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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一個楊佳 張旭平殺豬刀刺死惡霸村支書

——兩萬人簽名從輕處理


    
    
      【冰點特稿】:一個村支書的非正常死亡
    
      本報記者 郭建光文並攝
    村支書李世明被人刺殺。

案發地點在一所小學校園內。
    
      同村村民張旭平與他擦肩而過時,一刀扎進他的心臟。殺豬刀拔出後,未見一絲血跡。
    
      李世明捂着胸口踉蹌着進了奧迪Q7,未等司機送往醫院就已停止心跳。
    
      今年11月26日,張旭平在法庭上對刺殺李世明一事供認不諱。此事發生在去年9月23日上午。當時,身着黑色運動衣的張旭平,腳踏運動鞋,在刺殺李世明後,迅速翻牆逃離。一周後,警方將其抓獲。
    
      檢方以張旭平涉嫌故意殺人向法院提起公訴。一同被檢方起訴的,還有張虎平和李炎鑫。前者涉嫌故意殺人,後者涉嫌故意傷害,均與李世明有關。
    
      張旭平的辯護律師,當庭呈送給法官48個村組或單位、20996名成年人的簽名。他們聯名請求法院對張旭平從輕量刑。張旭平所在的山西省呂梁市離石區,總人口僅25萬。
    
      法官當庭未作出判決。
    
      血案
    
      這樁血案,早在2008年7月就開始醞釀,後李炎鑫退出。
    
      檢方認定,為刺殺李世明,這幾人之前曾作過嚴密策劃。
    
      張虎平為此專門購買了一輛昌河牌麵包車和4張手機卡,並出資讓張旭平購買了兩把殺豬刀、一套黑色運動服、一頂黑色帽子、一雙大一號的運動鞋、一副無色眼鏡和一副白色手套。張旭平還曾上網查找過人體結構圖,確定人體心臟的準確部位。
    
      2008年9月23日上午,張旭平一刀準確地扎進李世明的心臟。法醫鑑定,李世明系單刃尖刀刺創致心臟破裂失血性休剋死亡。
    
      警方很快將二人抓獲。2008年9月30日,二人因涉嫌故意殺人,被呂梁市離石區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11月5日,經離石區人民檢察院批准被執行逮捕。此前一天,李炎鑫以涉嫌故意傷害被離石區人民檢察院批准逮捕,今年3月9日,被執行逮捕。
    
      張旭平和張虎平都是山西省呂梁市離石區下水西村人。前者19歲,後者35歲。二者家庭均與被害人李世明有矛盾。
    
      2002年,張旭平的母親王侯娥及張虎平等20多人,到太原就李世明毀林和賣地二案上訪。李世明時任下水西村村主任。他們被當地警方帶回後,王侯娥因敲詐勒索罪坐了一年牢,張虎平也因涉嫌擾亂社會秩序被刑拘,4個月後被取保候審。
    
      2006年,張虎平與同村的張開平打架,致後者輕傷,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期兩年執行。張開平被同村人認作是李世明的人,儘管張開平本人一再聲稱他和李只是生意上的合作關係。
    
      在李世明被刺殺前,發生在張虎平身上的4件事,都為這場血案埋下了伏筆:
    
      一是當年村委會為每個村民分紅的500元,張未得到;二是2008年3月15日,張因聚眾賭博被行政拘留5天,罰金3000元;三是他價值4萬元的挖沙機被埋;四是張趕在村里開發前搶修的兩間房被拆。
    
      王侯娥今年48歲,很早以前本與李世明關係不錯。她擅長養花,還曾給李送過自己養的花。然而2000年,因林地問題,她與李發生衝突,從此開始告狀之路。2003年她出獄後,就四處查尋李世明的問題,但凡發現蛛絲馬跡,都會核實舉報。
    
      王侯娥的二兒子張旭平在母親出獄後不久便退學。王一口咬定原因是因為李世明家屬在學校散佈了她「是上訪戶,不是好人」的消息。張旭平退學後,曾於2005年三次參與搶劫,數額6799.4元,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並罰金3000元。在監獄中,張旭平曾被「戴了一個腳鐐」。王認定這事與李世明有直接關係。
    
      2008年,王侯娥兩次實名舉報李世明:一是李世明在舉國賑災之際,花10萬元帶領村幹部公費旅遊;二是李世明包庇村民開辦土煉焦化廠。經王侯娥舉報後,焦化廠被取締。但不久,她家被砸,大兒子被打傷,上中學的小女兒連續丟了3輛自行車。
    
