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政府禁止一名外國人,在悉尼購買二手樓宇,分析指此舉可能代表政府政策有新方向。
財政部根據外國收購和接管法,拒絕一名外國人Zhixiong Hua,在悉尼西部購買一個4房單位,事關交易「違反國家利益」。財政部官員拒絕評論個別事件,但強調審批標準對所有投資者一視同仁,政策未有改變。
根據澳洲法例,外國人不得購買二手樓,除非有其他因素,例如該物業已沒有持續經濟價值。在2012-13年,海外投資當地房地產獲批准項目,總值達519億澳元(約3,773億港元),其中54.2億澳元(約394億港元)是購買二手住宅物業。
有專家指,近年澳洲鼓勵外國人包括中國人來創業,今次的事件將帶出不良的訊息。但有學者贊同當局的做法,認為應鼓勵外國人買一手樓,因為既可刺激經濟,亦可帶動就業,二手樓應留給本地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