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鄧玉嬌案 胡錦濤的《財經》露餡了!

阿波羅新聞網編者按:胡錦濤的《財經》露餡了!隻字不提警方已經把證據清洗後毀滅了!

巴東州警方出面保存了乳罩和內褲證據

「女服務員刺死官員案」出現關鍵證據

本文來源於《財經網》 2009年05月22日

案發12天後,湖北恩施州警方提取案發時鄧玉嬌所穿五件衣物,但
其中四件已於前一日晚上被清洗


  【《財經網》北京專稿/記者 王和岩】備受矚目的湖北「女服務
員刺死官員案」出現新進展。距案發12天後,在鄧玉嬌的兩位代理
律師的要求下,5月22日中午,在湖北恩施州巴東縣武裝部賓館,
巴東縣檢察院副檢察長田平、巴東縣公安局刑偵大隊大隊長、巴東縣
婦聯等有關部門人員作為見證,恩施州警方提取了鄧玉嬌案的有關物
證。
  
  此次被提取的物證有五件,包括鄧玉嬌案發時所穿的T恤、長
褲、絲襪、胸罩、內褲。

  根據巴東警方的通報,5月10日,在巴東縣野三關鎮雄風賓館
「夢幻城」,鄧玉嬌因拒絕該鎮招商辦主任鄧貴大、鎮農業服務中心
職員黃德智等三人提出的「異性洗浴服務」要求,被鄧貴大兩次「推
坐」在沙發上。此後鄧玉嬌用水果刀刺擊鄧貴大,鄧不治身亡,黃德
智手臂受傷。

  該案經媒體曝光後,為輿論廣泛關注。鄧玉嬌的行為是否屬於
「正當防衛」,也成為公眾關注的焦點。5月18日,北京律師夏
霖、夏楠接受鄧玉嬌母親的委託,成為鄧在偵查階段的代理律師。5
月21日上午和下午,兩位北京律師在巴東縣看守所兩次會見了鄧玉
嬌。

  會見結束後,兩位律師當即要求警方封存案發當日鄧玉嬌所穿的
內衣褲等證據。因為據鄧玉嬌稱,案發後她被帶到醫院檢查,胸罩和
內褲等在進醫院時脫下,被母親帶回家。

  律師告訴《財經》記者,這些衣物顯然是本案的關鍵證據。如果
鄧玉嬌曾被鄧貴大等人性侵犯,通過查驗胸罩、衣褲等便能獲得證
明。而根據《刑法》第20條規定,「對正在進行行兇、殺人、搶
劫、強姦、綁架以及其他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採取防衛行
為,造成不法侵害人傷亡的,不屬於防衛過當,不負刑事責任。」

  但律師的要求被警方拒絕。不得已下,律師向巴東縣檢察院向田
平副檢察長舉報,要求檢察院立即啟動對巴東警方的法律監督程序,
馬上提取鄧玉嬌內衣褲等證據;否則證據可能毀損滅失,真相難以大
白。

  5月22日中午,恩施州警方出面提取了前述五件證據。不過,
律師遺憾地告訴《財經》記者,除了胸罩,其餘四件衣物均在提取前
當晚,即5月21日晚上被鄧母清洗。律師表示,案發迄今已12天,
遺留在胸罩的指紋或者其他物證還能否提取,難以樂觀。

  有關會見鄧玉嬌的詳情,律師未向《財經》記者透露。

阿波羅網責任編輯:沈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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