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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霂:解答劉強東案四個核心 真相遠超想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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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記:如果從鴿子的命運看世界的荒誕,已如此昭然若揭:一忽兒是天使,一忽兒是奸細,開平年代則點綴於街角水邊,增添都市風光--人類以鴿子顯出了幻想虛構,巧妙借詞,貪婪,刁鑽而又不失風雅的本性,這是鴿子所不知道的,也是人類所不幸的,關於鴿子,那算得了什麼。

位於密西西比河北岸的明的一套豪華住宅最近額外的受到關注。GoogleMap顯示,該公寓距離皮爾斯布里大道有4英里距離,車程在一刻鐘左右。這條大道即是起訴書提及,劉強東對原告進行「猥褻「的地方。

4月17日,美國明尼蘇達大學一名學生日前向明尼阿波利斯一家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稱自己去年8月被京東行政總裁劉強東強姦,上述訴訟不僅要求賠償金,並將劉強東和京東列為被告。隨後劉強東涉嫌性侵案起訴書全文在國內曝光。

這份起訴提出了六項指控,包括意圖傷害和毆打;非法限制自由;性侵和毆擊;意圖傷害和毆擊的連帶責任;非法限制自由的連帶責任;性侵和毆擊的連帶責任。

然而,正當中國的輿論一邊倒時,4月22日下午,一個名為@明州事記的微博賬號發佈了這兩段視頻,一段視頻為餐廳監控這段視頻標註了女方當事人姓名。另一段視頻中女方主動邀請劉強東進入酒店,輾轉不同走廊、電梯,最終一起進入房間。這段視頻隨後引發熱議,並且廣泛流傳。對此劉強東代理律師@JTN陳曦律師在微博回應稱:本人為劉強東先生的代理律師,經當事人確認,該視頻內容屬實。

視頻一出,無數評論提出案情已經反轉,此前公開的女生民事起訴狀中關於遭劉設局強姦的說法不成立,並且再次慶賀「打臉「女權主義者。

一是之前互聯網流傳的劉強東與劉靜堯聚餐圖片顯示,當天劉強東所穿的是黑色上衣。而曝光的視頻顯示,劉強東身上衣服為白色襯衫,圖片與視頻明顯不符。

二是劉靜堯與劉強東在公寓多次進進出出,視頻有多次剪輯之嫌。

三是視頻顯示時間為2018年8月30日。劉強東性侵事件發生在當地時間31日凌晨。視頻本該是連續的,但後續的視頻並沒有公開。

網絡一片喧囂,在眾多的文章中,筆者認為一篇文章的分析基本解答了疑惑,當然再次借用柴靜的那句話,探尋就是要不斷相信、不斷懷疑、不斷幻滅、不斷摧毀、不斷重建,為的只是避免成為偏見的附庸。或者說,煽動各種偏見的互毆,從而取得平衡,這是我所理解的「探尋「。

以下文章摘自鏈得得創始人&CEO趙何娟

那麼到底這位女生是不是在做局「仙人跳「?

這個可能是大家最最關心的問題,我拆解成了兩個小問題四個核心關鍵環節,層層理解。

1、需要先解釋什麼是仙人跳?

常見的百科裏都是這麼解釋的:「仙人跳「代指一種利用獵艷心理給人設計圈套,騙人錢財的行為。粵語俗稱「捉黃腳雞「(此名稱常見於港澳地區)。總而言之,喜歡吃免費午餐的人,最容易遇上仙人跳等破財消災之事。仙人跳,是以從事淫穢活動為由頭,一些男人的某種獵艷心理(一般是去找妓女),兩人到某處,準備做些見不得人的勾當的事情,這時候,這個女的同夥,一般是一男性,突然出現在眼前,為了不讓事情張揚出去,為求自保,好色男會把身上的錢給這對同夥,而他們則是達到敲詐的目的。

2、在本案中仙人跳的核心環節是哪些?

