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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克華案12年前上演 《南周》警示遭閹割

——兩代「賊王」:從張君到周克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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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8月14日6時50分,隨着數聲槍響,重慶市兩名警察將公安部A級通緝令的主角周克華擊斃。一代「賊王」就此灰飛煙滅。

這讓筆者想起12年前的另一個「賊王」張君。2000年9月19日晚上,仍然是在重慶,警察們將苦苦追蹤了9年的搶劫殺人犯張君生擒。

那時,我還是《南方周末》的記者,長期從事法律報道的職業習慣,讓我產生了透過張君犯罪集團的犯罪過程觀察中國刑事偵查的興趣。如今的周克華案和張君案有着諸多相似之處。這兩個「賊王」,何以讓現代裝備的警察們追蹤了八九年?是道高一尺,還是魔高一丈?

之所以將兩人稱作「賊王」,實在因其兇殘程度超乎想像,殺人不眨眼,對搶劫對象以及阻礙他們搶劫的警察、保安、路人等,舉槍便殺。而冷血的張君與他手下的一群劫匪,至少四次誘騙無辜人士,或充當活靶子練槍,或作為同夥舉行入伙儀式的「祭品」。

根據當年的起訴書、判決書和媒體紀實,從1991年到2000年,張君從單槍匹馬的蟊賊,逐漸發展成一個團伙,購買了足夠裝備一個排的各式武器彈藥,以銀行押款車和大型商場的黃金櫃枱為目標,先後作案22起,殺死28人,傷20多人。

相比之下,周克華卻是一個人來無影去無蹤,由於他已經被警方擊斃,警方只是根據偵查獲取的證據,判斷周克華身負10條人命,尚有多人被打傷,其作案時間歷時8年左右。

是什麼造就了這兩個「賊王」?10年前,還沒有「每個人都是記者,每個人都是評論員」的微博,對問題的討論也只限於傳統媒體。2001年4月,法院開庭審理張君犯罪集團殺人搶劫案,《南方周末》發表了「張君案檢討」、「張君案再檢討」兩篇報道,對這個暴力犯罪集團的演變過程和社會發展成因進行了深入解讀。筆者參與了報道的策劃和討論。報道的編者按說:「張君團伙的罪行固然來自他們內心邪惡的滋生、人性的喪失,但是任何個人同時又都是社會人,他們的行為並不孤立地發生。為防止此類事件再次發生,社會必須對此作出深刻的檢討。」報道援引該案主訴檢察官在法庭上的陳詞說:「懲治犯罪是十分必要的,但更重要的是要防止此類事件的再次發生。」

報道不僅沒有像通常的做法那樣高調讚揚公安機關偵破張君案的功勞,而且將主題指向了社會不公正以及公權力者對規則的肆意破壞,「對規則的踐踏和漠視成為一種現實之後,更為極端的反規則的行為自然而然地產生了」。報道暗示,或許正是這些不公正,導致人心向背,進而產生仇視和報復社會的心理。

這一報道引起當局的不快,甚至被認為是為張君犯罪集團開脫罪責。隨後,與張君案件有關的一個省,以罕見的文革式的語言對報道做出猛烈反擊,將報道無限上綱到否定該省「20年改革開放成果」的高度,向北京控訴《南方周末》。這一事件促發了總編輯江藝平、常務副總編輯錢鋼等多人後來被撤職或勒令調離,成為這家被作為政治風向標的媒體的一個分水嶺。

既然犯罪是一種社會現象,那麼,犯罪行為的發生,必然有一定的社會成因,正所謂「世上沒有無緣無故的愛,也沒有無緣無故的恨」。對絕大部分人而言,不管在現實生活中受到怎樣的不公正對待,也不會引發其對加害者以牙還牙或者報復社會的犯罪行為。但不可否認,一部分犯罪行為的發生,與受到社會不公正對待具有直接因果關係。

即便我們拋開犯罪的社會成因這個龐大複雜的命題,僅就技術層面的問題而言,也有太多的教訓值得警方吸取。以張君案為例,該團伙每次作案都是浩浩蕩蕩,人手一支槍,在鬧市區殺人搶劫。1999年1月4日晚上,張君率眾劫匪洗劫武漢廣場黃金櫃枱,得手後,先是與趕來的巡警展開槍戰,重傷一名警察,然後駕駛搶劫的出租車,在漢口鬧市區邊逃邊開槍,嚇得路人魂飛魄散,儼然一部現實版的荷里活警匪大片。

武漢三鎮很快被警察們圍得鐵桶一般,但是,張君深諳「最危險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他和他的同夥在市區殺出重圍後又回到了作案現場武漢廣場—— 此前三個多月,張君經過踩點,讓他的情婦在武漢廣場旁邊開了一間火鍋店,這裏成了他們作案後的避風港。數日後,一無所獲的警察們收兵回營,張君帶着劫來的價值260多萬元的「戰利品」輕鬆地逃離武漢,消失得無影無蹤,令人瞠目結舌!

