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婚姻是否違背人的天性的爭論永遠不會有一個結果,因為世上沒有比所謂人的天性更加矛盾的東西了。每人最好對自己提出一個具體得多的問題:你更想要什麼?如果是安寧,你就結婚;如果是自由,你就獨身。
自由和安寧能否兩全其美呢?有人設計了一個方案,名曰開放的婚姻。然而,婚姻無非就是給自由設置一道門檻,在實際生活中,它也許關得嚴,也許關得不嚴,但好歹得有。沒有這道門檻,完全開放,就不成其為婚姻了。婚姻本質上不可能承認當事人有越出門檻的自由,必然把婚外戀和婚外性關係視作犯規行為。
與開放的婚姻相比,寬鬆的婚姻或許是一個較為可行的方案。所謂寬鬆,就是善於調節距離,兩個人不要捆得太緊太死,以便為愛情留出自由呼吸的空間。它僅僅着眼於門檻之內的自由,其中包括獨處的自由,關起門來寫信寫日記的自由,等等。至於門檻之外的自由,它很明智地保持沉默,知道這不是自己力能管轄的事情。
要親密,但不要無間。人與人之間必須有一定的距離,相愛的人也不例外。婚姻之所以容易終成悲劇,就因為它在客觀上使得這個必要的距離難以保持。一旦沒有了距離,分寸感便喪失。隨之喪失的是美感、自由感、彼此的寬容和尊重,最後是愛情,隨之產生輕慢。
結婚是一個信號,表明兩個人如膠似漆仿佛融成了一體的熱戀有它的極限,然後就要降溫,適當拉開距離,重新成為兩個獨立的人,攜起手來走人生的路。然而,人們往往誤解了這個信號,反而以為結了婚更是一體了,結果糾紛不斷。「近之則不孫」幾乎是一個規律,太近無君子,誰都可能被慣成或逼成不遜無禮的小人。
有一種觀念認為,相愛的夫婦間必須絕對忠誠,對各自的行為乃至思想不得有絲毫隱瞞,否則便褻瀆了純潔的愛和神聖的婚姻。
一個人在有了足夠的閱歷後便會知道,這是一種多麼幼稚的觀念。
愛情史上不乏忠貞的典範,但是,後人發掘的材料往往證實,在這類佳話與事實之間多半有着不小的出入。依我看,只要愛情本身是真實的,那麼,即使當事人有一些不願為人知悉甚至不願為自己的愛人知悉的隱秘細節,也完全無損於這種真實性。當然,愛侶之間應該有基本的誠實和相當的透明度。但是,萬事都有個限度。苛求絕對誠實反而會釀成不信任的氛圍,甚至逼出欺騙和偽善。一種健全的愛侶關係的前提是互相尊重,包括尊重對方的私隱權。這種尊重一方面基於愛和信任,另一方面基於對人性弱點的寬容。羞於追問相愛者難以啟齒的小隱秘,乃是愛情中的自尊和教養。
也許有人會問:寬容會不會助長人性弱點的惡性發展,乃至毀壞愛的基礎呢?我的回答是:凡是會被信任和寬容毀壞的,猜疑和苛求也決計挽救不了。說到底,會被信任和寬容毀壞的愛情本來就是脆弱的,相反,猜疑和苛求卻可能毀壞最堅固的愛情。
婚姻應不應該親密無間?
阿波羅網責任編輯:陳柏聖
來源:新三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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