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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官員被妻舉報包二奶 當地官場沸沸揚揚

當事人辯稱並非包二奶,而是擺拍親密照片旨在刺激老婆離婚

當事人辯稱並非包二奶,而是擺拍親密照片旨在刺激老婆離婚

近日,肇慶市地方志辦公室調研員(正處級)鄧某強被妻子黎某舉報長期包養二奶等情況。舉報網帖通過當地論壇發酵,在肇慶官場中傳得沸沸揚揚。

7月29日,黎某告訴南方農村報記者,在2001年的一天,女兒拿着鄧某強與一女子及小孩在照相館拍的親密照給她看,稱「爸爸在外面有一個家」。當時女兒叫她去單位告鄧某強,但她想到女兒還小,為維繫一個完整的家庭,還是沒有去告。十多年時間一晃而過,鄧某強卻從2012年4月起,向法院提起了3次離婚訴訟。黎某認為,現在鄧某強快要退休了,「想去跟他的二奶和小孩團圓,就把我一腳踢開。」在鄧某強今年6月第三次提起離婚訴訟後,黎某開始舉報鄧某強包二奶,並公開了數張鄧某強與一位女子及小孩的親密合影。

而鄧某強則告訴南方農村報記者,其與黎某經人介紹,在1982年結婚,黎某身體有恙,鄧某強為此一直鬧離婚。女兒的出生讓離婚暫時擱置,但鄧某強表示,他與黎某之間仍然缺乏交流,「南轅北轍,沒有家的感覺,離婚的想法還是會出現在腦海中。」但那時女兒還小,而且「那時社會也沒有現在開放」,加上他又在組織部工作,不敢以任何理由提出離婚。他尋思着,最好讓黎某主動提出離婚。

鄧某強稱,1996年前後,他去飯店吃飯,故意與一些服務員單獨合影,把照片帶回家,「黎某動過這些照片,但沒任何反應。」鄧某強猜測這可能是由於與服務員的合影,看起來不像夫妻。大約在1997年初,鄧某強經人介紹,認識了時年24歲的女子謝某,當時謝某與其前夫已生有一個女兒。鄧某強表示,他當時覺得利用謝某及女兒可能會觸動黎某的神經,再讓黎某來提出離婚。於是鄧某強帶着謝某母女兩人去照相館合影,「為了裝得像一家三口,還特意拍了多次不同的合影」。鄧某強表示,其前前後後給了謝某五六百元錢,每次與其母女的合影都洗了超過10張相片,裝在工作包里,故意放在臥室的桌子上,後來發現各種照片都少了一些。鄧某強告訴南方農村報記者,此舉不但沒有刺激黎某主動提出離婚,還給她留下把柄,釀成今天的情況,「我實在是有錯。」鄧某強表示,他在這件事上只能說「手段不光彩」,但沒有包二奶,其與照片中的女子僅僅一起吃過夜宵、早茶,絕對沒有搞男女關係,更沒一起生活過,1998年後,再也沒有見過那個女子及其小孩,現在更不清楚她們在哪裏。

鄧某強表示,自黎某近日舉報其包二奶後,肇慶市紀委7月26日也找他談了話,他如實向紀委交待了情況,也表示如果能找到照片中的女子及小孩,願意做親子鑑定。鄧某強強調,他一定配合組織的調查,如果組織認定他違紀,願意接受組織的處罰。

鄧某強告訴記者,他一直就沒有打消過離婚的念頭,去年兩次提出離婚訴訟,因為黎某的反對而沒離成。今年6月鄧某強再次提起離婚訴訟,原本7月29日開庭,但因為黎某的舉報,肇慶市相關領導找了鄧某強做思想工作,說此事已經影響到了肇慶幹部隊伍的形象,要求鄧某強先把離婚訴訟撤訴,不要再刺激黎某了。鄧某強表示,他起初無論如何也不願意撤訴,但「領導都這麼說了,沒辦法」,7月23日,鄧某強撤訴。

與此同時,黎某告訴南方農村報記者,肇慶市紀委也找她談了話,要求她「顧全大局,先把網上的舉報帖刪了」,黎某表示,她當時提出紀委把鄧某強「二奶」的名字和地址告訴她,她就刪帖,當時紀委也同意了。但黎某7月29日表示,紀委至今沒答覆她,她也就不刪帖。對於鄧某強的上述解釋,黎某表示她不相信,稱那些照片都是親密的「全家福」、「夫妻結婚照」。黎某表示她並非不願意離婚,而是要讓鄧某強受到懲罰。

與鄧某強同一單位上班的同事告訴記者,鄧某強是一個很老實的人,此前從未聽聞過有關他包二奶的事情,突然網上有人舉報他,「感到很驚訝」,現在只能等紀委的調查結論出來才知道事情是怎樣的了。7月29日,肇慶紀委相關部門負責人告訴南方農村報記者,此事紀委正在調查中。

阿波羅網責任編輯:zhongkang

來源:南方農村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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