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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婉婷底線全無?高官媽貪污3.6億逼死農民工

——曲婉婷底線全無?親媽貪污3.6億逼死農民工

大家還記得曲婉婷嗎?就是唱《我的歌聲里》的女歌手。

曲婉婷出生於1983年,2000年到加拿大留學時參加了一場電視台舉辦的音樂比賽,並憑藉出色的歌喉拿了冠軍,正式開啟了她的音樂道路。

從2005年開始,曲婉婷嘗試了自己寫歌,多種多樣的曲風和讓人共情的畫面故事感讓她在音樂圈裏站住了腳,並簽約了加拿大的經紀公司。

2011年,曲婉婷創作的《我的歌聲里》成為了電影《春嬌與志明》的插曲,這首歌讓她一炮而紅,在國內擁有了很高知名度。

在這之後的幾年裏,曲婉婷一直以創作型女歌手的身份活躍在娛樂圈,參加節目,開演唱會,上綜藝,賺了不少錢。

曲婉婷的母親叫做張明傑,在她很小的時候,母親就和父親離婚單獨撫養她長大,也許是對女兒的愧疚,張明傑一直富養着曲婉婷,讓她出國留學,在國外自由自在的玩音樂,參加各種比賽,享受着比常人奢侈太多的生活。

本以為曲婉婷和母親的故事,會是個理智的單親家庭母女互相扶持的結局,卻沒想到張明傑的錢來路不正,曲婉婷花出去的每一分錢,都是實打實的人血饅頭。

2014年9月22日,哈爾濱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了張明傑案件,據悉張明傑因涉嫌貪污,受賄,濫用職權三項罪名,涉案金額高達3.5億人民幣情節惡劣。

大家都看過電視劇《人民的名義》吧?坊間傳聞這部劇里的高小琴,就是以張明傑為原型創作的。

2016年7月20日,張明傑的貪污案在黑龍江省哈爾濱中院審理完畢,由於涉案金額巨大且情節惡劣,檢察院建議判處死刑。

可曲婉婷方的律師卻表示,證人與張明傑有利害關係,檢方查案時有不規範行為,因此張明傑是無罪的。

張明傑真的無罪嗎?

要知道張明傑在案發之前,是哈爾濱市的發改委副主任,同時還是市城鎮化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是個政府工作人員,平時接觸的都是底層老百姓,她貪污的錢也是從老百姓身上得到的。

據說張明傑貪污的相關款項原定用於下崗員工的安置房,但由於內部操作最終導致很多人拿不到錢,逼死了很多農民工,讓很多人家破人亡。

比如在哈爾濱的冬天停掉了工人們的暖氣,讓他們自生自滅,最後工人們只能燒煤度日。

除此之外,張明傑還通過暴力等手段鎮壓了工人們,讓他們求助無門,只能眼睜睜的看着救命錢和拆遷款被挪用。

由於醫保斷繳,患病的下崗員工又拿不到安置費,最終他們只能選擇自殺,而張明傑自己也在採訪里說過,每個月都有員工死亡。

更微妙的地方在於,曲婉婷對母親的罪名也不是一無所知的。

她在成名後的某次採訪里表示,自己的母親是英雄,因為她給了自己最好的生活,不管她是因為什麼而得到總之是得到了。

就…還蠻微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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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有料君也不是不能「理解」,曲婉婷覺得媽媽是「英雄」的想法。

畢竟她16歲出國留學的時候,月薪1萬塊的媽媽讓她讀了加拿大最好的學校,讓她開豪車住別墅,環遊世界盡情的玩音樂。

回國之後發表的音樂專輯,如果銷量不好,她媽媽還會讓手下的開發商們承擔一部分票房,這些都是沉甸甸的「母愛」。

只能說曲婉婷在母親貪污這件事上的三觀,一開始就是不正的。

她只想到了媽媽給自己的優越生活,只體會了金錢的快感,卻沒想過有幾百個家庭因為她和她的媽媽家破人亡。

曲婉婷的母親被抓後,她時不時的就要在網上找存在感,為她的媽媽叫屈喊冤,說自己上天無路下地無門。

跟報時鳥一樣雷打不動的每年賣慘,昨天還在微博上表示,自己媽媽被關了六年了到底什麼時候能給她一個公道。

但你說曲婉婷是真的喜歡她媽媽?好像也不是…

因為法律明確規定了,如果曲婉婷媽媽可以主動把貪污的錢還上,是可以認定為態度良好,很大可能是可以減刑或者輕判的。

結果曲婉婷呢?只是嘴上說說,錢是一分不還,因此有律師表示她的態度就是豁出去了,命不要也要保住錢。

除此之外曲婉婷更是一次也沒有探視過被捕的母親,而是拿着這3億多,滿世界遊玩,邊曬美照邊賣慘。

旅遊。

曬美照。

吃大餐。

不但看不出以淚洗面的樣子,反而是覺得她挺高興的。

另外曲婉婷還洗不白的地方,就是她在母親被抓後,和溫哥華的市長談戀愛的事情了。

這個市長據說是對她一見鍾情百般追求,可兩人在一起的時候呢,市長有妻有子,而且是有四個孩子。

曲婉婷和市長在一起的時候,市長的原配被氣到發瘋,最後還是鬥不過小三上位的她,只能說曲婉婷和她母親一樣手段高明。

好在現在的法律十分完善,網友的眼睛也擦得很亮,互聯網始終都有記憶,希望公道早日來臨。

阿波羅網責任編輯:李廣松

來源:糊說娛有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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