娛樂 > 港台娛樂 > 正文

港媒:劉德華涉嫌重婚可判監七年

劉德華向傳媒證實與朱麗倩在美國拉斯韋加斯結婚的消息,更直認早年曾與台灣女星喻可欣簽下一紙婚書。對此,港媒稱劉德華涉嫌重婚,可判監七年。但有律師認為,私人協議的婚書不具法律效力,當事人再婚也不算重婚。



  視頻:喻可欣母親代女兒祝福華仔,不公開其婚書。

  


  港媒報道劉德華涉嫌重婚醜聞。


  藝人劉德華自爆涉嫌重婚醜聞,他1日向傳媒證實與朱麗倩在美國拉斯韋加斯結婚的消息,更直 認早年曾與台灣女星喻可欣簽下一紙婚書,且不介意對方把它公開。重婚罪可判監七年,但有律師認為,私人協議的婚書不具法律效力,當事人再婚也不算重婚。

  承認曾與喻可欣簽下婚書

  劉德華昨日從北京返港,他在機場接受訪問時直認與朱麗倩結婚的消息,被問及當年曾否與喻可欣簽下婚書,他猶豫片刻後肯定地點頭說:「是有。」他稱不擔心對方將婚書公開,但不想響應是否後悔簽下婚書。

  近日重提女兒與劉德華曾結婚一事的喻可欣母親,昨晚接受記者採訪時說,華仔與喻可欣拍拖時,已傳出華仔身邊有朱麗倩這個女子,但華仔解釋她只是影迷,「由於華仔跟可欣聚少離多,為了作出承諾,所以就在85年12月31日在婚書上簽名,當時我是他們的主婚,同場還有介紹(兩人相識)的兩位朋友,為免張揚,也不敢請朋友來。」喻母形容,簽訂婚書現場很簡單,沒有鮮花,新人都沒換上禮服,當時兩人在婚書上簽名和蓋手印。

  喻可欣04年推出《情海星空——我與劉德華》一書中,都有提及兩人85年秘密結婚的細節:「他要我從台灣帶結婚證書去香港。我一到香港,就在媽媽的作證下,我們互相簽了結婚證書。」

  稱「華仔有難」 喻母不追究

  雖然劉德華有重婚之嫌,但喻母昨日稱,不會以法律追究劉德華:「現在華仔有難當頭,我們也不想在這時候打人一巴掌。」

  根據香港《侵害人身罪條例》的「重婚罪」條文,任何已婚之人,於原任丈夫或妻子在生之時與另一人結婚,即屬犯罪,可監禁七年。除非當事人已離婚,或再婚前七年其丈夫或妻子一直沒有出現,且得不到其丈夫或妻子仍在生的消息。

  律師蕭詠儀說,不論拉斯韋加斯或其它地方註冊的婚姻,在不同地方先後註冊結婚,法律上都會視作重婚。不過律師梁永鏗指出,若所謂第一次婚姻並沒有根據法律要求程序下進行,例如沒有合法監禮人,又沒有在婚姻註冊處宣誓行禮,則即使有見證人替雙方立契,該紙合同只能視為婚前協議書,在香港並無法律效力,因此簽約雙方即使其後與其它人結婚,也不構成重婚。

阿波羅網責任編輯:趙亮軒

來源:網易娛樂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家在美國 放眼世界 魂系中華
Copyright © 2006 - 2024 by Aboluowang

投稿 投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