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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城洋秋菊:哈佛女孩朱莉的中共式上訪

當我和眾多上訪者擁擠在國家機關門前的隊伍中時,當我被那些盼望公正的眼神震撼時,當我和他們一樣感到被敷衍時,我也常問自己這個問題。

美國姑娘朱莉·哈爾姆斯沒想到,與安徽五河青年劉士亮的愛情考驗,還會遭遇到這一茬事兒:上訪。因一起很小的鄰里糾紛,劉士亮以「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罪名被拘捕。這個堅持認為未婚夫無罪的紅頭髮女孩,在接下來的5個月裏,以自己的方式走上中國信訪道路。赴京、排隊、申訴、等待,在經歷了所有中國人上訪必須的過程後,她體認到文化與法律制度之間的差異與隔閡。


5個月裏,朱莉經歷了中國人上訪所有的過程。攝影 王旭華

今天我所講述的,是一個老外在中國上訪的故事。

我,朱莉·哈爾姆斯,31歲,美國人,現居北京

別笑,這是真的。我頭一次來中國,是被這個國家的神奇所吸引;接下來,我定居在中國,因為遇到了一個中國愛人;現在,我在這裏要做的事就是:上訪。

我為什麼上訪?當我和眾多上訪者擁擠在國家機關門前的隊伍中時,當我被那些盼望公正的眼神震撼時,當我和他們一樣感到被敷衍時,我也常問自己這個問題。

我畢業於哈佛大學國際關係專業,這座全世界著名學府的一個基本治學傳統是:視法治為社會運轉之基石。當經歷過中國式上訪後,我更加覺得,在依靠法律主張權利的道路上,我們應該走得更深入。

開始,我的故事幸福和順遂。按計劃,我和我的中國愛人今年完婚。他叫劉士亮,是一個來自安徽五河的農村小伙子。1999年,我來中國為一家美國出版社撰寫一本關於中國旅遊的書,偶遇在合肥做保安的劉士亮,我們之間擦出了火花。「身份」的差距,並沒有阻擋住我們的相愛。

2007年,一樁意外把劉士亮捲入其中,也改變了我的生活。劉士亮是安徽五河縣雙忠廟鎮劉蔡村人。這個村子的人大多數都姓劉,屬同一個祖先,不過盤根錯節的宗族關係,讓家族成員間也潛伏着矛盾。

劉士亮大哥的孩子,和同村村民劉士勛的孩子發生了衝突。這起孩子間的糾紛,卻使得兩家家長棍棒相見。最後,劉士亮大哥家吃了虧。當時在深圳工作的劉士亮,坐立不安。

2007年5月15日,劉士亮從深圳趕到五河家中,身邊還帶着5個朋友——這很容易被看成是意圖報復和挑釁。

很不幸,劉士亮和劉士勛又發生了肢體衝突。劉士勛輕微傷,而劉士亮重傷顱骨骨折,當即被送到安徽省立醫院醫治。

我引用安徽省蚌埠市中級人民法院的一份民事裁決書,說明此事:

「劉士勛因鄰里糾紛持械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人重傷後果,其行為已構成故意傷害罪,劉士勛除負刑事責任外,對其犯罪行為給被害人劉士亮造成的損失,還應負民事賠償責任。」

2008年6月23日,終審法院維持了一審判決:劉士勛判處有期徒刑5年,賠償劉士亮1.5萬餘元。但是劉士勛對此判決不滿,狀告劉士亮非法侵入住宅,也走上了上訪之路。

上訪,是中國人特有的權利申訴方式,每年都有大量的中國人以自己的方式走上信訪的道路。2004年,中國國家信訪局曾經公佈,每年的上訪案件達到1000萬起,每年的上訪人數超過50萬人次。

整個事件很不幸。在等待劉士亮身體康復的同時,我們開始籌劃在2009年完成婚禮。經歷過這次意外,對步入穩定的婚姻,我已急不可待。

然而接下來的波折,卻讓我陷入更深更大的漩渦中。

小城洋秋菊

2008年3月,五河家人的一個電話打到深圳,我和劉士亮得知:五河縣公安局以涉嫌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罪為名,對劉士亮提請逮捕,五河縣檢察院已批准逮捕。

距離那起鄰里衝突已經過去9個月,為什麼這個時候又突然對劉士亮實行逮捕?

