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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四32周年】支聯會遊行燭光晚會遭保安局反對 蔡耀昌吁港人各自悼念

警方驅趕團體代表,指街站引起多人圍觀。

六四天安門事件32周年將至,警方以防疫禁止聚集為由,反對支聯會舉辦六四遊行和燭光晚會,支聯會向保安局申請上訴和申辯遭駁回,支聯會秘書蔡耀昌表示,對上訴委員會決定表示失望,批評警方不斷以疫情為藉口,阻止市民遊行集會的權利。支聯會即日起停止宣傳六四集會及舉辦街站,成員不會以組織名義參與活動。有團體及市民周六(29日)自發悼念六四,遭警員以違反「限聚令」為由驅趕。(劉少風/陳駿豪報道)

警方周四(27日)向支聯會發出反對通知書,以防控疫情為由,反對原擬5月30日舉行的「毋忘六四」遊行,以及禁止6月4日晚「六四」維園燭光悼念集會。蔡耀昌以及兩名支聯會代表向保安局公眾集會及遊行上訴委員會申請上訴,亦遭駁回。蔡耀昌表示,支聯會已用盡行政及法律方法尋求舉辦合法和平的悼念六四活動,惟遭政府阻止,無奈向公眾表示抱歉。

警方以限聚令為由票控一人。(劉少風攝)

蔡耀昌又表示,支聯會停止宣傳六四集會,六四當日,支聯會常委、成員和義工不會以組織名義到維園,自己亦不會到場,希望香港人安全,呼籲公眾以各自方式悼念六四,冀日後重返維園。蔡續指,會在周年紀念日網上發佈32周年的「六四宣言」,天安門母親群體代表的錄影片段亦會發放。

支聯會聲明指,過去一段時間盡力爭取舉行合法、和平的遊行及集會,希望市民可以安全燃點燭光、悼念「六四」,卻遭政府不斷阻止。

保安局聲明指,任何人不得參與,或作宣傳或公佈六四遊行和集會,否則會觸犯法例,稱「如有任何人嘗試挑戰法律,包括「限聚令」、《公安條例》、《香港國安法》等,警方會依法嚴肅處理。」保安局發言人又稱,參與未經批准集結,最高可判監5年;宣傳或公佈未經批准集結,最高可判處監禁12個月。

職工盟、社民連、天安門母親代表周六下午4時在葵涌廣場外擺設街站,呼籲市民毋忘六四。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以個人名義現身派發傳單。

團體代表在街站派發傳單和呼籲悼念六四約1小時後,約10名警員到現場驅趕,職工盟執委鄧建華「開咪」發言期間,警員要求抄下連同鄧建華在內、至少3名代表的身份證。警員指,不涉50人的公眾集會不需要申請,但他們舉辦的公眾集會令市民聚集,「參與的人違反限聚令」,又指「如果有共同目的,都可能違法」,稱警方正在攝錄街站活動。職工盟林小姐指當時正替街站拍攝現場片段,警方卻向她一人發告票檢控,質疑警方所指違反「限聚令」準則模糊。她指警方票控她「無理且沒有解釋」,並指警方到場後才引起多人圍觀。

職工盟總幹事蒙兆達表示,香港人無論面對幾大阻撓,亦會繼續爭取民主。在不同自由及權利受威脅下,「如果屈服,政權會更囂張,香港人必須企硬。」

阿波羅網責任編輯:李韻

來源:自由亞洲電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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