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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的職工工資,百姓只到手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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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這麼多年來,政府有關部門一直在和老百姓演小品《不差錢》來着。統計部門說:你今年月收入四千。老百姓說,哪有啊,一千二了不起;統計部門說:平均是四千。老百姓說,這個真沒有,平均也不到!統計部門說:這個可以有,含代扣代繳和稅!老百姓說,這個的沒有,打死也沒有。

3月25日,北京市統計局宣佈,2008年,北京市職工年平均工資為44715元,折合每月3726元,比起2007年的北京市職工年平均工資39867元,增長12%。不少市民紛紛懷疑這一數字「虛高」,「難道我的收入還不到平均水平?」(3月26 日《新京報》)

我特意查了一下北京市職工2006、2007年的平均工資水平,分別為36097元和39867元,2007年比2006年上漲10.4%。雖然2008年遭遇全球性金融危機,但危機的後果主要在2009年以後顯現,因此,2008年比上一年增長12%,也是完全可能的。而且,根據北京市統計局工作人員的解釋,得知這一數字是在調查了13.8萬個法人單位後計算得出的,因此準確性可以說不容置疑。「不同單位的工資水平差異較大,個別單位職工年平均工資高達上百萬元,有的單位年底基本工資都不能兌現,而公佈的是一個平均數。」這個解釋說得通。

但是接下來的一個解釋,就有雷人之感了。該解釋說,按照國家勞動統計制度,職工工資總額計算方法不是按實際發到職工手裏的現金計算,還包括單位代扣代繳的各項費用,比如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等,「 這也是有些人感覺自身工資與全市平均水平差距較大的原因之一。」敢情各級政府一直是這樣算計老百姓的「可支配收入」的啊,也就怪不得我國企業和公民個人的社會保險負擔比發達國家和地區高很多,但公民的社會保障水平卻穩居全球倒數行列。原因就在於現有的統計制度,從數字上就覺得咱們老百姓很有錢很有錢來着!

那麼,老百姓實際拿到手的,也就是真正的「可支配工資收入」與有關部門的統計數字會差多少呢?以北京為例,北京地區養老保險單位繳費比例20%,個人繳費比例8%;醫療保險單位繳費比例7.5%,個人繳費比例2%;生育保險繳費比例為0.6%,單位承擔;失業保險單位繳費比例2%,個人繳費比例1%;工傷保險按行業性質分為0.6%、1.2%、2%三檔基準費率,只由單位承擔。以上合計,社保總負擔至少已佔個人工資總額的41.7%至 43.1%,外加單位和個人各繳(扣)12%以內的住房公積金,職工工資裏面將有可能高達67.1%躺在政府的褲兜里,不可能真正成為公民的可支配收入。錢明明放在政府的腰包里,卻算是職工工資。以上部份,職工自己惟一有條件支配的就是住房公積金,但也並不是人人都能拿到,如果你一輩子不買房,可能就只能等退休才能拿到了。所以每年都會有多少多少公積金結餘的說法,據說最近建設部要代民作主,拿去蓋房了呢!

還請注意,以上最少你只能得到32.9%的「職工工資」,還是稅前收入。至於稅又是多少呢,每個人的具體情況不一樣,不好說,但平均的概念是有的,一平均,大家就知道每人到底交了多少稅。2008年元旦那天,北京市財政局宣佈,2007年全市地方財政收入1492.6億元,比上年增長33.6%。同年1月4日《北京青年報》則報導,2007年,北京國稅收入達3094.1元,同比增長27.1%。北京包含流動人口在內的總人口是1700萬。這樣一算,平均每個北京人口(含外來人口)對北京的正稅(明稅)貢獻額就是26980元,這其中包含了總額7%(全國平均水平,北京可能更高些)的個稅。而2007年,北京市職工年平均工資是 39867元(包含單位代扣代繳的保險等各項費用,以及個稅)。按照城鎮居民家庭平均每一個就業者負擔人數1.93人計算,則平均每個北京居民(含外來人口)的名義收入是20656元,這其中,扣稅以前,先有最高67.1%躺在政府的懷裏,是居民的「不可支配收入」,然後再扣稅。扣稅以後,真正的居民可支配收入,人均不足6000元!

在人均居民可支配收入不足6000元的情況下,政府光稅收一項的可支配收入平均到每個居民頭上就達到26980元,還不包括巨額土地出讓金、社會資金、罰沒款、壟斷國企利潤等等等等。叫人說什麼好呢?

阿波羅網責任編輯:於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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