直到時隔半年之後,2008年10月,劉的家人才獲悉,早在2008年2月28日,五河縣公安局就對劉士亮網上通緝。

別人告訴我,在中國,只有罪大惡極的,或者重大民事糾紛中的責任逃逸者,才可能被上網通緝。

我的律師吳志君告訴我,在認定當事人逃逸的情況下才會通緝,而且要在24小時之內,對家屬下達書面通知。但是,劉士亮和他在五河的父母稱,一直沒有接到當地警方的書面通知。他們認為,五河縣公安局知道劉士亮在深圳工作單位、住址及電話,但是沒有行使這項義務。

更讓我奇怪的是「非法侵入他人住宅」這個罪名。在中國農村,特別是劉士亮的老家,去鄰里家走動有時十分隨意,不需要預約。

所有的蹊蹺,都使我不得不認同劉士亮父母的推斷:對方不甘受罰,通過關係對執法部門施加了不當的影響。但劉士勛家人否認了這個指控。他們認為,劉士亮依靠人多勢眾製造了事端。

五河縣公安局局長呂興亞接受記者採訪的時候介紹,這起案件責任很明確,打人的一方和侵入他人住宅的一方,都有責任。當時在找不到劉士亮的情況下,才根據有關法規對劉進行通緝。呂局長說,根據當時勘查情況,劉士亮涉嫌非法侵入他人住宅證據明顯,所以對他提請了逮捕。

我們委託律師遞交了要求撤銷逮捕決定的申訴書,並且在2008年10月到安徽省公安廳、12月到公安部反映情況。但是我和劉士亮得到最多的答覆是:「需要了解情況」。

吳志君律師跟五河縣公安局交涉的時候,得到這樣的答覆:劉士亮必須歸案,因為劉士勛一家也在上訪,兩家的不斷上訪給當地帶來了很壞的影響!

2009年6月17日,劉士亮在深圳被警察帶走,6月28日被羈押到五河縣看守所。

聽到這個消息時,我正在休斯頓,立刻趕回了五河縣。從這一天起,我的生活就被改變了。

本來作為五河小縣城唯一的洋人,我已經夠扎眼了。現在,五河、蚌埠、合肥、北京,在各級公、檢、法機關門前,我這個紅頭髮的老外,又加入到上訪者行列中。

我最早來到的是五河縣公安局。而後,當得知檢察院即將提起公訴,我又來到了五河縣檢察院。吳志君律師說,非法侵入住宅,必須達到情節嚴重,才構成犯罪。對此類案件的處理,一般屬於自訴案件,只有在特別嚴重時,才作為公訴案件審理。

但是,我發現,在縣城找領導是一件很困難的事情:每一次都找不到領導,很多領導不在單位上班,或者「領導在開會」,其下屬也不知道領導在哪裏。

五河縣檢察院一位官員說,既然公安已經提請逮捕,作為檢察機關,批准逮捕和提起公訴是順理成章的。他告訴我:「公安是配菜,我們是炒菜。」

我對「配菜說」的邏輯感到不解。檢察院對於批准逮捕的案件應該做獨立的調查,不能視自己批捕的案子作為一個應景的配菜程序而推卸責任。因為,如果開始就抓錯了人,後來者很可能也會將錯就錯。

開始,我不想把事情搞複雜,跟秋菊一樣,也是從基層反映情況。我知道「越級」會讓當地政府不高興。但是,最後,我還是決定去北京。我的理解是,當人們認為法律在被不公正地執行時,需要到一個更高級的機關來糾正這些做法。

「在程序中」

我的第一份工作和北京有關。2000年哈佛大學畢業後,我在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北京辦事處工作了一年。現在我故地重遊,是為了上訪。