不要單看被剪輯過的視頻就說是「仙人跳「實錘,整個飯局兩小時,但被放出來的飯局視頻,只有剪輯過後的兩分鐘;整個公寓裏呆了四個多小時,但被放出來的公寓視頻也只有不到五分鐘,如前文所說這些都做不了法庭有效證據,只能起到輿論攪渾水的作用。

根據上述仙人跳的定義,證明本案「仙人跳「的核心我認為有四個最關鍵環節,包括女生是怎麼參與飯局的,以及男性朋友Tao帶着警察來了後,女生第一時間的反應(是先要錢還是向警方證實強姦)是什麼等。

首先第一個環節,如果是「仙人跳「,從飯局最開始,就應該是女生精心設計的圈套。從飯局邀請到劉強東上了女生的床整個過程,都應是女生精心策劃。那么女生起訴書里所提及的,兩位明大華人教授崔某和姚某的「兩次定向邀約「是不是事實,女生有邀約的記錄,而兩位教授是否會站出來為劉強東辯駁開脫稱,這場飯局並不是劉強東指定要求邀請劉性女生的,是女生主動要求,我們可以等待後續發展。

如起訴書所述,如果女生出具了自己是收到劉強東秘密通過姚某教授定向邀約的依據,而劉強東卻沒有相關證據證明,這並非自己的定向秘密邀約,而是女生精心策劃了赴宴「勾引「,那麼指摘「仙人跳「是混淆輿論,以及再次傷害受害人之舉。(如截圖,姚姓教授的證言將是關鍵,女生有引用姚姓教授,劉強東一方沒有)

其次第二個環節,如果是「仙人跳「,從飯局離開後,應該是女孩精心策劃了讓劉強東送她回公寓的全過程,而不是劉強東主動要求送她。如前文所說,這從視頻里並不能看出來到底誰要求。但是當晚的司機證人或能說明一二,目前女孩起訴書里提及了司機的證言見證了路上的一切(如截圖)。但是劉強東沒有提及司機證言,僅提及了他的助理證稱是女方主動。

第三環節,證明是「仙人跳「的關鍵因素,是女生的朋友Tao應該自己衝進來,第一時間首先是「勒索「,勒索不成再報警,而不是帶着警察來抓「強姦犯「。因為一旦警察來了做了強姦報警,幾乎也就沒有了「勒索「的籌碼了。根據美國刑事法律,一旦進入刑事調查,劉強東如果給了女生錢私了一旦被查明,那麼也就意味着他承認「強姦「,我相信這也是為什麼劉強東在承受了那麼大刑事調查壓力下,也沒有選擇給錢私了的最主要原因。

即便在事後女孩一方有索賠主張,也並不代表惡意,只是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而已,民事訴訟雙方可以協商。但是女孩在案發現場第一時間的反應才是真正決定是否「仙人跳「的關鍵。

那麼,當男生帶着警察敲響了女生的公寓門,同學Tao和女生是第一時間向劉強東索要錢財了嗎?沒有,根據起訴書記錄的警方執法記錄,女方第一時間向警方陳述的是遭遇了強姦,以及因為劉強東在國內勢力較大,表達了對自身和家人安全的擔憂。在劉強東一方也沒有出具相關證明時,我選擇相信警方執法記錄。

第四個環節,「仙人跳「還有一個最主要因素,就是「人「。需要額外說明的一件事,我也對劉姓女大學生背景做了調查,其父的確為生意人,在某中國公司擔任高層,並且與明大某教授交好,這位年輕女大學生家庭環境和教育都不差,「仙人跳「往往為慣犯,但她和那位Tao同學也都沒有任何類似「前科「。

同時,據接近京東董事會成員的人透露,劉強東在董事會內部從始至終只否認了「強姦「,對過程描述較為複雜,但從來沒有說是被這位女生設局陷害,對女生的評價也從沒有用「仙人跳「類似的描述,更別說實錘證據。我更願意相信,類似昨天發佈的視頻標題故意強調「仙人跳實錘「這種詞,可理解為京東一方對外的一種PR策略而已,而我想說的是,這種策略並不善良。

上述所有呈現,根本構不成任何實錘可將這次事件指向為「仙人跳「。

阿波羅網責任編輯: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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