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塵暴的概念、規定和標準
3月10日,沙特阿拉伯首都利雅得遭遇沙塵暴天氣,到處都是滾滾黃塵。
3月10日,在沙特阿拉伯首都利雅得,人們頂着沙塵暴艱難而行。
一、沙塵天氣概念:
沙塵天氣分為浮塵、揚沙、沙塵暴和強沙塵暴四類。
浮塵:塵土、細沙均勻地浮游在空中,使水平能見度小於10公里的天氣現象;
揚沙:風將地面塵沙吹起,使空氣相當混濁,水平能見度在1公里至10公里以內的天氣現象;
沙塵暴:強風將地面大量塵沙吹起,使空氣很混濁,水平能見度小於1公里的天氣現象;
強沙塵暴:大風將地面塵沙吹起,使空氣很混濁,水平能見度小於500米的天氣現象。
二、沙塵天氣過程分類
沙塵天氣過程分為四類:浮塵天氣過程、揚沙天氣過程、沙塵暴天氣過程和強沙塵暴天氣過程。
浮塵天氣過程:在同一次天氣過程中,我國天氣預報區域內5個或5個以上國家基本(准)站在同一觀測時次出現了浮塵天氣;
揚沙天氣過程:在同一次天氣過程中,我國天氣預報區域內5個或5個以上國家基本(准)站在同一觀測時次出現了揚沙天氣;
沙塵暴天氣過程:在同一次天氣過程中,我國天氣預報區域內3個或3個以上國家基本(准)站在同一觀測時次出現了沙塵暴天氣;
強沙塵暴天氣過程:在同一次天氣過程中,我國天氣預報區域內3個或3個以上國家基本(准)站在同一觀測時次出現了強沙塵暴天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