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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區文化局局長與情人「腐敗之旅」曝光

2009年2月10日晚,牛年元宵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區吳山廣場流光溢彩,喜氣洋洋,一年一度的元宵燈會吸引着四方的看客。此時此刻,操辦過多年元宵燈會的杭州市上城區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原局長張玉山和他手下的四員大將卻都無緣欣賞這良辰美景,他們在各自服刑的監獄裏空對明月,暗自嘆息……
    
    


    
    張玉山和劉曉英出庭受審。
    
    
    
    1.張玉山:高雅的「文人」
    
    
    
    人生從來就沒有後悔藥。張玉山曾多次對大學畢業後一直在家待業的兒子說。但是,他卻真希望有後悔藥可以救自己。
    
    今年55歲的張玉山一直以「文人」自居。當兵時,他就因好舞文弄墨而受到部隊領導賞識,先後任宣傳股長、幹部科長、政治部副主任(正團職)、杭州市上城區人武部政委、區委常委。2000年9月,張玉山轉業到了地方,又與文化結緣,被任命為杭州市上城區文化局局長、黨組書記。2002年1月起文化局與體育局合併,張玉山又任上城區文體局局長、黨組書記。2005年文體局改名為文化廣播電視新聞出版局,張玉山仍是「一把手」。
    
    不過,張玉山還是鍾情於文化,他自稱精通易經、會佔卦,更愛好書畫、古玩之類,覺得那些東西很雅,在部隊裏就開始收藏。轉業當上了文化局長後,張玉山給自己算了一卦:不但有財運,還有桃花運。對此卦,張玉山很滿意。
    
    沒想到,上任不久的張玉山就發現文化局其實很窮,下面的不少事業單位職工等着要吃飯。於是,張玉山大膽進行文化體制改革,整合區文化館、電影院等單位,一舉獲得了成功,得到文化部的肯定,中央電視台還專門就此宣傳過張玉山的改革經驗。
    
    很快,張玉山的「桃花運」來了。在區文化館調研和改革過程中,文化館經營服務部一個名叫劉曉英的女人引起了張玉山的關注。談起文化館的改革思路,劉曉英頭頭是道,張玉山覺得這女人有頭腦,頓生好感。還有一點,已經離婚8年的劉曉英長得比自己的妻子要漂亮,而且,張玉山相信能幹的劉曉英肯定會給自己帶來財運。
    
    張玉山對劉曉英的豪賭一直採取縱容的態度,上班時間也同意她去賭博,甚至會在她去澳門前用易經為她占卦。有幾次僥倖被他算到了,劉曉英贏了錢分給他一些,張玉山又樂不可支地去換回字畫收藏。
    
    劉曉英的好賭還表現在她把寶押在張玉山身上。用張玉山的話說,她是一心撲在他身上,為了他什麼都可以做。
    
    2004年9月,上城區監察局因為別的事情找劉曉英談話後,張玉山害怕自己與劉曉英共同受賄200萬元的事被發現,經多方謀劃,劉曉英借用前夫熊某等人的身份證成立杭州乾元文化傳播有限公司。公司成立的當天,即與一家房地產開發公司簽訂一份虛假的借款協議書。後來,這家房地產開發公司以轉賬支票的形式打給乾元公司200萬元,乾元公司又通過背書直接將這筆錢打到上城區文化館經營服務部,服務部再將錢打回某房地產公司。接着,劉曉英受張玉山指使,將上城區文化館經營服務部的賬號註銷,有關這200萬元的進賬和出賬情況都沒有在上城區文化館經營服務部和乾元公司的財務賬上反映。2007年初,劉曉英又將乾元公司註銷,註銷申報債權債務均為零,以此掩蓋受賄200萬元的事實。
    
    可惜,這一次,劉曉英又賭輸了。
    
    
    
    3.三個吃「零食」的「男人」
    
    
    
    既然張玉山把持的杭州市上城區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儼然成了他與劉曉英兩人的「夫妻店」,被「大山」壓着的幹部職工敢怒而不敢言。但有人跟着學,變着法子在偷吃「零食」。
    