北京酷熱無比。我先是去了位於東堂子胡同的公安部信訪處。我認為問題出在五河縣公安不應該對劉士亮通緝,這是濫用權力。我目的很簡單,就是要求依法辦案。

我去公安部的次數最多,已經5次了。公安部信訪處的人都認識我了,甚至跟我打招呼,「又來了?」

信訪處門前,每天擠滿了各地的訪民。這裏上午發號,下午叫號。人們早早排好隊,希望可以有機會陳述冤情。我看到,有些好不容易排到前頭的上訪者,因為沒帶身份證,被門衛一句輕描淡寫的話打發回家。

訪民們一開始還以為我是個記者,他們向我講述自己的遭遇。許多問題因為經年累月得不到解決,已積重難返。他們似乎對結果也不抱希望,唯一的寄託就是不停地上訪。有意思的是,一個中國人甚至問我:你來上訪是被人指示還是被人花錢雇的?

或許是看到一個老外站在上訪的人群中不好看?一次,公安部信訪處的工作人員過來邀請我進去坐。我謝絕了:我不是小孩子,不需要照顧。我要和其他上訪者一起排隊。

最高人民檢察院的信訪處,在正義路靠近東交民巷的地方,門上沒有牌子,顯得神秘。在那裏,工作人員看到「非法侵入他人住宅」這個罪名都覺得很奇怪,說這構不成重罪。一個59號工作人員,我對他印象深刻,因為他是為數不多能夠認真聽完我的傾訴的人。我甚至分辨出,此人的口音來自呼和浩特

國家紀檢委信訪處我只去了一次,是坐308公交去的。這個地方一天只發100個號,但是一般是一批同時接待5個訪民。因為往往是下午兩三點開始接待上訪者,我那次是和7個人一起擠進去的。

整個7月、8月,我幾乎天天上訪,對於這些機構的上訪規律門清。為了省錢,我還辦了交通卡,北京坐公交才4毛錢!

我在王府井新華書店買了好多中國法律方面的書,刑法、刑事訴訟法、憲法、信訪條例。看完了這些書,我覺得跟美國的法律條文區別也不算太大,差距來自執行上。

比如按照信訪條例第23條,信訪機構應該給上訪者書面答覆,但是我從來沒有得到。只是偶而得到一張小紙條,告訴我下一次上訪的時間,和我應該去解決問題的地方。

我把一切搞砸了嗎?

我在北京上訪,讓劉士亮代理律師劉詠梅很不高興。她說,本來這個案子很容易,就因為劉士亮有個要過門的美國太太不斷上訪,還找媒體,把本來簡單的事情搞複雜了。

或許真應了劉律師的話,2009年9月14日,五河縣人民法院開庭,這是事隔三月後,我第一次看到劉士亮,但是這次開庭沒有宣判就結束了。

吳志君律師認為,五河縣公安機關羈押劉士亮,沒有超過法律規定的羈押期限。正常情況下,法院要在1個月到一個半月內,開完庭並作出一審判決。開庭後,檢察院有兩次補充證據的權力,每次為時一個月。如果法院在一個半月內審結不了,可以向上級法院請求延期一個月。

五河縣外宣辦工作人員李向前在接受記者採訪的時候表示,這個案子其實不大,之所以現在沒有宣判,就是因為搜集到了新的證據,法院要把這個案子辦成鐵案。

李向前告訴記者,「朱莉想利用外國人的身份對案子施加影響是行不通的。因為,現在中國已經不是『做洋奴』的時候了。」

11月2日,我去了五河縣法院,刑庭庭長告訴我,案件已經上報安徽省高院,並且已經獲得批准,可以延後宣判。11月7日,我帶着劉士亮的父母去了安徽省人民檢察院,傍晚時分,得知五河縣法院已將案件退回五河縣檢察院。

劉詠梅律師說,這次是五河縣檢察院主動撤訴的,他們還要重新起訴。

在看守所里,劉士亮已經迎來送往了幾撥獄友。劉詠梅說,原來與他同被關押的兩人,一人有前科,此次又是翻牆撬鎖,並打傷了人且不認罪,才被判處六個月,離開了看守所;另一人被判了三個月,也走了。因為劉士亮「拒絕認罪」,我們取保候審的要求沒有被允許。現在,劉士亮被羈押時間已近半年。

我也自問,是我的倔勁惹惱了地方官員嗎?

