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波羅網編者註:當局號稱此圖片是家屬提供,不知道玉嬌家屬還有媒體的水平!)
致「楚天都市報首席鍾楠」的信
殷方駿
殷方駿
2、作為楚天都市報的「首席記者」,您在報道中卻有一些事情不清、邏輯混亂、違背常理的描述和用語,也不能不引起我的質疑。
您的報道中又寫道:「鄧正蘭昨日在接受採訪時表示,解除委託合同主要是因為:兩個律師沒有按照委託人的授權,在他們的職責範圍內調查、搜集鄧玉嬌無罪、罪輕或免予刑事處罰的證據;而是虛構事實,把簡單的案情複雜化了。鄧正蘭表示,去看守所探望時鄧玉嬌並未反映被強姦的情況,律師無根據的說法,沒有恪守律師的職業道德。」請問這樣專業的術語,是一位農村老人能講述出來的麼?如果不是,那麼能否告訴我們其原話是怎樣的,而您又為何要將其改編?
您的報道中引起讀者疑惑的地方還有不少,我就不一一列舉了,對此網上已經有不少普通讀者的質疑。根據我看到的關於您的介紹,您是一位在湖北省很有名的大記者,曾當選湖北省十傑記者,那麼您自然應該很熟悉新聞采寫的一些基本要求,我很難相信對於鄧玉姣案這樣重大的話題,您會無意識地出現如此多的紕漏。那麼原因到底為何呢?
我在網上看到,您曾在一次講座中說「哪能盡如人意,但求無愧我心,做一個優秀的對社會負責的記者」。您當然知道記者的責任應該是對讀者負責,報道真相。在報道鄧玉姣案這個引起了巨大社會反響的事件時,更要認真、客觀、獨立、公正,否則不僅違背新聞工作的職業道德,欺騙了廣大讀者,甚至可能幫助了一些為一己私利而置國法黨紀、社會公正、天理良知於不顧的人與群體,也傷害了無辜者的人格乃至生命。那麼,恐怕就不僅僅是能否「無愧我心」和「對社會負責」的問題了,而涉及做記者乃至做人的基本道德底線了。事關重大,叨在同行,願與您共勉之。
歡迎您與我聯繫。monicyin@gmail.com
方駿
(轉載本文請註明「中國選舉與治理網」首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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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作者賜稿 來源日期:2009-5-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