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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稚的台灣記者把新華社當成了新聞單位

 

簽約前大陸「放料」 高孔廉發火 記者會凝重

(香港)   (2009-04-27)

聯合早報網訊)香港明報報道,正當記者昨日中午12時許守候在會議中心大廳的路口旁焦急地向剛結束會議的兩會人員探問有關協議的最後內容時,在休息室上網的記者突然發現新華社已打出兩會達成有關共識的「快訊」,包括外界一直在猜測的直航班次數量等,並在兩會在下午3時正式簽署協議前,陸續發出多篇長短不一的消息報道協議內容。

  協議未簽 新華社已出快訊

  此事令到台灣方面感到非常惱火。海基會副董事長高孔廉在下午的記者會開始不久就稱,他是1點多在午飯時接到台灣媒體的有關通知,「我立即向海協會方面查詢,對方解釋稱是『作業錯誤』。這完全違反兩會的共識,怎麼能在還沒有簽署前就拿出來,一會我要鄭重向他們(海協會)提出抗議!」

  可能是高孔廉大發脾氣的原因,整個記者會的氣氛頓然顯得凝重。記者會中,絕大多數獲得點名提問的都是台灣記者,至於大陸中央級的媒體則只有中央電視台獲提問權,而且也是排在很後。

  記者會結束前,海基會董事長江丙坤則發話「打圓場」,指會要求海協會方面對此作出妥善處理,「但希望此事不要影響兩岸互信、共創雙贏的局面。」

  海協記者會未作解釋

  而在稍後海協會舉行的記者會上,常務副會長鄭立中被問及「遭抗議」一事時未作正面回答,只表示依照慣例,工作人員會整理兩會領導人講話後再作發表。但他並未解釋協議會在簽署前就被傳媒透露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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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發稿被指吃小灶遭台灣抗議

記者: 海濤
香港
Apr 27, 2009

中國國家通訊社新華社在發佈兩岸新聞時「吃小灶」,搶先發佈陳江會談雙方達成協議的消息,遭到台灣方面抗議。有香港和大陸新聞學者和工作者說,這樣搶新聞有違新聞工作原則和道德,是不公平競爭。

*高孔廉「大發脾氣」*

香港明報和信報星期一報導,大陸海協會長陳雲林和台灣海基會董事長江丙坤星期天下午3點在南京簽署了三個重要協議。但新華社中午就搶先發出了「快訊」,內容包括外界一直猜測的兩岸直航航班班次情況。

顯然,作為國家通訊社的新華社已經事先拿到了雙方的協議文本,而台灣和到南京採訪陳江會談的海外記者大多還蒙在鼓裏。面對新華社的獨家新聞和捷足先登,台灣媒體開始抗議。

明報援引參加會談的台灣海基會副會長高孔廉在下午召開的記者會上的話說,「我要鄭重向他們(海基會)提出抗議。」高孔廉說,這種做法完全違反了兩會的共識,怎麼能在還沒有簽署之前就拿出來?!

明報說,由於高孔廉「大發脾氣」,「整個記者會氣氛頓時顯得凝重」。高孔廉告訴記者,他向大陸方面查詢,得到的答覆是:大陸新聞單位在作業方面發生了疏忽失誤。

而香港信報星期一報導,大陸海協會面對台灣海基會的抗議仍然表示,大陸方面是「按照慣例行事,由工作人員進行資料整理,所謂文本流出『沒有這回事』;大陸的海協會常務副會長鄭立中面對記者提問也沒有說出個所以然。

*分析:新華社不公平*

在香港,城市大學新聞傳播系副主任何舟教授說,新華社的做法在一般情況下是正常的,大陸媒體受眾已經習以為常,但是,在昨天那種情況下又是不正常的。

他說:「這樣做是有點不公平。如果牽涉到雙邊和多邊會談、通報、意見等不能這樣做。如果是你單方面的想法向新華社透露,不牽涉到對方和雙方的協議,這樣是可以的。但要牽涉到雙方協議和重要文件,應該是比較公平的,也就是說,不應這樣搶先發新聞的。」

何舟說,新華社搶新聞也是走向國際的一個步驟,在國際新聞競爭中也想有一番作為,但要涉及到雙方和多方的談判協議還是應遵守國際認同的普遍新聞原則。

*分析:新華社並非正常新聞單位*

杭州的獨立新聞工作者昝愛宗說,新華社這樣發稿已經發慣了;不讓它這樣發,它反而不舒服。

他說:「它要佔領所謂的新聞主動權。新華社不是要打造新華視頻和電視台嘛,想打造中國的CNN。它要搶先控制輿論。它發了,別的媒體再發就次要了。它搶先說,這個會議取得了圓滿成功,是第三次國共合作。它先說出來,第一次看到此消息的讀者和受眾就感到它挺快的,就受到了影響。」

中國自由作家昝愛宗說,新華社是中國國家通訊社,有自己的發稿標準。他說:「它是No. 1(第一),想怎麼發就怎麼發。它不會顧忌外面的反應的。如果按照國際標準,不應把它看成是一個『正常的新聞單位』。」

阿波羅網責任編輯:鄭浩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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