      這一年,村里按勞力分配新蓋的門面房,王侯娥家有3間房的名額,但沒錢購買。王稱曾多次找李世明求情,讓她家緩一緩,或者出售一間,李沒同意。
    
      但在今年11月26日的庭審時,法官沒有讓辯方律師陳述這些背後的故事。
    
      在當天下午的庭審階段,張旭平的辯護律師李永建,將厚達348頁、兩萬多人請求從輕處罰張旭平的簽名呈送給法官,希望法官在量刑時參考民意。
    
      公訴方的一名檢察官一再感慨「母性的偉大、母親的偉大」,但他表示,這些簽名與案件本身無關。當李永建再次提到這些簽名時,公訴方的檢察官立即向法官抗議,要法官制止李的行為。
    
      「這個案件不能就事論事,兩萬多人的簽名,完全可以說明被告有更深層次的殺人動機。」李永建在閉庭後說。
    
      張虎平的兩名辯護律師也持同樣的看法。
    
      簽名
    
      自從張旭平被警方帶走後,母親王侯娥就想為兒子做點什麼。
    
      「咱們聯名保孩子吧,或許能保住一條命。」有人這麼對她說。
    
      王侯娥心頭一動。她曾聽說,一個煤礦老闆想佔一個村民的地,村民不讓,二人發生爭執。煤礦老闆便雇了一個「黑皮」(小痞子)出面處理。黑皮到場後,雙方毆打起來,黑皮被村民捅死。事發後,村里人自發聯名,歷數煤礦老闆和黑皮的惡行,請求法院從輕判決。最後,這名村民被判處無期徒刑。
    
      此事的真偽,對王侯娥已經不重要了,她決定這樣試試。她相信法院一定會考慮民意。
    
      接下來,王侯娥與其親朋好友便行動起來。他們拿着打印好的表格,四處徵集簽名,呼籲法院對張旭平從輕處罰。短短半年時間,王侯娥徵集到48個村組或單位、兩萬多名成年人的簽名。有些村,幾乎戶戶有人簽名。
    
      坪頭鄉的鵬鳳山村、坪頭村等村莊,隱藏在大山深處,距王侯娥家近30公里。在這個人跡罕至的地方,也有數百名村民簽名。
    
      鵬鳳山村幾名村民回憶,去年村委會換屆選舉時,張旭平的父親出現在選舉現場。「他跟我們說有一萬人簽名就能救孩子的命。舊社會說,救人一命,榮華富貴。我就簽名了。」一名不願透露姓名的村民說。
    
      有幾名村民認同此人的說法。還有人表示,看到不少人都簽名了,自己不簽名有點不好意思,怕別人說自己「沒良心」。
    
      不管簽名人出於何種動機,張旭平的父親,一個不善言語、看起來老實巴交的小商販,在鵬鳳山村一個陌生人家裏住了一晚上後,徵集了鵬鳳山村半數以上成年村民的簽名。
    
      刺殺發生時,張旭平正在呂梁市技工學校讀書。他的不少同學也簽了名。他所在的學校,於2008年12月24日,以校方名義致函呂梁市中級人民法院,請求法院在量刑時對張旭平「從輕、減輕處罰」。
    
      該校一名不願透露姓名的老師表示,張旭平家的遭遇,老師們幾乎都知道,可大家沒辦法幫他。他嘆息道:「人沒奈何了才會走絕路。我們能幫一點就幫一點吧。」
    
      李世明的一名遠方親戚也簽了名,她不希望冤冤相報。「死了的活不了,活着的能不死就不死了。孩子才18歲,年紀輕輕的就死掉,太可惜了。」她說。
    
      不過,更多人的簽名,是衝着李世明的名聲而去的。儘管他們大都未必認識李世明本人。
    
      在離石區,李世明幾乎是一個家喻戶曉的人物。隨便在街頭向人打聽,幾乎每個人都能說出李世明的二三事來。一名在李世明被刺殺前不久到離石打工的出租車司機,也表示聽過他的名字。即使對住在大山深處的村民來說,李世明的名字也不陌生。
    
      西屬巴街道辦事處高嶺上村地處偏僻。幾名村民表示,李世明的工程隊在村里修路時,佔了村里不少耕地和林地,但補償面積「打了6折」。因此當有人到這個村徵集簽名時,不少人一點沒猶豫便在上面簽字按了手印。
    
