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彭博援引知情人士表示,上海外管局近期召集轄區內部分中資銀行開會,明確要求對於合夥企業辦理跨境投資項目,資金來源追溯為個人出資的,叫停辦理購匯。 對於跨境投資項目金額超過等值5000萬美元的項目,項目或企業負責人需事前到上海外管局進行約談;合夥企業資金來源非個人出資的,金額超過等值500萬美元的,有關負責人需到上海外管局面談。 消息人士稱,外管局明確上述要求是為了加強客戶需求真實性背景審核,確認為真實的需求將正常放行購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