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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昌星已遣返 「賴昌星回中國 必死無疑」

賴昌星已於中午被押上東航班機遣返

逃亡加拿大12年之久的賴昌星,已於溫哥華時間2011年7月22日中午時分,被押上溫哥華國際機場東航班機,並飛離加拿大,前往中國大陸。摘自環球華報


中國遠華案主嫌賴昌星遞解與否的關鍵遣返聽證21日透過「渥太華-溫哥華-德國柏林」的三地連線方式舉行。

賴昌星辯護律師梅塔斯(David Matas)挑戰中國與加拿大官方「外交保證」的效力,並舉「諾貝爾和平獎」得主劉曉波等人為例,認為即使中方再提出保證,賴昌星回國後絕不會受到公平審理,也無法確認不會遭到迫害或死刑,甚至必死無疑。

加國移民部代表律師則以中方保證為基礎,反駁梅塔斯的說法,認為中國司法制度「基本上公正」,更何況中國不會冒着國家在國際上聲譽受損,和無法引渡其他潛逃外國罪犯的風險,就判處賴昌星死刑。

21日聽證由人在德國的梅塔斯先提出論述,並引用「陶咪事件」。陶咪為賴昌星前妻曾明娜的秘書,並曾與知名加國律師安世利在上海會面。她曾在一份秘密證詞中稱遭到虐待,現下落不明,據傳已經死在中國獄中﹔梅塔斯再以賴昌星之兄賴水強在獄中死亡一案,質疑凡與賴昌星案有關者都如此下場,賴昌星處境之危險,可想而知,因此賴昌星絕不能被遣返回中國。

在溫哥華的加國移民部代表律師質疑梅塔斯的說法,認為現階段沒有任何有關陶咪及賴水強兩人的確切死因,和驗屍報告,進一步質疑梅塔斯未提供足夠證據,支持此一說法。梅塔斯則問:「我們要如何找證據?」並強調賴昌星可能遭遇同樣死於黑獄,也不會有驗屍報告和任何解釋的下場。

人在渥太華聯邦法庭的主審法官蕭爾(Michel Shore)一度詢問梅塔斯,既然中方已經罕見的提出賴昌星的安全保證,且以賴昌星一案的高知名度,是否也無法保障賴的安全。梅塔斯答稱這些保證並不夠,可說是毫無價值。此外賴昌星仍遭到中國調查,難保遭到虐待以套取證據。

但移民部代表律師稱沒有證據顯示賴昌星回中國後會遭到虐待迫害。他指加中雙方的外交保證有效力,中方也會遵守,以免遭到國際批評。移民部方面也稱傳出遭虐者通常都是弱勢社群,諸如﹕法輪功成員、西藏人士、或政治異議人士等,賴昌星並不屬於此一分類。

梅塔斯同時強烈質疑加拿大和中國間「外交保證」的效力,認為有誤導性質。此次賴昌星遭遣返機率大增,與中方外交保證「無死刑、不虐待、公開審訊」有相當關係,移民部律師亦向法官提出此點。

但梅塔斯指中國的司法制度有問題,中國的保證又如何能相信?賴昌星也不會獲得公平審判,即使有律師也是為了用於「認罪」,而非辯護。他也認為中國並不會區分「罪犯」和「政治犯」的分別,而是把他們打成「社會主義」而遭到不當對待。他亦以中國異議人士劉曉波為例子。

法官蕭爾對於此點感到好奇,詢問梅塔斯為何賴昌星回到中國的審訊不會公平。

梅塔斯指出加方被告知可派人參與賴昌星的「公開聆訊」,但與政治有關的審判則都是「閉門」進行,不僅是公眾和律師,中方也有辦法阻止加國人員列席旁聽。他認為賴昌星一案有高度政治敏感性,賴本人也成為對抗中國貪腐現象的指標性人物,甚至指出「勞改」的說法,強調賴回國後有許多風險性。

移民部律師則認為這些關注都屬於臆測性質,加國政府已就相關證據進行小心且徹底的覆查,認為賴昌星不會遭到迫害,因此實在沒有理由讓其遣返時間繼續拖延。世界日報

阿波羅網責任編輯:zhongk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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