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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青年報:從鄧玉嬌案的輿情看社會的斷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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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一段時間,中國社會發生的幾起事件——「羅彩霞案」、「杭州飆車案」、「鄧玉嬌案」等——引發了官民對立。尤其是在後一起案件中,鄧玉嬌因不堪被三個索要「特殊服務」的基層官員的凌辱,憤而用一把修腳刀手刃官員的舉動,被不少網民喻為替天行道的「抗暴英雄」,而被刺死的官員,卻幾乎沒得到公眾半點兒的同情。這種反差的背後,凸顯中國社會兩個階層——以官員為代表的權勢階層和以底層民眾為主的弱勢階層——的對立和分裂。 

    可以看到,鄧玉嬌案再次喚起人們對一些官員貪污腐化、欺壓底層民眾的集體記憶。此前,媒體剛曝出貴州習水官員嫖宿幼女案、四川宜賓國稅局長買處案等,這些事件,已令一些基層官員在民眾中的形象,差不多等同於醜陋的化身。因此,「鄧玉嬌案」被網民賦予了極強的象徵意味——一邊是擁有政治權力、性權力、金錢權力等強權的官僚,一邊是被侮辱、被壓迫、被剝削的底層民眾。這種二元對立的圖景植根於公眾的潛意識中,且不斷被現實證實。 

    上述鮮明的對立圖景,說明權勢階層與底層民眾的矛盾,已經到了激化的地步。最近幾年,社會學家頻頻用「斷裂」一詞來概括中國目前的社會結構。在各種斷裂關係中,官民對立,特別是一些基層官員與基層百姓的對立,是一個非常突出的社會現象。這種情況的出現,正如一些學者所說,根源在於一些地方基層政府官員非但不能代表和保護人民的利益,反而成了公共安全的最大威脅和非正義的製造者。基層政權的高度非道德化,使得地方官員的行為不受任何約束,所以才出現「父母官」欺壓人民的事情。 

    基層官民的這種對立,是一系列社會矛盾不斷積累的必然結果。在推進經濟建設的過程中,並沒有真正約束政府及其官員的權力,沒有真正地賦權於民,致使民眾的權益在發展的名義下受到侵害。尤其是處於社會底層的弱勢群體,背負了制度與結構變遷的代價,卻沒有真正在享受發展的成果,成為一個沉默無助的群體。 

    彌合斷裂的社會,修復官民對立關係,必須真正還權於民。市場經濟不是一個可以孤立存在的制度,從市場經濟比較完善的國家看,一個好的市場經濟,需要種種政治社會的制度安排來和它配套,其中最主要的是公民要有權利。因為,如果公民在上層建築所享有的權利缺失,就無法對其在經濟基礎領域所享有的社會和經濟權利,提供相應的保障。 

    隨着互聯網日益深入地界入公眾的日常生活,人們的權利生長方式也正在發生變化,他們不再被動等待執政者賦予自己權利,而是主動去爭取本屬於自身的權利。但對於這種變化,執政者尤其是一些基層執政者,普遍處於一種不自覺狀態,還習慣用管制的方式,粗暴對待底層民眾的權利要求。如果不實現基層政府的轉型,不規範和限制政府的權力,不將官員趕到權力的籠子裏去,等待我們這個社會的,很可能是更多修腳刀的出現。

阿波羅網責任編輯:沈波

來源:中國青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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