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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女移居香港炒樓洗錢 東莞裸官吞7000萬

涉嫌受賄2,905萬元人民幣、3,722萬港元及一棟220萬元別墅的東莞市人大常委會前副主任歐林高,貪腐過程近日曝光。他多年來借土地轉讓、人事安排等進行權錢交易,不斷受賄,他家人移居香港,不但在香港生兒育女,而且繼續收受賄款,大肆炒樓。

現年57歲的歐林高是官二代,18歲時在父親「打招唿」之下,開始在虎門供銷社工作,當時他曾抽兩元人民幣的香煙,即被嚴父怒斥「過於侈靡」。歐林高一直升職,至1989年踏入政壇,出任大嶺山鎮任鎮黨委副書記,開始掌握權力。

「有權不用 過期無效」

歐林高1996年出任清溪鎮黨委書記、鎮人大主席後,便開始走上受賄之路,當年鎮政府以出價過低為由,拒絕出售一塊土地,但他決定將地價大減低37%,促成交易,他不但與買家合組房地產公司,買家同時送他95萬港元及一棟別墅。經此一役,歐林高食髓知味,於是趁各交易謀財。

「有權不用,過期無效!」成為他的座右銘。透過關係,歐林高先讓她的方姓妻子移居香港,之後將女兒送到香港讀書,他亦開始長年在香港生活,並在港再誕下一子一女。人在香港的歐林高不但無拘無束,而且辦事更方便,大部份賄款都是存在香港、妻子名下的戶口,他不但在九龍買樓自住,妻子同時買下10個單位、3個車位,面積8,000平方米,同時他亦借女婿等人名義在大陸買下兩棟別墅,單是管理費每月便要4,000元。

港商長住酒店欲結識貪官

在其他人的眼裏,要在東莞辦事總要與歐林高拉點關係,這讓歐「財源廣進」,更誇張的是有一名港商為與歐接近,竟然在歐長期租住的酒店,包下一間客房,在泳池裏泡着等,「守株待兔」,靠此結識歐林高。但歐為防有人查到他家財萬貫,不但填表時很小心,而且在大陸保持着出糧的提款卡不動,那便不怕當局調查。

然而,因有民眾舉報,終於發現歐林高的惡行,歐一度欲逃至香港躲避,但出走前被當局「雙規」(在規定時間、地點交代問題),調查人員到他的住所搜查,不但發現大量名酒、蟲草隨意堆放,更在屋內起出逾千萬元現金。當局指出經過一年多調查,歐林高的案件逐漸水落石出,並進入司法程序。

阿波羅網責任編輯:王篤若

來源: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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