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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慶紅之子曾偉被通緝

曾偉

因涉嫌向工銀亞洲行賄的北京知名豪宅「棕櫚泉」國際公寓開發商、裕匯集團有限公司主要股東兼董事、曾慶紅之子曾偉,保釋後沒有出席7月4日的審訊,被香港區域法院通緝。

 曾慶紅

據《財經網》7月5日報道,4日,曾偉涉嫌行賄一案,移至高於裁判法院的區域法院審訊,但曾偉未有出席。區域法院暫委法官沈小民遂發出通緝令,並公佈了曾偉的照片。

在4日的審訊中,作為曾偉的行賄對象之一,陳寶奎承認了受賄事實。而陳翊耀則對涉嫌之事予以否認。

曾偉涉嫌向中國工商銀行(亞洲)有限公司(下稱工銀亞洲)公司業務部主管陳寶奎,提供一筆230萬元(港幣,下同)(約合29.5萬美元)賄款,作為協助延遲曾偉及其公司尚欠工銀亞洲的貸款的還款到期日的報酬。

2010年10月5日,48歲的曾偉在香港廉政公署(ICAC)發起的一個代號"轟天雷"的行動中被捕。

曾偉被控四項罪名,其一就上述涉嫌行賄事件;其二,「涉嫌與陳寶奎串謀於同日處理上述二百三十萬元款項,而明知該筆款項代表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也即俗稱的「洗錢」;其三,涉嫌於2008年9月25日,以相同目的向陳寶奎提供一部手提電話;其四,涉嫌於2009年8月7日,向工銀亞洲房地產及融資部前主管陳翊耀提供一筆200萬元(約合257萬美元)賄款,作為就曾偉及其公司向工銀亞洲提出貸款申請時協助擬備放款建議書的報酬。

據悉,曾偉向此兩人行賄的最初緣由是:2008年1月11日,瑞城國際有限公司用所持有的長青有限公司52%的股權為抵押擔保,向工銀亞洲貸款20億元(約合2.57億美元),以完成對旗下房地產項目,如位於北京市朝陽區小亮馬橋路48號的瑞城中心項目(現更名北京四季中心)的開發建設。

鳳凰衛視控股有限公司(02008.HK)董事局主席劉長樂為瑞城公司董事長。2008年1月11日,曾偉則代表瑞城公司簽署了貸款及質押的所有法律文件和申報材料。而工銀亞洲方面,簽署此項貸款協議的授權代表,正是這次涉嫌受賄的陳寶奎和陳翊耀。

曾偉被香港廉政公署拘捕後,兩次被香港東區裁判法院獲准保釋,而這兩次保釋,均遭到香港廉政公署的反對。

其一,2010年10月被捕後不久,曾偉繳納了80萬元(約合102.8萬美元)之後獲保釋,但不得離開香港。其二,2010年11月30日,香港東區裁判法院法官批准曾偉於當年12月暫返大陸的請求,要求曾偉將擔保金提高至580萬元(約合74.5萬美元)。中資多維


地產商曾偉涉嫌賄賂工行高層被香港警方通緝

2011年07月05日11:50人民網

被區院下令通緝的大陸房地產商人曾偉身高約1.65米,中等身材。圖片來源:香港文匯報

人民網7月5日電 據香港文匯報報道,專營大陸高檔房地產的富商曾偉,為延展拖欠中國工商銀行(亞洲)22億港元及6,500萬美元的貸款涉賄賂銀行兩名高層,3人昨在區域法院共被控16項代理人接受利益、向代理人提供利益及串謀洗黑錢罪,曾偉因沒有到庭,正被法庭下令通緝。

3被告依次為陳寶奎(50歲),案發時為中國工商銀行的企業業務部主管,他承認兩項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其他控罪則不作起訴,押後至本月20日求情;次被告陳翊耀(43歲),案發時為中國工商銀行的房地產及融資部主管,因否認所有控罪,明日審訊;第三被告大陸富商曾偉(48歲)因沒有到庭,被法官發出手令通緝歸案。

控罪指3人於2007年至去年10月,陳寶奎及陳翊耀接受曾偉提供的葡萄酒、名表、電話及金錢等,協助曾偉向工銀亞洲借出的貸款延展還款到期日等,3人另被指串謀洗黑錢。

曾偉是一名商人,主要業務是在大陸。他是裕匯集團有限公司的董事,從事發展物業、酒店及高爾夫球課程。他另經營其他公司,包括康星投資有限公司及瑞城國際有限公司。

案發於去年10月,曾偉及陳寶奎於中環一酒店會面,曾偉於洗手間內給予陳寶奎230萬港元作為上述勾當的報酬,3人隨即被廉署人員拘捕。陳寶奎在警誡下承認,他共接受了曾偉330萬港元賄款。

阿波羅網責任編輯:王篤若

來源:中資多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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