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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教授批判種族理論 全美各地家長起訴

種族批判理論(CRT)引起全美各地家長反對,圖為4月24日新罕布殊爾州民眾在州府大廈前集會,與會者認為,批判種族理論傳播仇恨,而非團結。

芝加哥郊區一名中學戲劇老師對她所在的學區提起了歧視訴訟,指控學校強制進行所謂的反種族主義教育,為白人學生和教育工作者們創造了一個充滿敵意的環境。

據美國有線電視新聞網CNN報導,周二(6月29日),一家傾向於保守派的公共利益律師事務所向聯邦法院提起訴訟。這是最新的一起聯邦訴訟。原告指控公立學校的與種族和種族身份有關的教義——有時被稱為「批判種族理論」(Critical Race Theory)——具有歧視性,並壓制了言論自由。

在過去的一年裏,美國各地的學校董事會,都面臨着家長們針對此類課程和學校政策的抗議和訴訟。訴訟原告指出,這些「批判種族理論」宣揚了種族成見和政治激進主義。

最新的訴訟來自斯泰西‧迪馬爾(Stacy Deemar),她是伊利諾伊州芝加哥北部的埃文斯頓和斯科基區(Evanston and Skokie)一所K-8學校的白人教師。她指責說,教師和學生被要求參加種族隔離的反種族主義活動,教師被要求講授那些將白人描繪成天生的種族壓迫者的材料。

該訴訟指控,該地區的相關政策違反了第14修正案的關於平等保護的保證,以及1964年《民權法案》第六條。該條款禁止在公立學校實行種族、膚色或民族歧視。

此案的被告之一,埃文斯頓警長德文‧霍頓(Devon Horton)對此表示,他無法對此發表評論,因為訴訟仍在進行中。該訴訟引用了《華爾街日報》上的一篇文章,其中霍頓先生告訴老師們:「如果你們不是反種族主義者(Antiracist),我們就不能讓你們出現在我們的學生面前。」

迪馬爾拒絕就此置評。

東南法律基金會(Southeastern Legal Foundation)的總法律顧問金伯利‧赫爾曼(Kimberly Hermann)透露說,該組織代表迪馬爾女士提起了該訴訟,以迫使該地區停止歧視行為。

赫爾曼女士說:「埃文斯頓是這種種族計劃的起點」,該學區「用所謂的『公平』作為許可證,根據膚色懲罰美國人」。

保守派領導了針對此類新課程和多樣性培訓所做出的強烈反對行動,這起訴訟是其中的一部分。許多公立學區採取這些強制教育措施,是為了回應去年夏天喬治‧弗洛伊德(George Floyd)的死亡事件,以及其他警察擊斃黑人男子的事件。弗洛伊德的死亡引發了一波種族騷亂和抗議,並要求學校更直接地講述種族壓迫在塑造美國過程中所起的作用。

這種轉變激怒了許多家長,他們出現在全美各地公立學校的董事會會議上,抗議利用「批判性種族理論」向學生灌輸(種族壓迫)思想、強迫學生發表言論、並根據膚色區別對待學生的做法。

批判種族理論最早是由法律學者在20世紀70年代早期提出的,目的是闡明白人至上的遺產通過法律和制度仍然根植於現代社會的觀點。該理論宣稱,其目的旨在揭露白人是如何獲得優勢的,從而使美國變得更加公平。

目前至少有七個州已經批准了法律和其它措施,限制學校教授反種族主義、批判種族理論,或者向學生灌輸這種被他們稱為已經獲得進步派人士廣泛接受的思想,諸如:美國及其文化和制度本身就是系統性種族主義的概念等等。

針對學校的反種族主義或批判種族理論教學的聯邦訴訟,也已經在其它學區被提起。在一些案例中,學生們指控學校違憲,違反了憲法第一修正案,限制了他們的言論自由。

在內華達州聯邦法院,一所由州政府資助的特許學校,正在尋求駁回一名混血高中生提起的第一修正案訴訟。該學生指責說,他在一門必修的「變革社會學」(Sociology of Change)課上得了不及格的分數,因為他拒絕完成一項要求學生表明自己的性別、種族和宗教身份,以便確定自己是否具備種族壓迫者資格的作業。

該學校沒有回覆對訴訟發表置評的要求。學校的律師已經提出動議,希望駁回訴訟。在早些時候,該學校同意刪除該學生的不及格成績,並原諒他未完成課程。

在另一個訴訟案中,內華達州高中生威廉‧克拉克(William Clark)、以及多個家庭起訴勞登學區的代理律師蘇爾先生表示,根據學校的政策,「任何一個學生都可以匿名舉報,只要他說了同學不喜歡的話,就會被同學出賣。」「學生們現在必須冷靜下來,以免被舉報和調查。」

勞登縣教育委員會的一位發言人表示,該學區對未決訴訟不予置評。

阿波羅網責任編輯:李華

來源:大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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