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網民昨日在微博爆料,稱去年12月,河南鄭州一名警察在酒吧搭訕女子不成,用酒瓶將女子頭部砸傷,傷口長達6厘米,流出大量鮮血,沾滿女受害人的衣服。事後,涉事男子接受大陸傳媒訪問時承認自己是鄭州一派出所的警察,但事發時沒有醉酒,女子受傷也非他主觀意願。目前,打人警察正被扣留,當地公安局紀委已介入調查事件。
該爆料網民在微博上發佈一系統照片,可見一名女子頭部包着紗布,身上穿着的毛衣大面積染血,另一輯圖片可見女受害人眉毛上方約1厘米處有一條長約6厘米的疤痕。並指打人警察聲稱「自己有後台有背景」,至今沒有給傷者任何賠償。另外爆料網民上傳的影片可見,一名黑衣男子對於「你有沒有調戲女孩?有沒有打她」均一口答應,未知是否涉事警察。
涉事的警察姓趙,接受大陸傳媒訪問時指,當日他與1男2女去酒吧飲酒,傷者小麗(化名)和另外3人坐隔壁桌。由於自己一位女性朋友認識小麗朋友,兩桌便談起來,卻中途發生不愉快,遂打起來。趙某強調當時還未飲酒,而且非常混亂,根本不知道是誰傷到了小麗。趙男又指,當時女友在身旁,根本不可能調戲小麗。
趙某又指,事後小麗的父母向他索取20萬元(人民幣.下同),但他未有理會;到過年後,又要求索取5萬元。對於網絡上把他是警察一事放大,他表示非常無奈和痛苦,更指這是一種網絡暴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