一些中國人會說,中國法律和美國法律肯定有一些區別,中國的法律還在完善,因為中國是發展中國家。但是,我覺得在中國有的地方,法律還是靠人、靠關係。

沒見着奧巴馬校友

我擔心案子無休止拖下去。11月12日,我在網上發現了一家航空公司當晚去北京的單程機票,4折。我決定當天從深圳飛往北京。

11月13日,我一口氣去了三家公檢法部門。在公安部,我又謝絕了進門坐坐的邀請,交談在門口就結束了。在最高法院,警衛告訴我,沒有判決書不會被接待。

下午,我還到了最高人民檢察院,我來過兩次,他們都認識我。警衛告訴我,上次接待的59號工作人員已經調到國家信訪局,讓我去信訪局找以前的59號,才會知道案子進展。這期間,我還做了一件在外人看來很「離譜」的事情:找奧巴馬上訪。11月15日奧巴馬總統來中國訪問,我知道他一定會去美國大使館。我想:讓美國總統和中國的國家領導人知道我這位「洋秋菊」的存在,或許能促進事情的解決。既然司法渠道和輿論監督的路都碰壁了,我想試試中國的傳統方式—「告御狀 」。

11月17日下午,我登記進入了美國大使館的一道門,我走進院子,發現第二道門站滿了等待總統的使館要員和美國特工。我走上前,說明了我的境遇,向他們遞交了我的信件。但是他們嚴肅地告訴我:不能接收和代我轉交任何東西給總統先生,並讓我趕緊離開。

我表示理解,但是我並不服氣。奧巴馬算是我的哈佛校友,一個美國公民向自己的總統求助並不為過,況且我還曾經投過他一票。

我沒轍了,也不知道下一步怎麼辦。你知道,上訪對於我是不得已而為之。在美國,沒有「信訪辦」,美國人到各州首府和華盛頓上訪的人少之又少,因為表達意見的渠道很暢通。

這一次,我在北京待了半個月。每天像上班一樣,上午出門上訪、找律師和記者,晚上回酒店,天天擠公共汽車。

在我上訪的所有過程中,「在程序中」是我聽到最多的詞彙。信訪的處理進展從來都是「猶抱琵琶半遮面」,我始終不知道「程序」究竟到了哪一步?

11月26日,在北京寒冷的街頭奔波了一天,我又冷又餓,傍晚經過建國門一間「SUBWAY」的時候,看到櫥窗里「火雞半價」的紅色招牌,我突然意識到,這天是感恩節

此刻,我的父母還有我親愛的奶奶,正圍坐在休斯頓家中享受着大餐,而我獨自在中國奔波。我的身邊沒有可以分享心情的人。劉士亮,此刻他在做什麼?

12月2日,是劉士亮在五河縣法院第二次開庭。前一天,我又一次來到了公安部信訪處。出人意料,這一次我受到了熱情接待。一位信訪接待人員告訴我:「公安部對你的事情很重視,部長几次就你反映的問題進行了批示」。

我不知道這意味着什麼。中國的事情太複雜,我這個老外還沒有摸准它的「弦外之意」。

上午10點,我匆匆離開公安部,趕上了北京開往蚌埠的火車。多日來的奔波讓我疲憊不堪。我不知道將來怎樣?只是想把眼前這場難關渡過去。

(12月2日,劉士亮案件在五河縣法院第二次開庭,五河縣法院介紹,法院將擇日宣判。劉士亮仍在羈押中。)

阿波羅網責任編輯:zhongkang

來源:南都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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