      同屬西屬巴街道辦事處的宋家灣村,也是一個偏僻的村子。一個村民和王侯娥家素無來往。當王侯娥的一個朋友告知此人簽名一事、並請其幫忙時,他二話沒說,放下走街串巷賣菜的活計,騎着摩托車就上路了。3天後,他為張旭平徵集了300多人的簽名。
    
      「李世明是什麼樣的人,你到離石城裏打聽打聽就知道了。那麼多老百姓聽我一說就簽名了,一定是有原因的。」他說。
    
      不過,顧慮也出現在這些簽過名的人身上。他們很多人,一再叮囑記者,不要在報道中出現他們的姓名。「李世明家弟兄5個,人多勢大,關係又廣,我不想多事。」一名受訪者說。
    
      高嶺上村一名年近7旬的村民,矢口否認自己曾簽過名。即使在拿出他簽名的複印件後,他仍然否認字是他本人寫的、手印是他按的。後經記者再三說明意圖,並在當地人的勸說下,老人才承認記者手中複印件上的筆跡和手印都是他本人的。
    
      名聲
    
      李世明在世時頗有名聲。有好的,也有不好的。
    
      1989年~2003年,他歷任下水西村的會計和村主任。2006年起,擔任村黨支部書記。1999年起,他兼任鳳山街道辦事處黨委委員,並是離石區第四屆、第五屆人大代表
    
      下水西村村委會整理的一份材料表明,在李世明任職的17年內,他獲得過無數榮譽。比如,從1995年~2001年,他連續6年被評為「紅旗」 村幹部;1998年,他還被當時的離石市委評為「最佳扶貧新聞人物」;2001年,他被離石市委、市政府授予「模範個人」稱號;最近的一次榮譽是2008 年,他被離石區委授予「五一勞動模範」稱號。
    
      李世明治下的下水西村,獲得的集體榮譽更是數不勝數。1999年和2001年,下水西村分別獲得「省級文明村」和省一級「先進基層黨組織」稱號。最近的一次集體榮譽則是2008年7月離石區委授予的「四星級黨支部」稱號。
    
      然而在當地許多村民的印象里,他們更熟悉那個沒被光環籠罩的李世明。
    
      方山縣一對夫婦,曾於1994年租住在下水西村。因一塊錢,丈夫與李世明賣豆腐的一個親戚發生衝突。李世明及其家人,將其痛打一頓。這人逃到廁所後被堵,李世明的家人一棍子將其打暈。王侯娥至今還保留着那根木棍。
    
      接下來,又有人去騷擾那剛剛生育不久的妻子。3天後,這對當時「呂梁地委有近親」的方山縣夫婦被迫離開此地。其時,她丈夫還不能下床。
    
      4年後,距下水西村不遠的後瓦村村民李文斌等人,因承包工程與李世明發生衝突。
    
      「李世明的人一來就圍住我打,把我的腰椎打骨折了。我的一個朋友為了保護我,撲在我身上,腿骨被打斷了。大家把我送到醫院,在醫院門口,又被李世明的人追上來打了一頓。」李文斌說。
    
      在那場毆鬥中,李文斌這一方,至少4人受傷。他的嫂子當時頭部被打,落下了後遺症,「看東西頭就疼」。直到現在,她基本都是「聽」電視,而不能看電視。
    
      事發後,後瓦村村委會以書面形式向派出所報案,指明李世明帶人打人。「不了了之了,連賠償都沒有。」時任後瓦村黨支部書記的馬有栓說。
    
      城北街道辦事處大中局村一個煤礦被人承包。前幾年,煤礦老闆因未支付村民移民款,他們自發堵煤礦的路。後在此承包工程的李世明出面了,「親自指揮打了幾個人」,還把一名婦女「推到山溝里」。此事被就此擱置。
    
