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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軍少將被判無期 被指50年來最高階共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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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洩密給中共的陸軍司令部前通資處長羅賢哲被判處無期徒刑。

    國軍五十年來遭策反的最高階共諜、前陸軍少將羅賢哲,由於喜好漁色,多次在泰國嫖妓,被中共偷拍、威脅;後又受五百萬元台幣利誘,竟投靠對岸,從事間諜活動長達七年。最高法院昨依違反效忠國家罪,判他無期徒刑定讞。羅成為解嚴後首位因共諜桉遭判無期徒刑的國軍將領。

     羅賢哲在九十二年底,擔任國防部情報次長室駐泰國軍協組上校組長時,被中共人員拍攝他與歡場女子性交易的不雅照片。隔年,中共就以此威脅要求與羅會面;羅惟恐照片公開會影響到他的名譽及日後升遷,於是與中共官員在泰國曼谷市見面晤談。他還交出個人書面履歷輸誠,同意為中共從事收集、交付軍事情報的間諜活動。

     九十四年七月羅賢哲結束駐泰武官職務返台後,仍持續在「境外」洩漏職務上保管、收集的軍事機密給對岸。

     去年國安單位偵辦陸軍上校羅奇正遭策反桉,意外查獲羅賢哲違法影印機密文件。進一步追查,才發現羅是共諜的身分。

     經偵訊、測謊,羅賢哲坦承,從九十三年被大陸吸收後,長達七年期間,陸續將台灣軍事機密,以每次十萬到廿萬元不等的代價,分批賣給中共,不法獲利高達五百萬元。

     根據《海陸空軍刑法》規定,為敵人從事間諜活動,判處死刑或無期徒刑。但由於羅被捕後表現良好,且積極配合偵查,軍高檢起訴時僅求處無期徒刑。

     全桉上訴後,最高法院廿六日維持最高軍事法院判決,認為羅貪戀聲色,行為不檢,並為敵人從事收集、交付情報間諜活動多年,甚至收受中共官員財物賄賂,嚴重危害國家安全,應求處死刑;但因他自白犯罪事實,並主動繳交貪污犯罪所得,所以判他無期徒刑,全桉定讞。

     羅賢哲是國軍近五十年來遭對岸策反的最高階級共諜,在國安局鼓勵他自白後,羅選擇坦白從寬換回一條命,也因而成為國安局推動「自白條款」後,共諜獲減刑的首例。

阿波羅網責任編輯:於飛

來源:中國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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