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驚人!警察槍殺兩人 官方發言人狼狽逃跑

——媒體抗議貴州槍擊官方說辭 維穩至上廣西槍擊未反省

貴州警察擊斃兩村民的官方說法受到輿論強烈質疑,在周一安順市召開的新聞發佈會上,記者譴責官方做戲,並提出種種尖銳問題。與此同時上周廣西荔浦槍擊事件本周終於有南方都市報發出與官方不同的聲音,但至今未有警員受處罰的消息。自由亞洲電台特約記者丁小報道

貴州警察擊斃村民新聞發佈會上,記者尖銳提問抗議作秀,場面精彩。來源 瀟湘晨報/丁小提供


下載視頻文件



貴州關嶺自治縣公安局坡貢派出所副所長張磊上周二開槍打死兩名村民事件發生後,縣公安局迅速以村民襲警奪槍定性事件,而其後不但現場目擊者形容死者沒有襲警,屍檢報告更打破了縣公安局發言人稱死者不可能身中兩槍的說法,網絡輿論包括南方都市報等媒體追問不斷。安順市政府周一就事件召開第二次新聞發佈會,稱肇事警員臨場經驗不足、處置不當, 同時政府已經對死者家人分別支付35萬元的撫恤金,死者於15日安葬。
 
會上記者針對頭部和腿部中槍的死者郭永志是否被補槍致命窮追不捨、安順市公安局副局長冉太有無法自圓其說。瀟湘晨報分別以視頻和文字記載了當時的場面。
 
瀟湘晨報:郭永志身中兩槍,但您剛剛說,不存在對郭永志進行擊傷後再上前對其頭部進行射擊的情況,那是先擊中頭部擊斃再對腿部補上一槍嗎?
冉太有:這也不存在。
瀟湘晨報:這麼說,又不是先打腿,也不是先打頭,難道是張磊以肉眼難以捕捉的速度對郭永志同時開了兩槍嗎?
冉太有:請等我們調查清楚再問。
新民周刊:我抗議!你們這場新聞發佈會我們懷疑是經過導演的!
華商報:兩槍,哪槍在前哪槍在後?近距離是多近距離?槍口離擊中部位有多遠?
冉太有:這個距離,省公安廳現場勘查和技術鑑定還在進行當中,等最後的結論出來,我們再將事實向各位公佈。
華商報:郭永志中兩槍,哪槍在前,哪槍在後?
冉太有:這個,省公安廳的技術鑑定拿出來以後,我們再伺機向各位公佈。
 
記者們還就有何證據指死者襲警進行追問。
 
新民周刊:警方調查說是維持了13號的「襲警」、「搶槍」這個定性,但為什麼接受媒體採訪的所有目擊證人都沒有講到這一點?甚至很多目擊證人都沒有看到當事雙方有進行肢體碰撞,從當事人的採訪可以發現,他們說最多就是跟警察之間有推搡行為,我不知道警方這個「襲警」和「搶槍」的依據是哪裏來的?調查了哪些目擊證人?這個過程警方有必要向大家公佈。

冉太有:這個記者同志提的這個肯定是要公佈的,但相關的案情還在調查過程當中,像勘察和技術鑑定,和大量的調查還在進行,調查完以後……
 
發言人以還在調查迴避,又被記者以如仍未調查清楚就以襲警搶槍蓋棺定論是否不負責任質疑,以及如果是襲警遭到槍殺為何要付70 萬元撫恤金,這筆錢又是否挪用公款等問題,兩名官員最終無言以對逃離會場。
 
而媒體報道中貴州官嶺事件目擊者形容現場警察呼喝「跪下,否則我斃了你。」以及死者回應:「我沒有犯法,你不敢開槍。」的對白在互聯網上熱傳,被認為精確的反映公權力與民眾兩者的權利高低和矛盾的縮影。而周一官方發佈會稱目前正在停職調查的張磊,日前曾被華商報找到本人,稱目前調任其他派出所,似乎享有充分自由。
 
貴州貴陽的獨立意見人士曾寧對事件有這樣的看法:「當中國社會官民矛盾越演越烈時,警察往往成為政府鎮壓民眾,阻止突發事件的強勢一方,他們代表的就是政府就是公權力。一方面中國目前的政治制度給了他們無法無天的權利對待無辜民眾,他們認為不可能受到監督和制裁,所以表現得肆無忌憚。(張磊這個事件上為什麼要為他個人掩蓋而面對這麼多質疑呢?)一方面中共政府從來缺乏承認錯誤的勇氣、擔當,這也是歷史傳統。另一方面中共政府上下相當一部分掌權者認為國家機器本身就是用來對付民眾的,就算是錯了也要將錯就錯。因為你一旦承認做錯或者說錯,在其他系列類似的事件發生後,民眾信任動搖,認為公權力的掌握者他們的行為是不適當的,就會從根本上動搖中國國家及其對執政黨的利益的捍衛。」 
 
