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國聯邦憲法法庭周五(17日)宣佈一項裁定,允許在極端特殊的情況下經政府批准可以在本土使用軍隊。
法庭裁定說,允許在「災難性規模的特殊情況下」可以在本土投入國防軍,但必須經過政府內閣批准。
二戰之後,德國軍隊被施以嚴格限制。
德國政府這一舉措主要旨在防止類似911的恐怖活動,比如攔截恐怖分子劫持的客機等。
納粹時期結束後,德國憲法對軍隊的活動施以嚴格的限制。
憲法法院說,對於由示威人群造成的威脅,不允許動用聯邦國防軍。部署武裝部隊以及採取特殊軍事手段,始終只能作為最後的選擇。
德國聯邦憲法法庭表示,軍隊不能夠直接擊落受劫持飛機,而必須截阻飛機,發出警告迫使其着陸。
在柏林的BBC記者埃文斯說,第二次世界大戰後的德國新憲法規定,不能在德國本土派遣帶武器的士兵。
德國憲法法庭現在改變了這一規定,並表示,軍隊可以用來打擊可能造成大批人員傷亡的威脅。
從美國「9·11」事件後,德國國防軍一直要求更大靈活度以抵禦可能的恐怖襲擊,但由於納粹時期對軍隊的濫用,憲法對軍隊在德境內部署作出了嚴格的限制,聯邦國防軍的要求一再被拒絕。
二戰之後,德國部隊曾經被部署到海外,但是這是一個逐漸的過程。
德國戰機曾經被派往巴爾幹半島,德國軍隊目前在阿富汗保護建築工人,在遭到襲擊的情況下可以開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