      2007年,大中局村前任村主任又帶人堵煤礦的路,再次要求賠付移民款。
    
      事發第二天晚上,李世明帶了4人到村主任家。村主任不在,孩子沒敢開門。李世明的人遂撬窗進入。李還拿起村主任家的固定電話與其通話,要求他「回家談談」。
    
      村主任不敢回家。後來兒子告訴他,李帶的人,在客廳坐了一晚上。兒子躲在另一間屋子,不敢發出任何聲響,一晚上連廁所都不敢上。
    
      次日,煤礦老闆與村主任找李世明談過一次,但仍未談妥賠償款。當天晚上,又有幾個人到村主任家找他。
    
      沒多久,村主任寫了辭職申請。理由是「因為村里改路協商不通」。辭職後,他一直待在城裏,不敢回家。
    
      「現在想想我還佔了便宜,要不然還不定被整成啥?」他說。
    
      大中局村三屆村支兩委班子5名成員證實,辭職主任那一屆村支兩委班子的6人中,因李世明的介入,主任和村支書還分別被停過職,兩個成員被抓,一個被嚇跑了。
    
      關於李世明打人的故事還有不少。僅記者核實過的就有20餘人。
    
      這些被核實的人中,前趙家莊的一名智障村民,被李世明的人打過;呂梁市醫院的一名大夫的辦公室被砸過;下水西村老支書李來柱和老主任張外姓及其部分家人,都曾被李世明和他帶的人打過。
    
      「這樣的人被人殺了,我們還能不支持殺他的人?」一名曾被李世明打成重傷的村民說。他也在王侯娥準備的表格中簽字按手印了。
    
    王侯娥手裏拿着徵集來的簽名
    


    
    出事後張虎平家的門改變了方向,老人為張虎平的父親。
    


    
    去年村委會主任競選期間,關於村子開發內幕的小字報張貼在村里各個醒目的地方。
    


    
      恐懼
    
      李世明年過不惑,中等個頭,稍胖,見人總是笑呵呵的。有些村里人甚至認為,僅從面相上看,這是一個知書達禮的和善之人。
    
      老支書李來柱回憶說,年輕時的李世明給人的印象就是精明能幹,不事張揚,待人誠懇。這種形象維持了幾年。雖偶爾出現過打人事件,但那幾乎是每個地方的通病,大家也沒太在意。
    
      2000年,村里人對李世明的評價改變了。
    
      那年4月,時任村主任的李世明在下水西村啟動了「炸山填溝造地」運動。王侯娥等數人反映,下水西村及鄰村共約170畝、24000株樹木,在不到20天的時間內,被村委會砍伐一空。因補償標準偏低,很多村民不同意。即使是這偏低的補償,也遲遲未到村民手中。
    
      為此,村里幾十個家庭,各家出人開始集體上訪,舉報李世明毀林。
    
      2002年3月,當時的呂梁行署林業局批覆:該案被定性為「特別重大案件」,核定被濫伐樹木5768株,並建議「儘快將此案移送公安部門立案查處,追究刑事責任」。
    
      但此批覆並未讓王侯娥等人拿到補償款,也未見李世明擔負任何刑事責任。多家媒體曝光後仍不見效。
    
      同年9月23日,王侯娥等24名村民集體到太原,就李世明毀林以及村里一塊土地被賣兩次上訪。他們隨即被警方帶回。25日,王侯娥等5人被刑事拘留。其中王侯娥涉嫌敲詐勒索,理由是1993年~2001年期間,她敲詐現金3560元,已投資4500元的三分宅基地一處。李來柱則涉嫌毀林。
    
      3天後,村里約百人到現在「金碧輝煌」的地盤上阻攔工程。工程約佔8畝地,原本要蓋村委會辦公樓和商業樓,但「被李世明賣給了私人開發」。他們此次阻攔的目的,是想製造壓力,「要警察放人」。
    
      於是,爭執頓起。開發商一方的一名婦女揪下了村民李全全妻子的一縷頭髮,另一名腿腳不好的村民劉福榮被開發商的人用鎬把所打,鎬把斷為兩截。大家憤怒了,開始亂砸。
    
      警察到場後,4人被刑事拘留。
    
      鬧得最凶的張貴平,被刑拘後判刑一年,罪名是損害公私財物罪。
    
      村民李海旺和弟弟李海清也曾參與了「堵工程」事件。事後,李海清被刑拘,李海旺則無事。次年元月,下水西村換屆選舉,李海旺沒拿到選票,就「 找李世明要」。對方沒有給他。他剛走出村委會,有警察便將他帶走,後被判刑一年,罪名也是「損壞公私財物罪」。「至今我也搞不清楚損害什麼財物了。」李海旺說。
    
      這場風波過後,共有近10名村民被判刑或刑拘。
    
      66歲的張智興,前些年因為挖沙佔地,李世明讓其將沙子拉走。他請求說,自己的沙子很多,過幾天就會賣出去。但沒過幾天,他被行政拘留15天。至今他也沒弄明白真正的原因。
    
