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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天價過路費案嫌犯提供與武警支隊所簽合同

昨日,北京市億嘉律師事務所律師王永傑表示,已接受「河南天價過路費」案嫌疑人時軍鋒親屬委託,為其提供法律援助。目前,王永傑從相關單位獲悉,罪名仍然是詐騙罪,但他表示在未收到起訴書之前,不能完全確定。

時軍鋒(資料圖)

昨日,北京市億嘉律師事務所律師王永傑表示,已接受「河南天價過路費」案嫌疑人時軍鋒親屬委託,為其提供法律援助。目前,王永傑從相關單位獲悉,罪名仍然是詐騙罪,但他表示在未收到起訴書之前,不能完全確定。

「假疑犯」仍在羈押

律師王永傑稱,2011年1月27日,他已在魯山縣看守所與時軍鋒進行過會見。

據悉,該案已由公安機關證實移送至檢察機關,但還未收到正式批捕通知書。按照法律規定,在移送10日內,檢察院會對該案作出相關的批捕決定。王永傑說,他從辦案機關獲知,時軍鋒目前的罪名仍是詐騙。同時,由於時軍鋒案尚未定罪,替他頂包的哥哥時建鋒目前仍舊處於被羈押的狀態。

「真疑犯」交新證據

「我認為不應該是詐騙罪。」王永傑說,收到檢方的起訴書之前,指控罪名尚不能確定。

據悉,被刑事拘留期間,時軍鋒向辦案機關提供了新證據,包括自首時提供的一份與武警某支隊的用車合同。合同顯示,他和武警方面是合作關係,每年支付武警方面120萬元管理費,對方為其提供軍車牌照等免費通行所需要的手續。時軍鋒按合同向對方支付了120萬元的使用費。

此外,時軍鋒還提交了他與魯山縣下湯收費站、武警某支隊工作人員的電話錄音,以期洗脫詐騙罪名。

未確定做無罪辯護

王永傑律師認為,如果軍牌本身是真的,時軍鋒並無詐騙他人財物的主觀故意,不構成詐騙罪,也不應構成偽造武裝部隊車輛號牌罪。

如果軍牌是假的,由於時軍鋒簽有「合同」,所以也不構成非法使用武裝部隊車輛號牌罪。

是否為其做無罪辯護,王永傑表示尚不確定,要看檢方起訴的罪名來定。他說,目前尚在審理階段,他還沒有辦法查閱全部的案卷材料,因此暫不方便表態。

■ 案件回顧

河南「天價過路費」案

河南禹州農民時軍鋒逃避高速公路高額過路費,案發後讓哥哥時建鋒頂罪。

河南省平頂山市人民檢察院指控時建鋒為牟取非法利益,非法購買偽造的武警部隊士兵證、駕駛證、行駛證等證件,併購買兩副假軍用車牌照,懸掛到自己購買的兩輛自卸貨車上,僱用他人駕駛車輛,通行鄭石高速公路運送沙石,累計騙免通行費368萬多元。

2010年12月21日,法院以詐騙罪判處時建鋒無期徒刑,並處罰金200萬元。

因不堪壓力,後時軍鋒自首。隨後,法院表示因時建鋒在審訊過程中新供稱有共同犯罪嫌疑人,原判事實出現新的證據,決定對該案依法組成合議庭,進行再審。

阿波羅網責任編輯:夏雨荷

來源:新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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