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桑蘭案原被告律師激辯4大懸疑:到底有無性騷擾

關於桑蘭狀告美國時代華納公司、美國體操協會等5家機構和前時代華納副董事長特德·特納、桑蘭在美期間監護人劉國生、謝曉虹等3名個人,要求索賠18億美元的指控還未開庭,就已經鬧得沸沸揚揚。


美國華裔律師



原告代理律師


關於桑蘭狀告美國時代華納公司、美國體操協會等5家機構和前時代華納副董事長特德·特納、桑蘭在美期間監護人劉國生、謝曉虹等3名個人,要求索賠18億美元的指控還未開庭,就已經鬧得沸沸揚揚。

  昨日,記者就媒體熱炒、網友熱議的問題通過電話和電郵諮詢了雙方代表律師——劉、謝夫婦的律師莫虎以及桑蘭方律師海明。兩名律師均在美國紐約辦公,他們的交鋒在開庭之前就已經展開。

  1、法院傳票有沒有送達?

  海明:已經立案……

  (傳票送達)時間還有的是

  莫虎:被告人還沒有收到法院的傳票

  上周末,一位自稱是在紐約執業的民事訴訟律師說,因為「已經超過了追訴時效」,桑蘭18億美元索賠案的下一步可能是撤案。對此,莫虎也贊成這位律師說法:「在美國,每一件案子都有起訴時間限制,最長的時限是6年,而桑蘭受傷至今已經13年了。」

  隨後,原告桑蘭的代理律師海明於本周一下午在其美國中文網的博客中做出回應:「這個案子已經立案,主審法官是81歲的終身聯邦法院大法官托馬斯。程序法官是60多歲的佛朗斯。接下來的只有輸贏,而沒有『不予立案』的問題。聯邦法院已經簽發傳票,蓋有法院鋼印,和法院書記員的簽字。」

  昨天在接受記者採訪時,海明堅稱「索賠案」已經立案:「因為法院傳票簽發後,有120天時間去送達被告,時間還有的是。」

  不過,在記者致電採訪被告律師莫虎時,對方透露:「到現在為止,被告人還沒有收到法院的傳票通知。」

  2、性騷擾到底有沒有?

  海明:為什麼讓兩個大男人來給17歲小女孩洗澡?

  莫虎:桑蘭受傷後有沒有能力自己洗澡?

  桑蘭的經紀人兼男友黃健在其微博上還透露了謝曉虹之子薛偉森曾幫助桑蘭洗澡,暗示這是「性騷擾」:「我們都是有證據的,我已經有打算多加一個被告,就是薛偉森。」

  黃健突然拋出薛偉森「性騷擾」一說,到底是黃健的主意還是桑蘭本人的主意?原告律師海明表示要為當事人保密,不便透露。據悉,在美國「性騷擾」屬於刑事案件,而之前原告律師海明代表桑蘭提交的訴狀只是民事賠償。先不較案件受理時效問題,「性騷擾」一說已將整個案件升級。

  對此,被告律師莫虎提出質疑,「桑蘭受傷後有沒有能力自己洗澡?黃健會不會幫她洗澡?你知道黃健是桑蘭的什麼人嗎?在起訴書中黃健的身份是桑蘭的男朋友。」

  關於此項指控的進展情況,原告方律師海明表示,「美方正在調查此事。」此外,海明在接受國內某專業報採訪時還將劉國生也拖入了「性騷擾」案中:「當時桑蘭根本不需要插尿管,17歲的小女孩,桑蘭母親在,所謂監護人也是女的(謝曉虹),為什麼讓兩個大男人來給桑蘭洗澡,幫她撒尿?」

  3、會不會反告誹謗?


  海明:從法律上來講,他們不能反告誹謗

  莫虎:我們保留追究的權利

  如今,桑蘭以不當得利、侵佔財產、未履行監護人職責等十項罪名狀告劉、謝夫婦,且每項罪名都索賠1億美元。其中,專門針對監護人劉國生夫婦的有8項。恩人變為「罪人」,劉、謝夫婦在其美國中文網博客上大斥桑蘭「忘恩負義」,是「白眼狼」、《農夫與蛇》故事中的「蛇」。

  雖然案件還沒開庭,但是面對這麼多項的指控,劉國生、謝曉虹必將受其影響。劉、謝夫婦會反告桑蘭誹謗嗎?被告律師莫虎表示,「我們會一步一步來,現在談這個還為時尚早,但是我們保留追究的權利。」

  原告律師海明則不以為然地回應:「從法律上來講,他們不能反告誹謗。因為打官司講的任何話,例如起訴書,不構成誹謗,是受到法律完全的保護的。」

  4、18億美元索賠是不是炒作?


  海明:我們在中國沒有業務,沒有必要炒作

  莫虎:3年前,海明狀告CNN索賠13億美元,3個星期後就撤訴了……

  桑蘭18億美元跨國「索賠案」,因為索賠數字驚人備受關注。莫虎指明原告律師海明是在炒作。「3年前,海明律師代表13億中國人狀告美國CNN,索賠13億美元,結果3個星期後他就撤銷了訴訟。這次原告律師提出的索賠又是『上億』的,結果如何你們自己看!」

  不過,原告律師海明向記者否認了「炒作」一說:「我在紐約本來就是很有名的律師。我們在中國沒有業務,也不準備開展業務,沒有必要炒作。我們代理桑蘭案子至今未收一分錢,贏了也不準備收錢。如果桑蘭想要支付律師費,我們會讓她用這些錢去建立公益基金。」

  如今面對這麼大的外界壓力,海明談起了當初為何會接手這個案子。「我是兩個多月前才與桑蘭第一次取得聯繫。我很喜歡桑蘭,單純、善良。我願意幫助她,義務幫助她打官司。打不贏不收錢,打贏了也不收錢。我也是經歷過很多坎坷的人,與桑蘭惺惺相惜。這次我們講好了不會撤,與桑蘭在一起,直到最後。」

  備註:

  原告桑蘭代理律師

  美國華裔律師,他所創建的海明律師樓有過一些知名案例。「紐約海明律師樓」的官網首頁這樣介紹:海明律師為美國法學博士,美國大學英語碩士,前紐約大學教授,擁有紐約州、新澤西州,以及聯邦法院執照。

  被告劉國生、謝曉虹代理律師

  祖籍廣西桂林的莫虎10歲時移民美國,曾擔任紐約地方檢察官和紐約警察總局副局長。1988年,莫虎從事律師行業,1994年創立莫虎律師事務所。

阿波羅網責任編輯:夏雨荷

來源:都市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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