無獨有偶,就在貴州發生警察擊斃兩村民事件的同一天,在廣西荔浦縣也發生警察向土地維權村民開槍,七人中彈的情況,本台上周曾連續兩天追蹤報道。事發後國內媒體被禁止自行採訪報道該事件,一律採用了通稿,稱村民暴力抗法警察開槍自衛,直到本周二,南方都市報發表了該報記者周末往龍牙村的實地暗訪。
 
本台曾報道危殆的村民余福均,據南方都市報報道指被子彈擊穿了腹部目前已脫離危險,但還不能講話;重傷的葉文初,左肩中槍被打穿;蔣陳忠共中了三槍,胸口兩槍,小腿一槍; 37歲的葉乃文中了5槍,分別是左腿和兩隻腳的腳趾;中槍者還有何福喜、何啟松、余福旺等人。報道統計前後有34名村民被警察帶走。
 
至今未有荔浦警察接受調查、處罰的消息。反而是曾經接受本台記者採訪的村民以及一名傷者家屬的電話本周全部無法接通或者處於關機狀態,情況令人憂慮。
 

以上是自由亞洲電台特約記者丁小的採訪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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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發現場
    
    
    來源:紅網
     18日上午11點,貴州省安順市人民政府在政府辦公樓7樓會議室召開第二次新聞發佈會,就關嶺縣公安局坡貢派出所副所長張磊用槍打死兩名村民案件進行通報。坡貢鎮鎮長吳昕,安順市公安局分管刑偵的副局長冉太有出席了新聞發佈會。僅僅持續半小時的發佈會上,雷人的問答頻繁出現。
    
    安順市公安局分管刑偵的副局長冉太有被媒體層層包圍。
    


    
    安順市公安局分管刑偵的副局長冉太有在樓梯口被媒體再次堵截。
    


    
    「死者是否有襲警行為」、「張磊是否存在先擊傷郭永志,再對其進行擊斃的情節」、「對死者家屬的70萬賠償款是否挪用民政救濟款」成為記者提問的焦點,但冉太有一問三不知,並只點名讓本省媒體提問,引起記者不滿,導致發佈會現場數度陷入混亂狀態,最後,在記者的追問下,冉太有被「問爆」,頻頻以「 正在調查」進行搪塞,最後語無倫次衝破記者的包圍,逃離發佈會現場。
    
    冉太有最讓人哭笑不得的言論,是郭志勇「先被打傷大腿還是先被打中頭部擊斃」的問題上,冉太有既不承認張磊先打中郭永志的腿部,也堅決否認張磊先打中了郭永志的頭部。但冉太有同時表示,張磊確實對郭永志開了兩槍。
    
    襲警還賠錢?怕死者把屍體擺上街
    
    安順政府網:請問張磊是否和發生糾紛的群眾有過矛盾?
    
    冉太有:在現在調查,雙方當事人的證言均未反映出張磊與雙方當事人有矛盾或其他關係。
    
    貴州日報社:坡貢鎮政府為什麼要和死者家屬簽訂賠償協議?
    
    吳昕:鎮政府為維護社會穩定做了大量工作,因死者家屬提出家庭困難,要求補償兌現才對屍體進行屍檢和安葬處理,政府對死者家屬兩個家庭進行了調查了解,兩名死者家庭比較困難,且事發地在坡貢鎮街上,若屍體不及時處理,將影響交通,給群眾出行造成不便,鎮政府從工作職責和人道主義職責出發,從民眾救濟救助渠道進行補償,為確保穩定,鎮政府與死者家屬達成賠償協議,整個過程得到死者家屬積極配合,善後工作順利開展,兩名死者屍體已按當地習俗於15日安葬。
    
    也許大家會問幾個問題,一是,坡貢鎮政府是貧困鄉鎮,為何補償這麼高?因為死者家屬要求很高,35萬事家屬提出的最低限額,否則他們將不配合屍檢和調查取證。
    
    2第二個,資金從哪裏來?暫時由縣財政墊付。
    
    也許大家會問第三個問題,是否會用民政資金和財政資金來補償?我們現在是在墊付,事情處理完畢後,會專題研究。
     先擊傷再擊斃?這不存在
    
    重慶晨報:張磊目前是被刑事調查還是被紀律調查?官方給張磊的定性是「經驗不足,處置不當」,這句話是什麼意思?如何來看待張磊的行為?
    
    冉太有:目前現階段,張磊是被公安機關司法調查,宣佈停止職務,他在接受調查,相關處理會在調查結束以後依照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某報記者:為何張磊槍槍都是射擊要害部位?還有,是否存在將其腿打傷後,再對其頭部射擊致其死亡的情況?
    
