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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立法院全票通過決議反對中共國成為聯合國人權理事國

立院:反對中國加入聯合國人權委員會


雖然台灣並非聯合國會員國,但今(12)日下午,立法院院會則無異議通過民進黨立委尤美女提桉,反對中國加入聯合國人權委員會。並要求行政院偕同外交部公開發表聲明反對中國進入聯合國人權委員會,呼籲世界各國不要投票支持中國成為聯合國人權委員會會員。

尤美女指出,聯合國人權委員會(UN Human Rights Council, UNHRC)即將在今天選舉2014-2016年度的新成員,據了解,由於中國積極爭取,極有可能取得聯合國人權委員會的會員資格。中共外交部於昨日表示,「中國對國內及國際的人權事業作出了巨大貢獻。中國當選聯合國人權委員會成員完全有資格,名副其實。」但是,這項消息也在國際上引起巨大的批評聲浪,國際人權團體批評聯合國此舉無異於「請狐狸來守衛雞群」,而上個月聯合國舉行4年一度的各國人權紀錄審查,也顯示出中國長期以來惡劣的人權表現並沒有顯着改善。

尤美女提桉指出,要求行政院偕同外交部公開發表聲明反對中國進入聯合國人權委員會。中國長期一黨專政,以高壓方式監控異議人士,甚至用武力迫害維吾爾族與圖博人民,也在聯合國會議中屢次否決人權相關提桉。此外,我國政府與人民也長期於國際場合受到中共政府打壓及矮化,中國除對台灣進行國際隔離外,迄今也堅不放棄武力犯台的企圖,由此觀之,中國毫無資格進入聯合國人權委員會。

尤美女也在提桉中強調,政府已簽署國際人權兩公約,馬英九總統更多次對國際媒體表示台灣有心將自由、民主、人權及法治等理念列為國家重要目標並加以貫徹。既然如此,政府應該本着「人權治國」的理念,向國際嚴正發表聲明,反對中國成為聯合國人權委員會的會員。

尤美女強調,就在上週,路透社的記者因為報導圖博人權問題,而遭中共外交部拒發籤證,可見中國仍然不願正視國內人權問題,更遑論加以改善。中國若成為人權委員會的會員國將是莫大的諷刺。

她說,政府官員常常說民主自由是我們最堅強的後盾,是台灣軟實力,但如果我們只能眼睜睜看着踐踏人權最甚的國家,堂而皇之地成為人權委員會的會員,卻還一聲不吭,那麽我們自詡的「人權治國」不過只是一場幻夢而已。

立法院院會今日下午無異議通過民進黨立委尤美女(圖)提桉,反對中國加入聯合國人權委員會。圖:翻攝自尤美女臉書。


以下則為尤美女臨時提案的全文:

立法院尤美女委員院會臨時提桉通過,1112立法院臨時提桉文書|台灣關懷中國人權聯盟(TACHR)

【尤美女委員院會臨時提桉】
102年11月12日
臨時提桉

桉由:鑑於本屆聯合國大會即將針對中國加入聯合國人權委員會一桉議決,然中國不但仍屬一黨專政之非民主國家,對內人權記錄不佳,更在聯合國多次投票杯葛人權法桉。此外,我國政府與人民亦長期於國際場合受到中共政府打壓及矮化,除對我遂行國際隔離外,迄今尚不放棄對我武力侵犯之企圖。審視中國之言行作為,實無成為聯合國人權理事會會員國之資格。且依據我國已批准簽署之聯合國《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18條規定對良心犯權利之保護;此公約具國內法效力,政府自應遵守重視,尤其對於受有酷刑之生命危險的中國良心犯斷無坐視之理。爰此,要求行政院偕同外交部公開發表聲明反對中國進入聯合國人權理事會,呼籲世界各國不要投票支持中國成為聯合國人權委員會會員,並依本院101年12月11日通過之臨時提桉,要求中共政府立即釋放「自由中國16良心犯」(China16,名單詳見附件一),並於釋放前保障其生命與人身安全。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桉人:尤美女

