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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局禁律師接辦動車追尾案 律師:賠償過低

溫州市司法局和溫州市律師協會向轄區的律師事務所下達指示,以社會穩定為由,禁止代理列車意外死者家屬的案件。亦有律師質疑賠償金額過低。(馮日遙報道)


死者家屬王女士向記者指,她曾接觸過溫州當地的律師,查問能否為死者向當局提出申索,但律師至今仍未有回覆,王女士相信當地律師均害怕接辦該案與政府抗衡,家屬希望外界提供協助。她說:到現時為止,仍未有一個律師肯站出來,我們祇是找當地一些普通的律師,我都不知應該怎樣說,我相信亦是被政府嚇怕罷,無法與政府抗衡,我們亦抗衡不來。

記者多次致電王女士提供該名律師的辦公室電話,但電話一直沒有人接聽。

在微博上流傳一份由溫州市司法局及市律師協會周二下達的緊急通知,通知指是次動車追尾屬於重大敏感事件,關乎社會穩定,各律師務必高度重視。不得擅自解答與處置傷亡旅客家屬有關動車追尾的問題。記者多次致電溫州市司法局,辦公室電話一直沒有人接聽,記者無法找到有關人員查問。

曾處理過重大事故傷亡賠償案的上海律師許王軍向記者指,他在微博上亦見到該份通知,許律師對此不感特別驚訝,認為意料中事,對於當局提出最高50萬元的賠償金額,許律師認為賠償金額太低。他說:鐵路部規定事故賠償標準為17.2萬再加交通及埋葬費等,總計不超過45萬元,若家屬加快簽署可獲多5萬元,這個法規是2007 年實行,是舊法,而按侵權法來賠償,至少每人要賠60多萬,還要視乎他的戶藉在何處,不能一概而言。

許律師舉例指,去年伊春空難,航空公司給每位遇難旅客的賠償標準為96萬元,所以,17萬2千的標準肯定不足以賠償是次事故中的受害人,如果鐵道部不將賠償金額提高,一定會犯眾怒。

許律師又指,在該宗事故上旅客並沒有犯錯,事故原因亦有待調查,但鐵路部門設備故障肯定要有人負責任,供電故障是否一定會造成列車追尾,許律師指該宗事故調查結果仍未出,當局已火速提出賠償方案要家屬簽署,做法不禁令人揣測。

他說:鐵道部肯定需要負上責任,但那麼快就有賠償方案,對於那麼大的事故來說,似乎快了些罷,令人費解的,還有當局要逐戶逐個傾簽協議,為何怕其他人知道嗎,當中有甚麼被隱瞞呢,外界都不得而知。

另外,事故中遇難的29歲的林焱與年僅11歲的陳怡潔周三早上進行遺體告別儀式,成為首批火化的遇難者。林焱的遺體告別儀式在早上舉行,善後工作組拒絕記者進入告別廳參與儀式。一名工作人員表示,林焱自幼喪父,由母親一手帶大,如今卻白頭人送黑頭人,家屬都很悲傷,希望不被打擾。告別廳傳出基督教信眾送別教友的歌聲。她們都是附近的民眾,聽聞遇難者中有信教的教友,就組織當地信眾前來禱告唱歌,告慰亡靈。該工作人員又指,另一名年僅11歲的死者陳怡潔亦在早上進行遺體火化,家屬9時前已將骨灰領走。

此外,國務院總理溫家寶主持常務會議,對溫州火車相撞事故死者,表示深切哀悼,要求嚴肅、認真調查及處理,調查工作要公開、透明,結果向社會公佈。

 


阿波羅網責任編輯:劉詩雨

來源:自由亞洲電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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