    冉太有:根據我們調查,首先,我們要明確指出,這種說法是不客觀的,其中兩槍對天鳴槍示警,一槍擊中非要害部位,不存在對郭永志進行擊傷後再上前對其頭部進行射擊的情況。
    
    瀟湘晨報:郭永志身中兩槍,但您剛剛說,不存在對郭永志進行擊傷後再上前對其頭部進行射擊的情況,那是先擊中頭部擊斃再對腿部補上一槍嗎?
    
    冉太有:這也不存在。
    
    瀟湘晨報:這麼說,又不是先打腿,也不是先打頭,難道是張磊以肉眼難以捕捉的速度對郭永志同時開了兩槍嗎?
    
    冉太有:請等我們調查清楚再問。
    
    (場面一度混亂)
    
    新民周刊:我抗議!你們這場新聞發佈會是經過導演的!
    
    華商報:兩槍,哪槍在前哪槍在後?近距離是多近距離?槍口離擊中部位有多遠?
    
    冉太有:這個距離,省公安廳現場勘查和技術鑑定還在進行當中,等最後的結論出來,我們再將事實向各位公佈。
    
    華商報:郭永志中兩槍,哪槍在前,哪槍在後?
    
    冉太有:這個,省公安廳的技術鑑定拿出來以後,我們再伺機向各位公佈。
    
    (記者顯然對回答不滿,再度混亂)
    
    華商報:筆錄是什麼時候開始?調查的情況能不能介紹?
    
    冉太有:這個,因為坡貢鎮的環境比較複雜,它地點小,有些甚至和死者有親屬關係,我們還在調查,調查出結果以後我們一定要進行公佈的。
    
    「襲警」、「搶槍」可能不是最終定論
    
    新民周刊:警方調查說是維持了13號的「襲警」,「搶槍」這個定性,但為什麼接受媒體採訪的所有目擊證人都沒有講到這一點?甚至很多目擊證人都沒有看到當事雙方沒有進行肢體碰撞,從當事人的採訪可以發現,他們說最多就是跟警察之間有推搡行為,我不知道警方這個「襲警」和「搶槍」的依據是哪裏來的?調查了哪些目擊證人?這個過程警方有必要向大家公佈。
    
    冉太有:這個記者同志提的這個肯定是要公佈的,但相關的案情還在調查過程當中,像勘察和技術鑑定,和大量的調查還在進行,調查完以後……
    
    華商報:既然在繼續調查,那13號就公佈「暴力襲警」這個結果會不會有些草率?
    
    冉太有:不,不,這個也不是結果,一切真正的法律結果要等調查完以後才能……
     重慶晨報:那沒有調查清楚就蓋棺定論,您作為政府的工作人員,您覺得這樣負責任嗎?
    
    冉太有(開始語無倫次):我們調查的情況,最終結果,我們以調查的事實再向大家公佈。
    
    新民周刊:那我們是不是可以把它理解成,您說的意思是,襲警和搶槍還沒有最終定論,這只是調查過程中警方聽到的一些證詞而已?
    
    冉太有:最後的結果要等調查完以後才能向社會各界進行公佈。
    
    用民政救濟款補償,是「墊付」不是「挪用」
    
    重慶晨報:您能不能給我們一個調查結果的時間表?
    
    冉太有(語無倫次):這個呢,我們可以,(開完發佈會)下來以後,集體來(約)時間,和你們再進行……哦,這個,交換,啊,集體交換。
    
    新民周刊:那今天這個新聞發佈會是通報案情的進展過程呢,還是最終定性?請正面回應!
    
    冉太有:這個就是,目前我們調查的情況,這個不是最後的情況。
    
    主持人:記者提問時間結束。
    
    (會場瞬間陷入混亂,記者們極度不滿,大聲抗議,並強行進行提問)
    
    重慶晨報:既然定性為搶槍而擊斃兩名村民,但政府還要賠70萬,這是不是在某種程度上,慫恿其他的民眾也採取同樣的行為?
    
    主持人:這在剛剛已經做出了回答。
    
    江西電視台:對死者的賠償是不是牽涉到挪用民政款項?
    
    吳昕:這只是先作為墊付。
    
    江西電視台:這個墊付是不是一種挪用呢?因為民政救濟款是專款專用的。
    
    吳昕:不是,這只是從民眾渠道來,這只是先作墊付。
    
    (鎮長及副局長欲強行離席,被記者包圍,場面再度混亂)
    
    主持人:中午我們準備了中午餐,請大家吃飯。
    
    (記者紛紛表示不吃飯,鎮長和副局長被圍住,後走脫)
    
    屍檢報告明顯否定了關嶺縣公安局此前的結論。事發後,目擊者說是開了5槍,第一槍沖天,第二槍打在地下,第三槍打死郭永華,第四槍和第五槍打死郭永志。但關嶺縣公安局梁副局長堅稱,事發時張磊共發射4發子彈,兩次鳴槍警告後,仍然發生繼續「抓扯」,張磊其後兩槍分別射中郭永華和郭永志。對於郭永志身中兩槍,梁說「不可能」。

阿波羅網責任編輯:zhongk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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