      「我在村里就是一個包蛋,沒想到還坐了一回老監。」張智興自我解嘲地說。
    
      李世峰原是出租車司機。2006年6月初,呂梁市數百名出租車司機罷工。李世峰參與了此事。罷工當天,警察現場抓了19人。過了一周,13人被放。6人被判刑,最多的是判二緩三。李世峰並不在此列。
    
      當年10月底,下水西村換屆選舉。他在「李世明的眼皮底下選了別人」。選舉結束5天後,他被刑拘,後以「擾亂社會秩序罪」被判三緩五。直至去年6月底才被放出。
    
      張靈生的父親因私自挖沙,被李世明罰寫了檢查。張靈生的弟弟也參與了2002年的上訪,後被拘留了15天。有一次,張靈生在街上碰到了李世明,無意中提起他弟弟的事。「李世明當時就說,看看,誰告狀就是這樣的下場。」他說。
    
      據警方提供的數據,2000年以來,在這個1600餘人的村子裏,就有12人被刑事處罰或判刑,24人被行政處罰,有人數次被罰。然而,記者私下核實的數據,要高於警方提供的數據。
    
      不少村民證實,這些被處罰的人中,大都和李世明有過節兒。
    
      開發
    
      在下水西村的歷史上,2007年是關鍵的一年。
    
      這一年,下水西村開始大規模開發。這個緊鄰城市的村子,早在六七年前,部分土地上就蓋起了高樓大廈,成為城市的一部分。村民們期望,即將拔地而起的公寓可以為他們的未來提供一個安居樂業的理想場所。
    
      多年前,村里就停止了批宅基地。2002年,李世明任村主任,他承諾給村民批宅基地,要求需要宅基地的人先行支付一定使用費。起先是6000 元,後來上漲到1.2萬元。村民們估算,當時交錢的人,至少有100多人。宅基地一直沒批下來,但村民的錢也一直未退還。
    
      2007年,離石區國土資源局供應給下水西村宅基地1.3334公頃,建有300戶村民住房。因下水西村納入新農村建設項目,也可開發不少樓盤。
    
      楊紅強的名字在這300戶之列,但他最終未買到住房。他一家3代11口人,至今住在4孔土窯之內。
    
      楊姓是外來姓,遷到下水西村30多年。為住房的事情,楊紅強的爺爺曾多次找李世明,但李「一直不給」。萬般無奈中,楊紅強的一位家人「向李世明下跪了」,但仍未解決。
    
      後因遲遲不解決住房,楊紅強的父親和叔父參與了圍堵「金碧輝煌」工程一事。2007年,當村民給開發商交購房款時,沒有人收楊紅強的錢。
    
      62歲的程桂榮,多年來也為房子的事情傷透了腦筋。他也曾因挖沙子佔地被抓。他的三兒子一家4口人,夫妻兩人及一男一女兩個孩子,只住了一口窯。三兒子的名字也在300戶名單中,但三兒子給李世明錢,李堅決不收。
    
      「我求過李世明好幾次,但人家就是不給房子。」說到傷心處,這位年過花甲的老人老淚縱橫。他的三兒媳婦則在一邊偷偷落淚。
    
      張侯元家也是如此,一家3代8口人住了4孔窯。他的大兒子二兒子交錢給李世明,對方不收。但他們的名字卻在300戶的名單之中。張侯元曾參與過2002年堵「金碧輝煌」工程一事。
    
      樓房拔地而起。但秘密在李世明死後才逐漸揭開。村民們要求村委會公開與開發商簽訂的合同,並要求公開這幾年的賬目。
    
      合同約定,開發商只給下水西村提供400套住宅以及部分門面房,並且須按成本價購買。其餘的房子,均歸開發商所有。而村民估算,房子的總套數應在800套以上。一套80多平方米的住房,市場價格在20萬元左右。
    
      村民住房的位置,也遠不及開發商留下的房子的位置好。有一棟預留給村民的樓,緊靠着開工不久的鐵路線。
    
      村委會的資料一步步解密,村民們也發現了更大的問題。在根據村委會和施工隊簽訂的建築合同上,村民們發現,新農村建設的所有項目,總成本不過6600萬元。而村民反映,當時僅村民的集資,就相當於這個總成本的數額了。
    
      這筆賬還有一個算法。在一份名為《合作建房合同(補充一)》的文件中寫道,開發商投資虧空,村委會還須支付開發商1120萬元欠款。為支付欠款,此合同約定,該合同生效時,開發商即擁有了村里一塊土地的使用權,租金為1000元/畝/年。
    
