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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用公安系統開展找人業務 被判重刑

據中國澎湃新聞網報道,武漢二級警長殷某利用公安局的信息查詢系統為其丈夫潘某,開展找人、找車和婚外情調查等業務,最終兩人均被判刑。

根據司法機關的指控,從2017年至2019年期間,潘某利用社交媒體和網站招攬找人、找車等業務,然後由殷某通過公安局的信息系統獲取公民個人信息,提供給潘某。殷某和潘某及其同夥單獨或共同實施犯罪27起,共獲利超過100萬元人民幣。

報道還指出,除了殷某之外,同案還有另一名「內鬼,」是另一名姓潘的同夥,被捕前是武漢公安局的輔警;他利用了公安局的內網查詢公民個人信息,出售信息並獲利。

殷某最後獲刑四年,其丈夫潘某獲刑五年。

早前就有報道指出,在中國已經形成了個人信息產業鏈,內鬼與黑客並存,在公安機關或銀行等金融機構的工作人員監守自盜,把他們方便獲取的個人信息販賣給外界的人牟利。每年都有不少這樣的案例被曝光。

阿波羅網責任編輯:楚天

來源:RF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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