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 「朝鮮 種植鴉片動員兒童」
據朝鮮人權市民聯合(董事長尹炫-音)和亞洲人權中心(所長許萬鎬)表示,此次最終見解是包含80個項分量達16頁的未編輯版本(unedited version)。
委員會在最終見解中表示,「對朝方在勸告的期限內提出政府報告書並協助相關程序表示歡迎,但遺憾的是由於沒有如實提供真相信息,很難評價期間取得的進展」(第2項),指出朝鮮當局沒有如實報告兒童人權現狀。
委員會認為,「擔心朝鮮當局報告的朝鮮國內市民團體,沒有得到能與官方團體區別的自律性(autonomy)保障」(第13項),勸告「形成自律和充滿生機的市民社會能得到發展的環境」,「鼓勵下次審議時朝鮮國內市民團體也向本委員會提出獨立報告書」(第14項)。
委員會在此前的兩次審議結果中接連指出「能信任的統計資料不足」,還指出「特別擔憂山區地區兒童、處於極度貧困的兒童、流落大街的兒童等脆弱兒童的健康、教育、兒童虐待和遺棄現狀及青少年司法定義等,沒有按照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重要領域相關項目進行細分化統計」(第17項)。
委員會表示,「據我們得到的情報,花燕子或脫北兒童及送往囚禁設施的兒童在被拘留期間受到嚴酷處罰,這一點讓人擔憂」(第31項),並強烈勸告「朝鮮當局採取立法措施防止對兒童施加酷刑、對加害者採取適當制裁手段、搜查所有對兒童施加酷刑及錯誤的非人道主義待遇的事例並起訴加害者、對受到酷刑和非人道主義待遇的兒童進行適當治療並採取補償手段」。
委員會還表示,「兒童保護機關里的多數兒童實際上不是孤兒,是由於有效的保護決定審查制度和替代保護手段的不足,多數兒童按慣例送進兒童保護機關」,「三胞胎一出生便自動送到設施由國家代為養育,不允許親父母在自己的家庭撫養他們。我們對此表示擔憂。」
還認為,「父母擔心被關押在處罰設施里的兒童的狀況。」(第34項)
對此,市民聯合調查研究小組組長李永煥(音)說明道:「一旦三胞胎出生,朝鮮當局便稱是『國運的好兆頭』,在名字中分別使用『槍炮彈』等象徵先軍政治的字,或贈送各種特別禮物等,通過各種媒體大大宣傳『三胞胎在國家的特別照顧和關懷下生長』。」
關於殘疾兒童的保護方面,委員會稱「歡迎朝鮮當局為殘疾兒童採取『為殘疾人的2008-2010行動計劃』及實施相關統計調查計劃等各種措施」,「但對殘疾兒童的事實上的差別問題、地方共同體對殘疾兒童及其家屬提供的服務不夠而表示擔憂。」(第42項)
對此,委員會敦促實施細分化的統計調查,特別關注保護殘疾兒童,考慮批准聯合國殘疾人權利協約和選擇議定書。(第43項)
與1998年和2004年的內容相同,此次勸告事項中還包括朝鮮當局應該關注朝鮮兒童的慢性營養失調、急性呼吸器綜合症和腹瀉等兒童疾病、產婦的貧血和營養失調、確保安全的飲用水的必要性、惡劣的衛生現狀等。(第44項)
委員會勸告稱,「為保障糧食援助等人道支援物資的公平分配,強調擴大聯合國機構接近範圍的必要性。」(第51項)
委員會還指出,「擔憂學校向兒童提出的附加經濟負擔成為缺席率走高的原因」,「『阿里郎演出』是學習成就度和教育質量下降的要因。」(第52~54項)
雖然,脫北者和韓國國內外人權團體曾提出『阿里郎演出』是「把兒童當做體制宣傳和賺外匯手段的兒童勞動剝削」的事例,但聯合國提及有關內容卻是首次。
對此,作為NGO代表團一員參加此次審議的市民聯合活動小組幹事朴秀珍(音)表示,「如果沒有李亮喜委員長的積極努力,適當又明智地提及阿里郎演出是不可能的。」
委員會還關注朝鮮人權市民聯合和亞洲人權中心提出的共同報告書指出「朝鮮當局以支援農村為藉口把兒童動員到鴉片種植」,表示「我們對此表示擔憂,勸告採取必要的改善措施和預防教育。」(第63~64項)
最後,委員會還請朝鮮政府2012年10月20日為止提出分量不超過120頁的第五次定期報告書。(第79項)
朝鮮人權市民聯合尹炫董事長評價稱,「此次提出的勸告意見比2004年更具體和多樣,敦促朝鮮當局從現在開始誠實地報告相關現狀,並負責任地積極採取改善措施」,「提出聯合國相關機構和包括非政府機構在內的國際社會的各種合作方案,很讓人鼓舞。」
阿波羅網責任編輯:劉詩雨
來源:北韓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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