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上海市政府新聞辦公室官方微博「上海發佈」消息,上海市住建委今天公佈,自明天(2016年11月29日)起,居民家庭購買首套住房申請商業貸款的,首付款比例不低於35%。在本市已擁有1套住房的、或在本市無住房但有住房貸款記錄的居民家庭申請商業貸款,購買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於50%;購買非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於70%。此外,公積金貸款利率、貸款額度等也將根據情況進行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