銷、加工、儲藏、運輸、技術等綜合服務中心;原來的縣供銷合作社,應當成為基層供銷合作社的聯合經濟組織。供銷合作社,明確為社會主義集體所有制性質。

2002年,社會學家陸學藝曾對當時提出的中國農業要聯合起來走合作化道路的問題,比如以鄉鎮為單位,專人跑供銷,搞「訂單農業」,進行了評論,他說,不要籠統地講合作化了,老百姓一聽合作化就害怕,歷史上的許多合作都沒有什麼好下場。民間的供銷合作組織是有必要的,但必須和從前官辦的供銷合作社不一樣,幹部一插手,就完,現在有些幹部貪得厲害,他們不是民主,而是主民。所以咱們的供銷社、信用社都沒有搞成功。

上世紀八十年代,時任總書記胡耀邦看到計劃經濟的弊端,提出反對統購統銷制度,他在1983年提出,要穩妥地有步驟地徹底改革統購統銷制度,讓農民自由自主地出售自己的產品,包括到外地販賣多餘的糧食。他對於當時有人把從事商業販運的農民稱為「二道販子」很是反感,在一次小型座談會上說:「什麼二道販子?是二郎神!是溝通城鄉、搞活經濟的二郎神!」

1984年12月,全國農村工作會議召開,主持會議的副總理萬里在講話中強調,「應當善於運用價值規律同農民打交道,逐步改革原來的統購統銷制度。」會上贊成先取消糧食、棉花的統購,改為合同定購;生豬、魚等水產品和蔬菜也要逐步取消派購;其他統派購產品,也要分品種、分地區逐步放開;繼續貫徹決不放鬆糧食生產、積極發展多種經營的方針,大力幫助農民調整產業結構,扶持專業戶;要積極擴大城鄉經濟交往,進一步疏通流通渠道,發展小城鎮。其實,改革就是革命,只有徹底廢除統購統銷,才能由市場來調節產供銷,才能真正活躍農村經濟,發展城鄉經濟。後來實行的半市場經濟也就是這樣進行的,改革產生了紅利,確實讓很多人富裕了起來,但供銷社的尾巴至今還留着。

今天的所謂建設大市場,其實就是毛時代共產主義社會藍圖的另一個翻版,除了像雄安新區和一帶一路成為爛尾樓一樣的下場外,毫無意義。

1958年,毛澤東設計共產主義社會藍圖時,把共產主義社會比作共產主義公社,他說,「那時中國的鄉村中將是許多共產主義的公社,每個公社有自己的農業、工業,有大學、中學、小學,有醫院,有科學研究機關,有商店和服務行業,有交通事業,有托兒所和公共食堂,有俱樂部,也有維持治安的民警等等。若干公社圍繞着城市,又成為更大的共產主義公社。前人的『烏托邦』想法,將被實現,並將超越。」

中宣部部長陸定一對此作了考證,他發現,恩格斯已經把未來共產主義的基層組織叫做「公社」,在把馬克思和恩格斯的每一句話都視為金科玉律的時代,可以想像這一發現的價值。陸定一把它推薦給毛澤東,後者又向政治局裏的全體同志一再推薦。這一來,大家都相信,「公社」不僅僅是空想社會主義者的幻覺,而且是科學社會主義導師的結論。時任政治局候補委員的康生,為此還編出一句好讀好聽好記的詩,讓不通文墨的農民永世難忘:「共產主義是天堂,人民公社是橋樑。」1958年開始的共產主義式大躍進運動,結果在其後三年導致全國大饑荒,全國餓死的人至少有3000萬,這一悲劇就是實現共產主義社會導致的。

後來,毛死去,公社沒有了,供銷社還在,供銷社就是那時的大市場,改革開放後逐步被半自由的商品經濟所取代;今天,又要建設「大市場」,其實就是想恢復供銷社;恢復供銷社,往大了說,就是試圖恢復公社——共產主義公社;建設共產主義公社,就是實現共產主義社會。

沒有民主、只有主民,奴隸難以翻身;沒有自由市場,只有掠奪和搶劫,民間資本一夜清零。如今,「大躍進」餓死幾千萬人的人間慘劇仍歷歷在目,他們卻還要試圖去實現什麼共產主義社會,要倒退到四十年前,不知他們能不能完成這個加速送死的任務?!

阿波羅網責任編輯:李華

來源:議報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家在美國 放眼世界 魂系中華
Copyright © 2006 - 2024 by Aboluowang

投稿 投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