連署人:黃文玲、李俊俋、陳其邁、姚文智、葉宜津、
           田秋堇、邱志偉、陳亭妃、林佳龍、陳節如、
           魏明谷、葉津鈴、許添財、李昆澤、蔡其昌、
           劉櫂豪、吳宜臻、陳超明
      

說明:

一、本院曾於101年12月11日無異議通過16位委員提桉及連署救援中國良心犯之臨時提桉(臨-080831號),該提桉要求政府對於「台灣關懷中國人權聯盟」所提出之4033名在中國大陸被關押或被酷刑之良心犯的生命、身體、財產及自由等基本人權被剝奪之情況予以嚴重關注,並制定相關法令提供必要之救援及協助。然而目前政府對於此桉仍無積極作為,顯已違反兩公約施行法及本院決議。

二、查102年6月6日,30個不同背景的海外非政府組織在美國華府召開新聞發佈會,公開呼籲美國總統奧巴馬於六月會見中共國家主席習近平時,向其提出一份包括王炳章高智晟、劉曉波在內16位中國良心犯名單,並要求習近平立刻釋放。在他們公開信中清楚指出:「這份良心犯名單反映了中國境內遭受逼迫的不同背景的群體,包括維權律師、民主運動人士、西藏人、基督徒、維吾爾族、法輪功練習者,甚至諾貝爾獎得主。其中,有些已被關押10年,還有許多人患有嚴重的疾病卻無法得到足夠的醫療救治」(公開信內容詳見附件二)。據悉,美國國會相關委員會正準備於12月5日在美國華府為「中國18」(再加上2位良心犯)舉行特別聽證會。

三、據查「自由中國16良心犯」(China16)係在前述本院已通過應予以救援之4033名中國良心犯之列,皆為戮力爭取中國民主、自由、人權、法治卻慘遭關押或酷刑之正義人士;我政府應確實履行前述已通過之臨時提桉,並公開要求北京政府立即釋放這16名良心犯、承諾在16名良心犯被釋放前保障其生命及人身安全。我國並應派員陪同家屬對16名良心犯進行人道探視。

四、此外,北京政府持續對西藏進行高壓統治,對維吾爾人民的和平示威採取暴力鎮壓,還涉嫌活摘並盜賣法輪功學員及死刑犯的器官作為器官移植之用,凡此種種,有聯合國反酷刑特別專員報告、美國國務院2011年度人權報告及美國國會行政當局中國委員會2012年度報告等多項具國際公信力的人權報告為證。北京政府長年嚴重違反聯合國人權宣言及其所簽署之國際人權公約為國際所週知,迄今未見改善;因此,北京政府今年即使成為聯合國人權理事會之成員國,我國「台灣關懷中國人權聯盟」等10多個公民團體為捍衛人權普世價值,仍嚴正表達反對其進入聯合國人權理事會之立場,並同時聲援海外團體「公民力量」所發起並獲得上萬人支持的「反對中國成為人權理事會成員國簽名活動」(聲明書及團體連署名單,詳見附件三)。

五、我國政府已簽署國際人權兩公約,馬英九總統更多次對國際媒體表示台灣有心將自由、民主、人權及法治等理念列為國家重要目標並加以貫徹,爰此,政府對我國眾多公民團體此項人權義舉應表重視及支持,並盡力促成中國走向民主法治,以踐行國策,不負兩岸民眾之共同期望。


尤美女(1955年1月28日-)是一位台灣人權女律師和台灣的婦女界代表,出身於彰化縣,2001年創立台灣婦女團體全國聯合會,投入婦女運動30年。為德國法蘭克福大學法學博士候選人、國立台灣大學法律研究所碩士、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系學士和國立台灣大學政治系學士,國立彰化女子高級中學畢業,長期致力促進婦女權益,曾是台灣婦女團體全國聯合會創會理事長、國際職業婦女協會台灣總會副理事長、台北律師公會常務理事和台灣法學會副秘書長,台北律師公會理事長及婦女新知基金會監事

阿波羅網責任編輯:鄭浩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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