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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江市政府膽忒大 把長江大堤賣給私企


    
    
    
    雙紅線處是靖江市國土局出賣的「長江大堤」段.
    
     2010年7月25日,記者來到江蘇省靖江市採訪了顧浩余,他向記者講述了事情發生的經過......
    
     2001年至2003年,為響應靖江市政府加快沿江大開發的號召,顧浩余出面引介馬鞍山鋼鐵集團公司興建鐵礦石中轉碼頭,並通過了當地相關部門的審查,成立了靖江市馬鋼江東冶金爐料中轉有限公司。
    
     2003年,該公司做完河床河勢分析及防洪影響評價報告、水利專家論證後獲得了江蘇省水利廳等相關部門的審查通過,獲得了該項目立項的所有合法手續,按程序應辦理土地使用權證,但此時,靖江市國土局故意設卡,不給中轉有限公司辦理合法土地手續,直至2006年底才將部分岸線辦理了土地使用權證(原批准使用 506米的長江岸線水域只辦理了309.9米的土地使用權證,即63畝土地)。
    
    


    
    腐敗局長常國興在庭審時的視頻截圖
    
     當時的靖江市國土局局長常國興(已經被判刑)承諾,剩餘的50餘畝灘涂土地2007年頭辦理完。但實際上,國土局擅自將中轉公司506米岸線中的34米灘涂範圍內的5.24畝,同時還違法將長江防洪堤防13畝、灘涂13畝、失地農民的魚塘75畝,共計106.74畝的土地使用權非法賣給了靖江宏聯木業有限公司,常國興局長個人獲得15萬元現金和106.74畝產權中的20%乾股。
    
     靖江宏聯木業有限公司申報的是興建3萬噸級碼頭,在項目立項、土地審批之前,必須經水利部門審批,按照國家及江蘇省的有關規定,3萬噸級碼頭必須先做河床河勢分析及防洪影響評價後,經江蘇省水利廳、水利部長江治理委員會、交通部、國家發改委等部門批准,領取江灘使用許可證後方可進入土地審批、項目建設等基礎程序。
    
    


    
    事關長江安全的大堤被靖江市賣給私營企業了!
    
     在接受採訪期間,顧浩餘氣憤的告訴記者:靖江市國土局及市分管領導置國家法律、法規於不顧,在沒有經過任何合法批准的情況下,將該公司已經獲得上級水利部門及市政府專題會議紀要規定,已一次性繳費,領取了江灘使用許可證中的5.24畝灘涂土地,辦理給了靖江宏聯木業有限公司。六年多的時間,靖江宏聯木業有限公司至今沒有興建所謂的3萬噸級碼頭,但卻將長江防洪堤防土地、灘涂土地、失地農民唯一賴以生存的土地作抵押,獲得銀行貸款800萬元(靖江市國土局出讓價格為112萬元),套取私利。根據國務院有關規定,土地閒置滿一年不滿兩年的,按出讓或劃撥土地價款的20%徵收土地閒置費;土地閒置滿兩年、依法應當無償收回,重新安排使用。
    
     為了了解事實真象,記者於2010年7月25日前往靖江市國土局採訪,該局辦公室黃主任藉故所有局長不在為由拒絕接受採訪,隨後又讓記者到該局信訪接待室,遭到該室的拒絕,理由是「辦公室無權安排我們接受採訪,需要局領導同意才行」。當記者再次來到該局辦公室時,黃主任稱需要宣傳部同意才行。
    
     為了慎重起見,記者專程來到靖江市委宣傳部,趙副部長熱情接待了記者。記者把來意向趙副部長做了詳細的說明,並把所有的證據資料交給了趙部長,希望市委能本着負責任的態度認真調查處理,對錯誤頒發的土地證給予糾正。因為靖江市國土局此舉不但存在威脅長江大堤的安全隱患,也必將成為中國土地出讓史上的典型案例。
    
     然而,記者與趙部長約定15日內回復的時間已經過去了,但一直沒有收到靖江市方面的任何消息。

阿波羅網責任編輯:zhongkang

來源:中國輿論監督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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