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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班牙法院簽發江澤民李鵬等人逮捕令 北京憤怒

——北京對西班牙法院簽發江澤民李鵬等人逮捕令表示憤怒

西班牙國家法院周一要求國際刑警組織對江澤民李鵬等中共五名官員簽發國際通緝令,勒令國際刑警組織以種族滅絕、酷刑和反人類罪的罪名逮捕受到起訴的中國官員。中共外交部發言人華春芸周二表示對西班牙法院的裁決表示憤怒。

去年11月西班牙國家法院(National Court)就向中國國家前領導人江澤民、李鵬、中共政法委前書記喬石、西藏自治區前黨委書記陳奎元和國家計生委前主任彭佩雲發出國際逮捕令。之後,因法律技術原因,到本周一才正式簽署生效。

2月10日下午,西班牙國家法院法官伊斯梅爾•莫雷諾在他的裁決書中說:「江澤民負責監督管理那些直接違法的人,所以他應該對下屬在西藏行使的酷刑和其它反人權的行為負責。」

西班牙國家法院宣佈,江澤民等人在上世紀80年代到90年代期間,在西藏實施高壓政策和"種族滅絕"政策,涉嫌侵犯人權和人道罪行,國際逮捕令簽署生效。根據規定,西班牙法庭發出的逮捕令將遞交給國際刑警組織(Interpol),嫌疑人一旦入境西班牙或其他認可西班牙籤署的逮捕令的國家,就可能遭到逮捕。

西班牙的法律體系相對獨特,西班牙國家法院遵守「普遍管轄權」的國際法原則,該原則允許所有國家的法院追查境外個體犯下的具有「國際性質」的罪行,比如種族滅絕、嚴刑逼供、戰爭罪以及反人類罪。西班牙法官在全球追查人權案件,依據的正是該項法律。

國際人權與支持西藏的團體於2006年向西班牙國家法院提出上訴,指控中共當局在上個世紀九十年代對藏區實施鎮壓政策,特別是鎮壓反對共產黨當局統治的抗議活動人士。

不過,西班牙執政的人民黨政府上個月已經提案修改法令,要求限制法院進行這類事件調查的權力。

西班牙議會今天將討論審議此一修改法案。紐約時報評論說,西班牙議會很可能會滿足中國官方的要求。

最近二十年以來,西班牙法官一直依據國際刑法追查阿根廷軍官、以色列國防部官員以及美國駐伊拉克士兵侵犯人權的案件。其中最著名的案例就是,1998年,西班牙法院向智利前獨裁者奧古斯托•皮諾切特(Augusto Pinochet)發出國際被捕令,使到英國就醫的皮諾切特被拘。

阿波羅網責任編輯:劉詩雨

來源:法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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