    2002年10月轉業到上城區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的童魯杭,作為分管體育的副局長看着權力被張玉山、劉曉英操縱着,好處自己得不到,一直十分鬱悶,開始自己「覓食」。
    
    他的想法很快與局裏老資格的體育科科長李國慶不謀而合。
    
    2003年至2005年期間,李國慶利用擔任杭州市上城區文新局體育科科長的職務便利,在和一家體育用品經營部經理賈某的業務往來過程中,以虛增健身路徑器材和以零售價支付健身路徑款的手段,提高健身路徑支付款,將虛增的器材款和多付的健身路徑款12萬元分兩次套回,其中2萬元李國慶一人獨貪了。另外的 10萬元被童魯杭截留,其中2.51萬元用於局內業務開支,其餘的他與李國慶瓜分,童魯杭實得5萬元,用於購買二手車。李國慶實得2.49萬元,則用於給兒子買房子。
    
    2005年杭州市第十六屆運動會結束後,上城區用於獎勵教練員、運動員的經費最終結餘18萬餘元。見送上來的「美餐」,童魯杭自然又不會放過,經與李國慶商量只向張玉山匯報了結餘款為8.8萬餘元,將多餘的9.7萬元予以截留,並將其中6.6萬餘元平分。
    
     與其他4名「官」相比,華勇只是杭州市上城區文化市場行政執法隊的一名工作人員,卻也一個人津津有味地在吃「悶食」,雖然每次數額不大,但他照吃不誤。
    
    2005年華勇要去香港前,上城區一家網吧的老闆張某夫婦為和華勇搞好關係、減少被檢查的次數,送給他5000元。
    
    好幾家網吧老闆為和華勇保持好關係、減少被檢查的次數,春節爭着到華勇家拜年,每次1000元、2000元不等。
    
    一家網吧負責人劉某甚至為了感謝華勇利用職務之便介紹他當其他網吧的維護人員,在一年的春節和中秋期間,各送華勇1000元。
    
    嘗到好處的華勇變得積極主動,他乾脆建議人家遊戲廳里增設違禁遊戲機,並給店主在文化市場執法檢查前通風報信,得到的好處是每個月白拿5000元,10個月就是5萬元。
    
    2007年,另一家公司老闆也希望華勇給他通風報信,約定每月給華勇發一份工資,直到2008年10月案發,發了9個月共計1.62萬元。
    
    為了吃到更多的「零食」,華勇還做起了「托兒」。2005年下半年,華勇為幫助浙江某信息服務連鎖有限公司董事長王某在上城區開設連鎖網吧,找到文化市場行政執法隊負責人劉曉英,經華勇介紹,劉曉英利用職務便利,幫助王某在上城區開設了連鎖網吧,非法收受王某8萬元。
    
    後來,華勇再找劉曉英幫忙,竟連連吃了「閉門羹」。從此,華勇一怒之下,開始暗中舉報劉曉英,成了「勇士」。
    
    2007年9月,杭州市上城區檢察院從一封舉報信入手,將區文廣新聞出版局的這五條「蛀蟲」一一挖出,辦出了該院歷史上受賄數額最大的一起受賄窩案。
    
    經檢察機關提起公訴,2008年6月26日,華勇以受賄罪、介紹賄賂罪被一審判處有期徒刑五年零六個月;同年9月11日,童魯杭、李國慶均以貪污罪被一審判處有期徒刑十年;9月16日,劉曉英因單獨或夥同他人受賄294餘萬元(個人實得194餘萬元)、單獨或夥同他人貪污44.6萬元被法院以受賄罪、貪污罪一審判處無期徒刑;2008年11月10日,張玉山因單獨或夥同他人受賄233.7萬餘元(個人實得133.7萬餘元),單獨或夥同他人侵吞公款32 萬餘元一審被法院以受賄罪、貪污罪判處無期徒刑。一審判決後,除華勇提出上訴被駁回外,其他4人均服判,沒有上訴。截至2008年底,張玉山等五人已全部在監獄服刑改造。

阿波羅網責任編輯:劉詩雨

來源:檢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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