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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青報:下崗工人被公安局長王立軍車撞着挨打又挨拘

    47歲的共產黨員、復員軍人、下崗職工張貴成半年多來心裏別提多憋氣了,他無論如何也想不通,自己半輩子從不招災惹禍,到頭來卻讓人在大庭廣眾面前狠打了三拳,牙掉了不說,還被「拘」起蹲了幾天班房。他越想越窩火「說什麼我也得告他!」

   飛來橫禍
    
    1998年10月14日,遼寧省開原市下着小雨,上午9點多,張貴成蹬着 「倒騎驢」(一種車廂在前的人力三輪車)運送一個孕婦和一個小孩,當他由南向北通過一個十字路口時,猛然聽到一陣警報聲,他急踩剎車,尚未停穩,就被左邊開來的一輛白色「奔馳」警車橫着撞了出去。當張貴成清醒過來時,已有不少群眾圍觀。他頭暈眼花,渾身疼痛,大腿摔破了,他掙紮起來,忍着疼痛從車棚里拽出小孩,又扶起了那個孕婦。此時,從 「奔馳」上下來一個西服革履的中年男子,他劈頭指向張貴成說,你怎麼搶道呢?你快扶她倆上我的車,去醫院。快點,你也上車!略懂交通常識的張貴成忽然發現,撞他的這輛「奔馳」雖然裝着警燈和警報器,卻沒有車牌號,於是他說,要等交通隊出完現場。話音未落,中年人猛地抬手一拳打在他的臉上。張貴成一個趔趄,大聲問:「你怎麼撞了人還打人呢? 」「我就打你!」中年人照着張貴成嘴上又是兩拳,張貴成頓感嘴部又疼又麻,一顆門牙被打掉了。忍無可忍,他握緊拳頭準備自衛,這時忽聽有人大聲喊,老頭兒,千萬別還手,他是王立軍
    
    張貴成當場被鎮住。
    
    王立軍何許人也?堂堂鐵嶺市公安局副局長!只見王掏出手機指揮若定,很快招來當地「110」和交警,王立軍一指嘴上流着血的張貴成:「 他態度不好,好好教育教育,拘了。」之後,王副局長駕駛那輛奔馳揚長而去。
    
    艱難立案

    開原市公安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第27條交通肇事決定給予張貴成拘留15天的處罰。然而開原市公安局交警當場作出的《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則是這樣認定:第一當事人王立軍,因違反機動車行車規定,應負該起事故的主要責任:70%。第二當事人張貴成,因違反非機動車行車規定,應負該起事故的次要責任:30%。主要責任者駕車而去,次要責任者帶着滿嘴血跡進了「班房」。此事在開原市引起強烈的反響。
    
    1999年3月10日,張貴成一紙訴狀將王立軍告到開原市人民法院。沒想到,法院告審庭胡庭長在詳細翻閱了立案材料後說,章院長有話,這個案子在立案前必須請示院長。而請示的結果是這個案子得等一等再立。次日上午8時,張又準時來到法院申請立案,胡庭長說,章院長上醫院了。上午10時30分,聽說章院長回來了,胡庭長再去請示後回來說:「章院長說,案可以立,但我們得研究研究。」張的律師當即提出,既然可以立案,還研究什麼呢?他們在樓上找到了章院長,章問律師:「你怎麼這麼急呀?律師還包打立案嗎?你先下樓等一會兒。」又問張貴成:「你咋告這個案子呢?」20多分鐘後,律師和張貴成又上樓見章院長請求依法立案。章院長卻出人意料地問律師:「你怎麼辦這個案子呢?想一鳴驚人哪?!」兩名律師據理力爭。當天下午兩點,開原市人民法院終於依法辦理了張貴成訴王立軍民事侵權的立案手續。
    
    5月13日,張貴成又將對他進行行政拘留的開原市公安局告上法院,並提出賠償。對此,開原市公安局的負責人認為,對張貴成行政拘留的決定是錯誤的,他們已撤銷了這個治安管理裁決書,但裁決是鐵嶺市公安局副局長王立軍下令決定的,因此拒絕賠償。
    
    案里案外
    
    記者採訪了開原市公安局參加此次交通事故處理的負責人。記者問: 「沒有車牌號的車能否上路行駛?」回答:「不允許。」「沒有車牌號的車允許安裝警燈和警報器嗎?」「不允許。」「如果這輛肇事車不是王立軍駕駛的,你們會如何處理?」「連人帶車暫時扣下,然後再按規定處理。 」「你們扣王立軍的車了嗎?你們處理這起事故時,王立軍在場嗎?」「 都沒有。」「為什麼?」這位負責人不好意思地笑了笑。「拘留張貴成1 5天的處罰合適嗎?」「我們曾提出不合適的異議,但鐵嶺市局領導有話,我們下級必須服從。」「既然是上級『肇事』,對事故如此三七開就不怕受怪罪?」「現場太明顯了。」
    
    令人感到大為意外的是,當有記者就此案採訪王立軍時,王竟然矢口否認。他說:「我是一個鐵路工人的兒子,我是爬過來的,不是走過來的。我對人民群眾有很深的感情,我絕不會對一個騎『倒騎驢』的人動手,這種事我永遠不會發生。」王副局長還表示要反訴,他將根據自己的情況向對方索賠。
    
    記者在一間破舊的小平房裏採訪了張貴成。記者問他為什麼直到今年 3月才去法院告王立軍,老實巴交的張貴成說:「我本來也沒想告他,從拘留所出來(因其『表現好』只拘留了6天),我就想,他是公安局長,又年輕,火氣上來打我幾下,雖說牙也打掉了,打就打了吧,我尋思過幾天他能來看看我,說說也就算了,咱還能咋樣?可等等他不來,再等還不來,我真來氣了,也只能告他了。」 張貴成還告訴記者,就在法院立案的第二天,兩個身份不明的人找到家裏,軟硬兼施,逼他撤訴。先來硬的不行,又來軟的,提出只要不告王立軍,可以給10萬元,還給他女兒安排好工作。張回答說:「我告王立軍,只要討回一個做人的尊嚴,一個平民百姓和一個公安局長在人格上的平等。」後來,張貴成的妻子霍淑賢發現家中一張老兩口合影照片不翼而飛,他們感到了一種無名恐懼,很快悄悄地搬到了現在的這個家。目前,張貴成已向當地公安局請求給予人身安全保護。
    
    張貴成的兩名律師楊英傑和解宏閣對記者說,打了這麼多年的官司,還頭一次碰上這麼大的困難,甚至是某種壓力。有關部門從一開始就沒有把王立軍當作一般公民對待,雖然現在經過努力立了案,但能否得到公正審理令人十分憂慮。
    
    日前,開原市人民法院已根據上級有關部門的指示將此案移送到瀋陽市新城區人民法院審理。

阿波羅網責任編輯:於飛

來源:中青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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