      那是一塊面積約100畝的平地,為當年「炸山填溝造地」的產物,幾年來一直未利用。按合同約定的租金計算,村委會要還清開發商的債務,至少需要100年。這還不考慮利息。
    
      在去年的村委會換屆選舉前夕,這幾份合同的秘密及村裏的土地損失情況被寫成小字報,張貼在村裏的每一個醒目的地方。這份公開的張貼物指出,李世明至少和村里20多宗土地流失案有關。對此,呂梁市國土資源局聯合有關部門成立了一個調查組,但數月過去了,至今仍未有結論。村裏的一些人,多次向上級有關部門舉報李世明,但大都石沉大海。
    
      一個不爭的事實是,李世明一天天富了起來。他承包了當地的一些工程。前幾年,他在「金碧輝煌」地段附近,蓋起了8層樓房,電梯直通各層,四周都設有攝像頭監控。村民們估計,每層樓的面積約在100平方米以上。
    
      那個地段,現已成為鬧市區,每平方米的房價已達3000元以上。
    
      仇恨
    
      李世明被刺身亡後,王侯娥感覺到,村裏的「氣氛好些了」。
    
      到王侯娥家走動的村里人多了。他們可以談論張旭平和張虎平的生或者死,談論李世明的故事,也談論村裏的各種事務……
    
      而李世明在世時,幾乎沒有村里人敢去她家。
    
      「以前我們哪敢說這些呀!我們不敢玩牌,不敢商量事,說不定就被安上什麼罪名。」一個村民說。他曾多次被莫須有的罪名拘留。
    
      2008年年底,村委會選舉前,村民的熱情再度高漲。村里到處張貼着關於李世明的小字報。
    
      不過,一年過去了,村子並沒發生太大的改變。不少村民,仍住在破舊的窯洞結構的房子裏。村中還有不少土路,風起的時候,塵土飛揚;雨雪來的時候,泥濘不堪。
    
      李世明被殺的案子,至今仍是離石城人議論的熱點。這一次開庭,呂梁市中級人民法院的旁聽席上,座無虛席。法院分配了旁聽證。而在8月25日,法院準備第一次開庭時,因旁聽的人太多,最終未能開庭。那一次,圍觀的人最多時「有上千人」,曾一度阻塞交通。
    
      一樁血案,自然令當事人的親屬最感悲慟。
    
      李世明的大哥李明則表示,他70多歲的母親,長年患有心臟病,聽到李世明遇害一事後,當時昏倒。李世明的妻子,曾發生過車禍,精神受到刺激,時而正常時而不正常,生活不能自理。他還有4個孩子,最小的僅11歲。
    
      「我們都不敢在母親面前提我弟弟的名字。」李明則低沉着嗓音說,「我們的心很痛,我們很冤。我什麼都不想說,等着法庭判決吧。」
    
      11月26日,法院開庭時,李世明的妻子到了現場。她坐在輪椅上,一動不動。每有移動,都需要幾個人幫忙。他的大兒子則在法庭上表示,一個幸福的家庭生生被破壞了,弟弟、妹妹學習也不上心了,甚至有人準備輟學。
    
      王侯娥家目前沒有任何收入。過去的一年中,她幾乎每天都要出門,要麼徵集簽名,要麼收集李世明的「罪證」。她的丈夫李潤元,也幫着她干同樣的活。她的大兒子,大學畢業後找了一份工作,沒多久,就碰上了弟弟涉嫌殺人一案,遂辭職回家,幫着母親做工作。而她還有一個女兒,正在上初中。
    
      目前,她把自己的房子典當出去,借了高利貸,給兒子請了北京的律師。
    
      張虎平也有兩個孩子,最大的11歲,最小的9歲。他的父母身體都不好。家裏目前的收入,只有父親每月1000多元的退休金。
    
      張虎平被抓後,他的母親找了一個法師,到家裏做了一次法,花了上千元。還改變了大門的方向。她每天祈禱着,自己的孩子能夠平安無事。
    
      仇恨至今瀰漫在這些家庭成員之間。
    
      被告席上的張旭平一再向死者家屬道歉。但李世明的長子,並不接受這種道歉。他在法庭上說,希望法院對殺害他父親的人「判處死刑,處以槍決」。
    
      「我恨不得將殺人犯五馬分屍。」李世明的弟弟李五小曾說。
    
      而王侯娥也放言:「要是保不了我兒子的命,我就找人拼命去。」

阿波羅網責任編輯:zhongkang

來源:中國青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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