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evin在紐約:美國國會在1996年就頒佈法律,禁止聯邦政府資助破壞人類胚胎或創造胚胎用於科研的工作,雖然編輯人類生殖細胞的私人資助研究在美國仍是合法的,但美國國會禁止聯邦藥監局FDA評估或批准涉及基因活胚胎,以及能被用於創造此類胚胎的精子或卵子的臨床研究。
@秀妻博主:現在還有人記得91年百日無孩運動嗎,野狗叼着嬰屍滿街跑,牆上處處畫着口號「寧可血流成河,不可多生一個」,懷孕初的、臨產的、包括已經生下來的,都被強行打針處死,各種慘狀,那會每天運送嬰屍的卡車在家門口經過五六趟。
@Xybaiyun2018:日本國會24號通過法律向強制絕育受害者進行賠償,而在中國強制絕育成一項基本國策實施幾十年,原來…其實日本不是日本鬼子,真正鬼子是中共鬼子!
山西省臨汾市堯都區的一個古玩市場發現一張上世紀九十年代的節育手術證,這是靈石縣計劃生育委員會印製發放的:33歲婦女叫張玉琴生育過兩個女兒,在城院積極響應黨和政府的號召,實行計劃生育,於1984年進行了結紮手術。
@陸棄:計劃經濟時代的生育票。///@韓浩月:按需生育,在政府眼裏,現在依然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