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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三畏:誰給了孩子危險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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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孩子的失蹤對親人的打擊是終身無法平復的,而孩子的命運則進入無法預測的險境。在火車上,一個孩子在一個陌生的控制下哭的撕心裂肺,周圍一片沉默,只有列車的廣播裏,播放着清麗的女中音:旅客同志們,尊老愛幼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

美國費城一個4歲的女孩想吃冰沙,竟然獨自在凌晨三點的雨夜,從家裏的後門溜出,坦然坐上公交車,自己去買,視頻里孩子逸然自得,坐在車裏還晃着腿,跟其他乘客聊起了天。事情是當場就驚動了很多人,首先是公交車司機覺得奇怪,把車靠在旁邊跟她說話,然後叫來了警察,警察把孩子送到附近的醫院,孩子的父母知道後自然是很吃驚,最後,兒童權利組織認為孩子家裏沒有對孩子不安全的設置,僅僅是後門沒有上鎖,父母沒有過錯,因此決定不對孩子監護人提起訴訟。

中國媒體報導這事的時候,最後加了一句:「好在她一路遇到的都是好心人」。我也覺得事情是這樣,好就好在這裏。為了說明這有多麼好,我也有一個故事貢獻出來。就在中國媒體傳播這個美國「小大人」的事故的同一天,我的一個朋友在火車上見證了一個孩子的危險,好在她及時果斷地充當了一回「好心人」。但是,相對來說,我們這位中國小孩子,遇到的是一車的麻木,而我的這位好心的朋友,倒顯得有點另類,正是這個另類的朋友救了孩子。

我的朋友發現,火車上一個中年男人拽着一個六七歲的小孩,孩子一直哭,不順從,大人的手,是反轉揪着孩子的,這個姿勢可以暗中使勁帶給孩子疼痛,並用力量傳遞對孩子的威脅,讓孩子感覺到恐懼而屈服和順從。我的朋友注意到這一點,同時對照一大一小兩人的面貌,產生不祥的猜測,她找到列車員表示了她的疑問,列車員以查票的名義,把孩子叫到一邊詢問,一個問答,事情就敗露了:孩子不認識那個拽着他上車的人!然後列車員叫來乘警,控制了這個男人,一樁針對兒童的刑事案被終止了。

事實上,兒童失蹤事件,在中國大地上隨時發生,據測算,平均每天甚至上百起。但到底發生多少起,即便是立案的數據,在網上也不查不到,只能查到公安方面「駁斥每年二十萬兒童失蹤的謠言」,說是沒有那麼多,大家感覺多,是因為,現在一有兒童失蹤,就在網上發消息的傳播效應。遺憾的是,這位先生駁斥謠言的同時,沒有拿出應該存在的並且他也應該知道的數據。然後我們還是只能依據媒體報導來估計,認為一年幾萬是可能有的,所以,平均說每天上百兒童失蹤,算是謹慎之言。

要知道拐賣兒童早已形成運行不輟的作案鏈。作案的方式,包括從醫院,從兒童福利院運走——不僅是偷,也有和醫院和福利院串通的;包括在車站碼頭,在人流擁擠的城市街道,也有從偏僻的農村偷走,騙走,或強行帶走的。更有一種兒童交易,是向孩子的母親定購,母親連年懷孕生育,然後把一個又一個孩子賣給嬰兒販子。

孩子一旦失蹤,找回來的可能性非常微小,據說不到千分之一。我認為,無論是失蹤人數龐大還是找回的困難,都與我們低劣的人文環境和法治環境有關。像上面講的那種火車上的即景,被群眾雪亮的眼睛發現而終止的犯罪事件,微乎其微。孩子到了人販子之手,犯罪過程才開始,接下來還會有一系列的犯罪行為,還會下一個和幾個犯罪分子,以及知情不報的「平庸的惡人」,這個作案過程為什麼不容易斷鏈?這就是我們的人文環境。中國人常常覺得別人家的苦難跟自己無關。在火車上,一個孩子在一個陌生的控制下哭的撕心裂肺,周圍一片沉默,只有列車的廣播裏,播放着清麗的女中音:旅客同志們,尊老愛幼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

一個孩子的失蹤對親人的打擊是終身無法平復的,而孩子的命運則進入無法預測的險境。有的孩子失蹤後當然可能是進入了某些家庭,受到撫養,勉強成為家庭成員,但我們在街上看到那麼多受控制的丐幫,尤其是帶着可怕的殘疾,成為行乞道具的兒童,都是控制人親生的嗎?中國繁華的大城市,總會有一些角落兔子一樣蜷縮着這樣的孩子。我們可以從互聯網的海洋里撈出一句反動言論並且認定它的主人,但卻不能給這些孩子建立基因登記,以便和那些報案有孩子失蹤的父母比對。

中國被拐賣兒童慘狀

我們「慶幸」美國半夜自己出去的買冰沙的孩子「遇到的儘是好人」,我們毫無羞愧地把這當成一條趣聞。同時認為我們自己的孩子沒有這樣的幸運是天生的命運。人家的孩子心裏那麼陽光,那麼相信這個世界,而我們的孩子,如果也教育成這麼陽光,這麼相信世界的話,走出去就更可能走不回來。不要說孩子,還記得嗎?去年暑假,小學生,中學生,大學生,僅被媒體報導的,失蹤了多少!

當我們從機場,從火車站,長途汽車站走出來,那些戰鬥突擊隊一樣衝到面前的,那些幾乎伸到你胸口和臉上的,叫你上車,包把你送到什麼地方的人群,不便說他們全是騙子,但要想從他們那裏獲得真實的路途信息,不是比「蜀道」更難嗎?去年暑假,重慶一個女生,就因為把路邊一輛拉客的游兵散勇當成熟人的車,就準確地踏上了不歸路,被姦殺了……所以,我們的孩子不能被教育成心裏陽光,而要教育成心理恐懼,充滿懷疑甚至敵人,才能適應社會,否則就不能成為一個令人放心的接班人。

我很不好意思地在這裏「拿別人的優點來比我們的缺點」,我覺得費城那個4歲女孩不僅「遇到的全是好人」,本質上她遇到的是好的社會管理。你看這孩子這麼一鬧,都驚動了誰:警察到場了,警察對付不了小孩子,醫院出現了,醫院或許沒有責任,但這時它順理成章地就成了孩子的庇護所,然後兒童權利組織過問了。請問,如果我們的孩子半夜走失,即便剛好也許遇到的「全是好心人」,但他會遇到上述國家機構和社會機構嗎?兒童權力組織會過問或者有權過問這種「家事」嗎?

--轉自作者博客

阿波羅網責任編輯:趙亮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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