武漢廣場只是張君團伙在大城市鬧市區多次殺人搶劫的其中一個案件,在其長達9年多的作案過程中,直到2000年在常德老家搶劫銀行失手後落網,這一系列惡性案件方告破。

十年後,幾乎同樣的殺人搶劫案再次發生。不同的是,這次是周克華一個人,像孤魂野鬼一樣,遊蕩在沿長江的江蘇、湖南、重慶等地,殺人越貨,然後照例逃去無蹤。今年1月6日,南京發生槍殺取款人的事件後,輿論譁然。警方利用平時佈設的遍及城區的監視器,提取到殺手的正面照片,江蘇方面出動大批軍警搜捕,張貼通緝令,懸賞緝拿嫌疑犯。至此,張君之後的新版「賊王」走進公眾視野。

警方聲稱,他們當時就確認疑犯是周克華,為了避免「打草驚蛇」,才故意使用了「曾開貴」的名字。南京槍殺案發生後,《揚子晚報》援引「知情人士」的話說,「因事發倉促,周克華逃跑時沒來得及選擇交通工具,而是靠一雙腳板,第一時間以最快速度逃離那處藏身地」。江蘇警方內部人士向《揚子晚報》記者表示,「既然不乘交通工具,步行離開南京的選擇太多,四面八方都可以走,所以周克華的具體逃亡路線,還是一個謎。」

在8月10日公安部發佈對周克華的A級通緝令後,《瀟湘晨報》的兩名記者前往重慶周克華家採訪調查,從周克華母親及鄰居處了解到重慶警方從過年後就在周克華家蹲守,還安裝了監視器。然而,借用張君之道,被全國通緝的周克華竟悄悄潛回了「最危險」的地方重慶,並且在8月10日的案件發生前,連續多日前往目標附近踩點,一坐就是幾個小時,以至於周圍的街坊誤以為他是個「神經病」,根本沒有人想到他是身負重案的在逃通緝犯。

由於周克華已被擊斃,他犯罪的動機和成因已經很難還原,但我們還是忍不住追問:在追捕周克華的過程中,警方到底有沒有疏漏?

我們現在聽到警方的說法是,周克華反偵查能力太強。如此說來,周克華每次在大城市鬧市區殺人搶劫後從容脫身,完全得益於他超強的反偵查能力?歷史的輪迴如出一轍,十年前生擒「賊王」張君時,警方就一再強調他的反偵查能力如何了得。遺憾的是,當下一個「賊王」周克華出現時,警方應對反偵查的手段依然顯得捉襟見肘。

這樣的話讓警方聽起來自然是不高興的。一個驚天大案偵破了,他們習慣的是鮮花、掌聲、笑臉,還有從精神到物質的榮譽,沒有誰願意傾聽這些不合時宜的逆耳之言。

周克華案件破獲後,國務委員、公安部部長孟建柱在第一時間簽署命令向重慶市公安局頒發嘉獎令,並給重慶市公安局記集體一等功。

而在擊斃周克華的當晚,公安部專案組負責人、刑偵專家劉忠義接受了《南方周末》的專訪,談及案件告破原因,在肯定人民群眾支持、領導決策堅決和公安警察英勇外,劉忠義反覆提到「前期工作組對犯罪嫌疑人信息研判發揮的作用」。強調之前八年的鋪墊,對於畢其功於一役的重要性。

十年一輪迴,又一個「賊王」的時代結束了。但可以斷言的是,周克華不會是中國最後的「賊王」,這個世界也不會從此「天下無賊」。而《南方周末》也不再是當年的《南方周末》。

郭國松是前《法治周末》執行總編輯,曾在《南方周末》擔任法治記者達八年。

阿波羅網責任編輯:於飛

來源:紐約時報中文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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