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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兩千訪民市府外請願 福清維權人士開庭冤民雲集

星期三是端午節上海最後一個信訪日,兩千多位訪民到政府信訪辦上訪,但遭警察驅趕。在福建福清,維權人士林炳興涉「故意傷害罪」一案星期四開庭再審,法官宣判他無罪。當天有一百多人到法院聲援林炳興。上海和福清市的多位訪民向本台傾訴他們的上訪遭遇和悲憤心情。

  

圖片:上海經租房業主請願。(業主提供)

本周三,今年端午節前上海最後一個信訪接待日,當天早上八點起,位於人民大道200號的市政府門前聚集着大批訪民,遭到警察驅趕。其中畢和英星期五告訴本台:「就在市政府200號,有兩千多人,都是被政府強拆、生活得不到保障、關黑監獄、送精神病醫院,受到政府迫害的冤民,有很多警察在驅趕,不允許我們在一起講話,看到就趕,特別特別的黑暗。」

周四,寶山區訪民陸雅美到區政府上訪,保安員撕毀她的上訪材料。她說:「我的房子被他們推掉了,直到現在不解決,我去找區裏的鍾書記,走到大門口,他們不讓我進去,我把材料拿出來,他們就把我的材料搶走,撕了。我就問他們要,七八個保安圍住我,我現在在派出所報案。」

多年上訪不果的毛恆鳳表示,訪民人數越來越多,是因為:「共產黨一黨獨裁,缺少監督,如果老百姓對他們祈求,不進行抗爭,是沒有用的。如果一個國家不講民主,不講自由,這些基本的普世價值,老百姓想過平安的生活是不可能的。今天會欺負到我頭上,今後也會欺負到他們自己的頭上,你看王立軍事件發生,他們自己也要內鬥,沒有法律就得不到保障。」

此外,上海經租房討房團成員,周三也到上海房地局請願。他們打出「還我私房、還我合法私有財產」的標語及橫幅,譴責官員行政不作為,認為造成今天的局面,是地方房地局和住建部相互踢皮球所造成的。現場有警察戒備,但沒有干預。

另外,在福建福清,維權人士林炳興涉「故意傷害罪」一案,周四在福清法院開庭。早上福州大批訪民前往聲援。到場的林姓訪民說:「林炳興開庭,是故意傷害罪,法院不讓我們進去,被攔在法庭外,法院門口有百人,被地方政府人員趕在門外。」

據報,林柄興因經營的店鋪在2002年10月遭歹徒打劫、毀店,警方不僅放任歹徒,還將林炳興拘留36天。後被判處管制一年,其妻石立琴因此於2009年11月30日,在福建省檢察院門前自焚抗議,現還在救治中。星期四法院判其「故意傷害罪」不成立,無罪釋放。

他在宣判後告訴本台:「我們一直申訴上訪,2009年我妻子在省檢察院自焚,這個案件他們一直壓着不動,今天他們判的無罪,三個證人都查出來是作偽證,今天判我無罪釋放。」

據介紹,林炳興所涉故意傷害罪,於2003年3月21日被刑拘,4月25日獲取保候審。2005年4月15日被逮捕。他不服福清法院於2004年7月12日作出的判決,提出上訴。福州市中級法院於同年12月發回重審,於是作出上述判決,但他的妻子因自焚,短期內難以康復。

 

圖片:訪民林旭光在福清法院外。(訪民提供)


福州的林旭光說:「我們到福清來,我們訪民大概有一百多個人」,他說,冤民有的披着黃狀衣,有的手舉大標語,打出「還我訴權、還我清白、懲治腐敗」、「要法律、要正義、反對黑司法」等橫幅。

另一位訪民陳依香在法院外哭訴:「我現在走投無路,他們看見我去上訪,叫房東把我趕出去,我現在真的沒地方住了,你在網絡上可看到我的遭遇,麻煩你幫我呼籲一下。」

訪民戴湘容說:「我是從永安來的,是勞動爭議案件,單位終止我合同,但是法院不判,把責任都推到行政行為上,公檢法都走過來,材料也送到北京的最高人民法院,但是杳無音信。」

以上是自由亞洲電台特約記者喬龍的採訪報道。

阿波羅網責任編輯:劉詩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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